在跟余明辉在一起的这三个多月来,在萧炎他们面前他就自动自觉把我的姓氏省略掉,就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他还是连名带姓地喊我,他这样随意无缝接洽地变换着称呼的习惯,我早已经习惯了。
于是,没像刚开始那样吐槽他人前人后两个样,我而是晃了晃手上的英语教材,我说:“我去了你还得顾着我,我就不去了。现在还早,我自己搭车回家,你去做正经事呗,毕竟工作重要。”
循着我这句话,余明辉的大手就覆在了我的头顶上,他说:“你不去,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萧炎估计也能搞得掂那些客户,我送你回家,顺便你给我煮个面条当宵夜,怎么样?我要两个煎蛋。”
我想着,萧炎要能搞得掂,估计也不会这个点给余明辉打电话过来了。
思虑了十几秒,我这才慢腾腾地说:“我想了想,现在回家还早呢,咱们还不如去聚会呢,我挺久没唱歌了,我去当麦霸可以吗?”
余明辉的手顺着我的头发抚摸了几下,他很快应:“当然可以,等一下到那里,我最喜欢听你唱歌了。”
在抵达了萧炎说的那个KTV停车场这边,余明辉在熄火之后,他突兀凑过来,有些暧昧地压低声音说:“林四四,等一下我得陪喝点酒,喝酒了我没法开车,咱们今晚得在赤坎那边住酒店,我让萧炎帮我们开一间房就好,你不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