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一个热爱痕迹的人,热爱所有的痕迹,我觉得痕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迷人的东西,我侄儿四岁的时候在我新房的白墙上留下的脏手印,几年了我都没有擦掉,因为我喜欢那个痕迹,我让它留在那里,孩子一点点长高,等有一天他已经长成一个大小伙子的时候,我再把墙角的那个手印指给他看,他要蹲下来才会看到,那个痕迹还在那里,是他小时候留下的,清晰得就像是刚刚留下的,他的童年就会穿透时间来到他自己面前。
但我现在心里想着的这个人,她什么痕迹也没有给我留下。
现在是凌晨两点,我从床上醒来,其实不是醒来,我根本没睡,我在床上翻来滚去几个钟,在昏昏沉沉中爬起来,打开一瓶红酒,决定开始写这个故事:
小玲一脸怒气地冲进我的办公室,这个怒气是装出来的,我看得出来,她的脸部深层肌肉里面其实在笑,还有一点害羞和恶作剧,但表面看起来,她是一脸怒气。
她冲进我的办公室,啪的一掌拍在我肩膀上拍得我在椅子上转了一圈,等我转回来,她已经钻到我的办公桌下面蹲着了。
我故作夸张地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