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虽然窃喜万分,但嘴上却还是故作平淡地回应:
“都什么年代了,还信这个?生男生女最先进的分子生物学都确定不了,您那相面的功夫就能准了?那您说说,您跟我爸的‘儿女相’都看准了?”
可不想我妈给我这问得一愣,没有回答。
最后她撇撇嘴,笃定地说:
“你别不信。”
我的确不信。
因为后来我与韩晓诞下了丫丫,女儿。
我妈的促进是一个方面,但我最终与莫思薇走近,主要还是因为那个荷塘里发生的事。说得夸张一些,差不多就是共同经历过生死了。泰坦尼克里罗丝为什么会记杰克一辈子?因为后者愿意为她赴死。太多不牢靠的感情终结于双方的自私。可是在那个不断沉陷的荷塘里,莫思薇没有旁观,没有扭头跑掉,她朝我坚定地走来,在我的怀抱里一起陷落。
我以前有个发小长期混迹街头,我高中还没念完他就结了婚。结婚的对象既不性感也不漂亮,完全配不上他“三街五巷一哥”的江湖地位。给他送红包的时候我悄声问他“怎么就认准了嫂子?”他没多说什么,而是撩起他老婆左手的袖子,白白的皮肤上一道纵贯的刀疤。“她替我挨的,我欠她一条命。”
我觉得自己欠莫思薇的也大概有这么严重。所以一回到学校我就对她发起强烈攻势,那个时候手机还没普及到我们这些穷学生手上,更不用说互联网了。追起姑娘来比现在要费劲许多。除了一块儿上课一块儿吃饭一块儿泡图书馆,我跟莫思薇最多的娱乐就是看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