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大院初见,
15岁为了一万块屈从于他的戏言,
18岁赖账失败,被他绑入酒店,
七年的错过,八年的折磨,十三年的执念,谁这一生没低声下气地去爱过一个人,谁又没遇到过盛夏的一场透雨,被淋得酣畅淋漓,一病不起。
或许是一首歌,一处风景,一个电影,入你心、住你身,让你蓦然想起那个名字时,让回忆汹涌了过往,眼泪酸楚了眼眶。
总有个人,想要让你携手一生,总有那样的瞬间,让你觉得,余生在这里戛然而止,就算死也了无遗憾,功德圆满。
你也许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爱他,甚至不确定,那到底是不是爱,但是其实你心里一直都很清楚,那个人就是他,
也只有他。
你给了他的,此生再也给不了第二个人。
最暗的恋,最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