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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自我的狂欢。
暗恋不是一个会过时的东西,但暗恋笔友是。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人愿意拿起笔认认真真地写上一封信了,尤其是我,可当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写的时候,努力走近他的方法,就是去喜欢他喜欢的东西。
最开始我就是用这招接近王一凡的。
我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的标准很单纯,高而且好看。热爱打球的王一凡都符合,于是我开始暗恋他,从社交网络上寻觅蛛丝马迹。了解到他热爱文学,并且,喜欢写信。于是用他喜欢的方式表达我的暗恋成了我选择的方式。费尽心思买了自认为他会喜欢的信纸,反复誊写直到信中没有错别字的时候,满怀忐忑地把信投进了邮筒。
我的信上说我暗恋一个男生,他长得很高,而且好看,热爱运动却很文艺,可是我很胆小,害怕跟他告白,希望王一凡能给我建议。
我的信打动了王一凡,收到他回信的时候我甚至手都有点颤抖。
王一凡的回信说,他对我的情况感同身受。他也暗恋一个人,一个叫青青的女孩是他人生中全部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接近他唯一的办法似乎只剩下一个,成为他的“僚机”,帮他出主意,帮他追喜欢的人。
直到有天,我收到了他的信,信上只有一句话:“我们能见一面吗?”
在准备和他见面的几天里,我每夜都睡不着觉,猜测他是不是意识到了什么,也许他终于明白了我的喜欢。
我剪了头发,买了新的衣服,特意去挑了一支显白的口红。
终于要见面了。
和室友确认了无数遍自己的穿衣打扮和妆容细节之后,我换上高跟鞋,来到了我们约好的小酒馆。白天的小酒馆还没有营业,我敲敲门,店老板探出脸来:“你是橘子?”
我无言地点点头,掀起门帘,走了进去。吧台上趴着一个人,一个虽然没有走近过,但我绝对不会认错的人。我的心跳得很响,在安静的酒馆里似乎都能被老板听见。短短几秒,我的眼睛就适应了昏暗的光线,能把全部景象都看得清清楚楚。
吧台上趴着的那个人,睡得很沉,只能听见酣睡的呼吸。我的心沉了下来,空气中酒精的味道覆盖了我精心喷上的香水,也覆盖了我的心。
他睁开眼睛,慢慢地看向我。
“橘子?”他的声音里是欣喜的,是渴望的,是燃烧的,他揪住我的衣袖,“橘子你帮帮我吧。”
当时我要是逃走就好了。
他告诉我,青青有重度抑郁症,写信成了她倾倒痛苦的方式。
他对青青倾注了全部的爱,把自己从一个运动男孩硬生生掰成文艺青年,给她写信,挖空全部心思去讨好她,把她每一条朋友圈和动态都当作阅读理解去做。
她没法好起来,而时不时地暴走让他感到恐惧,他没有力量拯救她。他到底只是一个人,青青全家都无法承受的消耗,他一个人承受不来。
而我,也许是他的救命稻草,我当时也天真地这么以为。
我开始替他给青青写信,完成初稿之后拿给他,他抄完了再寄去,每周一封,从不间断。
室友笑我傻,她们不知道的是,只有这样,我才能明正言顺地约他出来,一起吃一顿饭,静静看着他抄完信,和他踏着月色,像情侣一样在校园里走走。
我也病了,这种病,无药可治。当初我要是能落荒而逃该有多好,这样我就不会忍不住想要看着他获得幸福。可只要见到他就是我的幸福啊。
期末考时青青和他暂停了通信,他也不再叫我出去了。
我为了能多见他一面,谎称自己考听力的耳机丢了,厚着脸皮发微信向他借。我戴着他用的脏兮兮的耳机听歌,舍不得摘,就算睡觉也要放在枕边。考完的那天晚上,我用4B橡皮,仔仔细细地擦了好几遍,直到它恢复了原本的白色才拿去还给他。
我其实很明白,在他们撕扯的爱情当中,我不过是个外人。我不会出现在他们感情的开始,也不会出现在他们情感的结束。
有时我在收发室会碰见青青,无数次看到她的照片,我不会认错。她皮肤苍白,眼睛很大,有一种脆弱的美。
找到我写给她的那封信时,总会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每次见到她,都能听见她用好听的声音向收发员道谢,认真地签好单据,礼貌地用双手递给对方。他们俩好像越来越好了,有时候在晚上,都能看见青青看球的身影。
王一凡发微信给我时表情变多了,会问我青青给他买的球鞋好不好看,我以为我会跟着他一起变得快乐起来,可是我没有。
他们正式在一起的那天,就是我的深渊。
那天我看着王一凡发给我的照片,独自一个人喝了很多酒。
夜深了,我晃晃悠悠地順着学校的大路向着宿舍走去。
烈酒的酒精让我的心疯狂地跳动着,脑海中王一凡和青青的脸在我眼前像幻灯片一样反复闪过,脚底像踩着棉花,如梦似幻。路过还没有熄灯的篮球场,熟悉的身影在跑动着。我控制不住自己,睁大双眼忍住酸楚,走到他面前站定。
他看到是我,停下来冲着我笑:“橘子,你看到我微信了吗?她终于答应啦!”
我看着他,一句话没说就开始放声大哭。王一凡拉住我的手,表情从温柔慢慢地变得无奈。
“你别哭了好吗?你这样哭得我很困扰。”
“橘子,”他替我擦干了眼泪,表情有些尴尬和为难,“写信的事,你能帮我保密吗?”
我忽然意识到现在是我们俩该结束的时候了。作为“僚机”,我功德圆满,作为暗恋他的那个人,我明白我俩应该就此打住。不只是哭让他困扰,也许我对他的喜欢,也会让他困扰。他今后的生活中,不再需要一根救命稻草,不再需要“僚机”,不再需要我。从一开始,我就不能拯救谁的人生,也不能拯救谁的感情,自我狂欢病入膏肓的那个人,是我。
和电视剧里的剧本不同的是,我永远不会告诉青青,她最黑暗的那段时间里,是一个女孩子代替王一凡去温暖她的。
感谢酒精的作用,那晚上所有的感受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第二天我删掉了他,烧掉了我们俩所有的书信,然后开始缓慢地从身上剥掉所有他的喜好。推倒重来找回自己的过程是痛苦的,尤其是当我参与了他全部的生活,用他的角色感受过开心和悲伤,描绘过天空、小鸟和大海,我总是习惯性地用他的眼睛去看世界,用他的心去感受。
以前我觉得被喜欢的人拒绝是巨大的失败,会带来持续数年的尴尬和痛苦:可就算我花费数年找回了自己,我还是不明白暗恋这种自我意淫式地参与类似角色扮演的游戏,怀揣卑微的爱情站在角落等待被发现,微小的温柔就能点燃我的彻夜狂欢,这样的感受,为什么让我如此着迷。
我曾经无数次回想起那天站在球场上面对王一凡的场景,幻想着如果再来一次,我会不会把握住跟他剖白心意的唯一一次机会,跟他说些什么。
后来我才明白,就算回到过去,我也还是会问他同一句话。
“你幸福吗?”
暗恋永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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