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皮的时候,总是很爽快的。
但是作为调皮之后的代价,有的时候,就会变得很惨重。
就比如说我现在,只是由于让陆丹丹做了某种特定的姿势,看到了某些不该看到的场景,然后就被沈老板以“色狼罪”论处,判了一个晚上不许与她们同房睡觉的重刑。
于是,我只有拿着我的铺盖卷,放到了沈姝豪宅的二楼走廊里。
明明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是沈姝自己说的,要让我睡在她的房间之中。结果现在把我从房间里轰出来的,恰恰还是沈老板本人!
我想了想,还是算了,据理力争的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然后就被我扼杀在摇篮之中了。反正都是打地铺,睡屋子还是睡走廊,其实感觉差不了太多。
唯一不一样的是,至少现在不用担心,后半夜的时候,有不明物体从沈姝床上砸下来了,更不用担心因为夹在两个美女中间动弹不得,而搞得整宿睡不着觉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睡在走廊里面,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守着去厕所的军事要塞,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然而我后知后觉的发现,事情远非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就在我躺在门外走廊,闭上双眼,准备美美的睡上一觉的时候,我感觉一道光影,在我的眼皮间波样流动,就像是风刮过树枝,所产生的树影那样的感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