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话还没说完,那个男人就甩了一下手把我拿着的传单打翻在地说:“一边去。“
我来不及谴责这个没有礼貌的男人,赶紧蹲下去一张一张地捡那些传单。
这时,无意间抬起头的时候,我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
是的,太熟悉了。哪怕他的身边还站着两个不认识的帅哥,我还是觉得他是最帅的。他的眉毛还是那么的浓密,五官还是那么好看,但是脸上却有了青色的胡茬。他穿着一身看起来就感觉很贵的运动装,就在我不远处,向我走来。
这个人,是王绍东。四年前,他是我的男朋友。当然如果你们刚刚细细看了那场我写得波澜不惊的分手戏就应该知道,他是我前任,是被我甩掉的高富帅。
我经常看一些关于爱情的心灵鸡汤,上面有一些话的大意是说,你要看一个人的爱情品味,要看TA的前任。
嗯,如果当时有观众在现场看到我们这样的相遇,那些观众肯定会夸我曾经的爱情品味好,找了那么个好男人。但是很快,观众们也会鄙视地看着王绍东说,你找个女朋友的品味真差。
对,这就是我们当时的差距。我想着穿在自己身上买了两年了一直没扔掉的T恤,还有那双笨重的松糕鞋,以及这洒落一点的传单,我赶紧低下头去。
我绝不能让他见到我。
但是,已经不可能了。
王绍东走到了我旁边蹲下来三两下就帮我捡起了那些传单,我站起来,感觉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是啊,如果我邓七七知道今天会重逢旧情人,出门之前我肯定从衣柜里面翻出自己最好看的那身衣服,再累也得蹬上一双高跟鞋。可是没有如果。在我们的人生生涯里面有一件事也算是最痛,那就是遇到旧情人时,他显得春风得意,而你却落魄至此。
王绍东好像不介意我的困窘,他对我说:“邓七七,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