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纹请的律师站起来,“我方请求传唤证人,即车祸发生时,大货车司机……”
毫无意外的,肇事司机否认了刘耀所说的一切,王虹秀请的律师和李振纹的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但是单凭刘耀的证词不能给李振纹顶罪,必须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审判陷入了僵局。
按道理不能给李振纹定罪的话就应该当庭释放,但是休庭之后审判长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推迟宣判,再次开庭的时间定为三天之后,在此期间李振纹作为嫌疑人不能离开S市,所有行动必须受到监督。
不用问,这肯定是王虹秀疏通关系的结果,而李振纹一直在公安局,除了做出一些安排之外并不能很好地打通各种关系,所以受到了这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