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你不要这样子讲行吗?我们只是带小孩去吃点东西而已,吃了就回来了。”
我真后悔说这句话,我的话才刚落地,卢易就说,“还你们,那你吃了可以不回来啊!”
卢易可能是喝了酒,因为他满嘴酒气,但我还是生气了,我很大声的说,“这里是我住的地方,我为什么不回来啊!我要怎么跟你才说的清楚啊!”
然后卢易又是不说话了,我就见不得他不说话,所以我就问他,“宵夜也吃了,面也见了,那你想怎么样?”
我没有办法,只能这么问他。
过了一会儿,卢易说,“那我走!”
我发现一件事情,只要做过一次就还会有第二次,所以是不能惯着的,不然就会用这件事情来要挟,可我恰恰又是一个不受要挟的人。
我淡淡地说,“那你就走吧!走了就不要联系了,这样大家都累,干脆就不要联系了,让彼此都好过些!”
其实我说的这句话,很冷漠很冷血,但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如果我求他不要走的话,如果下次做了什么事情让他不高兴,他就会用这件事来要挟我,因为人都是有那个心理的,只要你怕一件事情,就会用那件事情一直压着你。
还有就是,走了第一次,回来了,如果走了第二次,又回来了,就还会这么一直下去,我们大家都不好过。
卢易见我这么说了,他就定定的看着我,问我,“你是不是早就希望我这样了?”
我没有说话,卢易看着我不说话,又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如果不是我,你或许早就跟贺睿和好了吧?”
其实,我发现越有文化的人,就越容易乱想,就像卢易现在这样,我压根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如果我想这样的话,我早在贺睿问我跟他还有没有可能的时候,我就会跟卢易说分开,然后跟贺睿在一起,但我没有这么做过,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我跟卢易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是认真的,是想跟他过日子的,但到头来还被他这么说。
所以我就应他,“对你就是多余的,赶紧走吧!我就是想跟贺睿和好,最起码他不会一天到晚乱七八糟的给我乱扣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