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外交官见我第二次的时候就把我从头到脚摸了个遍,第三次的时候已经脱掉了我的内裤。他说他疯狂的爱我,其实他是疯狂的想和我做爱。我不爱他,可我向往被人爱的感觉。那段时间我看色情小说看多了,我以为爱就是要做的,并且我以为我做了就会去爱。
我没爱上他,因为他一次都没真正做过。他保持的时间太短。所以他代表了太监——想做又没那本事。
我16岁的时候在公共汽车上遇到过一次骚扰。大概是“十一”的时候,全北京的人都到街上去了,车厢里挤得动都动不得。有一双手很从容的从后面握住我的胸,不停的用力揉搓着。我那时候就已经戴B杯了,以此判断那人的手还真是大,至少没在我的胸面前相形见拙。我伸出手去掐住了他的胳臂,狠狠的,几乎撕了块肉下来。
男人单独和美女在一起的时候是一种很容易疲惫受伤和发热的生物。
CEO曾经把我单独留下来谈话。谈着谈着他的眼神就有些脆弱了,再谈一会儿他又觉的热。他就把西装脱了,然后索性衬衫扣子也解开了。如果不是我溜的快,他连裤子也可能会脱下来。
所以大多数男人都是色狼,他们随时随地会扑上来活生生吞了你。他们性欲旺盛,以互相吹嘘生殖器的硕大为乐趣。
可乐是个特殊。26年了,我只见过这么一个特殊的男人,所以我理所应当的爱上他。
我忘了那个高处不胜寒的圣诞夜,并且是故意忘了的。我成心要给自己找罪受,可能在潜意识里我早就想谋杀自己。
可乐曾经爱过一个女人。那女人早就结婚了。可乐每年都特意绕道去趟那个城市。他不是去见她,只为了有一段时间可以呼吸包围着她的空气的味道。我想那里面有种悲哀的味道,象我站在二十五层的感觉一样。可乐常说的话是:最爱只能有一个。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暗示我他已经爱过一个,就不能再爱我了。
可我没爱过,所以我不阻止自己去爱他。我爱起来是不顾后果的——尽管我意识到前面是条死路。
我跑去给可乐做饭,洗衣服。我感觉那段日子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区别。我素面朝天,尽管我化了妆更好看。我不要让他爱上我的人,我想让他爱上我的心。我幸福的忙碌着,象一个家庭主妇——也不全象。我是白天的主妇。他的那张床我没躺过。有时,我给他自己的过去,他站起来问我那个男人的地址。我说你要干吗?他说我要去揍他。我拦住他给他讲那个圣诞夜,他忽然就很严肃。他说他该揍,象他们那样的男人都该揍。我说你也是男人,你也那样?他说我不会。我说你再说一遍,他大声说我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