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考虑问题的 那个小孩凭什么跟着她的情人及情人的女人会生活得更好? 你不以为小孩跟着自己的母亲会是最好的吗? 你也是个为人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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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是孩子的生父,他同样应该保护呵护他。
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对于孩子来说有同样的义务,如果客观条件不能让父亲和母亲一起尽义务,那么选择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在当时来说,小玲是未婚生子,孩子跟着她,必然背上私生子的阴影。而孩子跟着富裕的生父和没有子女的养母,他可以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中生活。
如果按你的说法,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跟着男方,你也会批判了。因为男人再婚后,孩子就有后妈了。
我说了,我不担保我会完整的说出这段经历,我会委婉的说,我处过几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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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玲在婚前告诉我“我谈过几个男朋友,我不是处女”但是没有告诉我“我做过二奶,我有个私生子”那么几年后我知道真相,一样会离婚。
我离婚的原因不是她伪装处女,因为我没有处女情节,是不是处女根本不重要。
我离婚的原因是她的二奶经历和私生子。
你说的“处过几个男朋友”完全是避重就轻,没有谈到问题的实质,撒谎情节并不比小玲说的“我是处女”轻多少。
一样撒谎,隐瞒真相。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这里的其他人说什么我都不介意,唯独对甜甜小老鼠说的话,我想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