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因为和老板的直接合作关系,以及工作的不同,对于两家的合作了如指掌,所以,我告诉郑小玲暂时先不要把我们的关系公布,告诉她的同事和老板。
原因很简单:尽管我们合作到现在还算愉快,不过在利益面前没有朋友,我很担心一旦她的老板知道了我们关系,会让她来我这里探听我们关于这个项目的计划,进度,底牌……种种。一旦这样我会觉得非常恶心,而且我也不愿意郑小玲变成这样的工具,这种影响无疑是非常差的。
但是郑小玲却认为我多虑了,她的领导不会这样,而我不愿意公布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至于是什么,她没说,我却知道,无非是形象不好,给不了安全感。
我不害怕吵架,相反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需要吵架,可偏偏郑小玲是那种在吵架上秒杀我的人,因为她似乎比我还会冷战。不理,不搭理,完完全全不搭理,我这个善于冷战的人,也慌了……
说起吵架,我想到了另外的一些事情。
我以前是一个很害怕吵架的人,可能是小时候目睹的太多了。在和以往的女朋友,或者朋友的想处中,我一直在退让,甚至是毫无原则的退让……
这里想说说ex,她和我在一起之后,做了一件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把我身边的异性朋友赶尽杀绝,坦白说起来,我的异性朋友其实并不多,但是关系都很好。s就是最好的那个,我们非常有的聊,非常了解对方,非常搭调,但是我们没有丝毫龌龊的关系。最亲密的行为不过是见面分别的拥抱。
以及……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喝多了,睡在宾馆的一张床,就着一包烟,聊了整夜的文艺复兴和超现实主义……s那天穿着吊带热裤,我却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不是圣人,是确实当她是朋友,我一直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但是s除外。
有时候看到一些和最好的朋友滚……床……单之类的我会很诧异,似乎自己是个卫道士,但是想想又觉得可以接受,因为事实上,我是个很自由开放的人,可以接受一切。
可问题就是s是个七分美女,所以ex对她一直忌惮,并且甚至变得恨之入骨,以至于有一次s租房子被骗,大半夜被黑房东带着流氓堵家门,哭着被我打电话的时候,ex竟然用分手相要挟,不让我去。那可能是我面临的相对比较大的一个抉择了,我还是去了,叫了都认识的两个哥们……凌晨三点,我们打了一场大胜仗,却也在派出所蹲到第二天中午12点……
而ex借这个机会又去找s兴师问罪,导致在后来的半年里,s和我再没有联系过……
所以,在ex和我分手,尽管我被她算计了一下,我还是很高兴的第一时间找s出来喝酒庆祝……s后来去了欧洲某国,走之前我们见了一面,淡淡的说了些话,一个拥抱,一个微笑,我知道,那才是友谊,纯粹的友谊。
说起来,我很不喜欢失恋33天,我觉得黄小仙就是活该被劈腿,毫无疑问,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