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里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任何时候,无论你身在何方,无论你胖了还是瘦了,美了还是丑了,幼稚了还是成熟了,无论你孤独寂寞还是众星拱月,是的,任何时候,只要想起他,你就恨不得抛下眼前所有的东西,奔到他跟前去,哪怕不为别的,只要能看他一眼,就是好的。
郑娇玲相信,很多人的生命里都有这么一个人,属于她的那一个,叫陈小聪。
她也相信,爱情只是生活里很小的一个部分,现实太强大,所以哪怕她再想抛下一切奔赴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唯一不敢面对的,是曾经的自己。如果十几岁的她看见现在的她,一定会嗤之以鼻。
所以,十几岁的你们尽情鄙视她好了,她不介意。
她知道,不够勇敢的人是不配拥有轰轰烈烈的爱情的。她还知道,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有燃尽的那天,细水长流的爱情,却可以走很久很久。
现在想起来,十六岁的郑娇玲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她瘦,但瘦得不算很好看,穿衣服很随便,除了一套校服,最爱穿的就是大大的白T恤和纯色牛仔裤,头发不长不短,刚遮住脖子,披着也不是,绑着也不是。
她中规中矩地学习,只偶尔在课堂上看看小说,或者考试提前交卷,跟要好的女生逃出校门去吃小吃。这样的女生,长相一般,成绩一般,在哪里都一抓一大把。硬要找出点什么不同的话,就是她喜欢帅气利落的女生,也时常幻想自己是这样的女生,在男生面前从来不服输。
所以中午吃过饭经过操场的时候,足球场上一个足球飞过来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饭盒,她也没有如别的女生一样尖叫着躲开,或者是不依不饶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个说法,而是弯腰捡起饭盒,然后飞起一脚,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场。准备过来捡球的那个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场上则响起口哨声,郑娇玲无视这些,转身去了不远处的水槽前,清洗脏掉的饭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气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势走了几十米,她总算明白了,耍帅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刚才她忘记她穿的是凉鞋,而她踢球又毫无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脚的五个指头其实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饭盒,她琢磨着应该没人注意她了,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刚走了几步,旁边出现个高大的身影冲她喊:“美女。”
她听出明显的戏谑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头,谁知那人竟然伸手来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么没反应啊。”
时值盛夏,她穿着宽大的短袖白体恤,胳膊露在外面,就那样被一个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干燥,她的胳膊却出了汗。
不管你们信不信,那都是中规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男孩亲密接触。她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跟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握手道别,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来。她不是保守,只是深信牵手是件神圣的事情,并且一定要跟自己最爱的人。
“什么事?”她仰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他,然后挣脱他的手。
“我看到你刚才踢球的样子了,穿凉鞋怎么能那样踢呢,应该用脚的内侧,这样就不会痛。”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给她看,然后说,“脚现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郑娇玲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男生,转身继续走。
“高二六班,郑娇玲!”他站在身后大声叫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嘴角挂着坏坏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郑娇玲捂住校牌,恼羞成怒,顾不得脚疼,一溜烟往教室跑,饭盒里的勺子发出哐当当的响声,身后的男生还在喊:“你是个有趣的女生,我记住你了!”周围投来异样的目光,郑娇玲胳膊上的汗珠被风吹干,突然起了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