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茶水间低头倒咖啡的时候,我的胸牌滑到地上,旁边有只手在我之前伸过去,捡了起来,递给我。
是家明。我低垂着眼帘说了声谢谢。胸牌上的沈君威三个字已经有些模糊,照片也是,那时的我眉眼很明朗的样子,大四毕业时照的,两年就变成今天这么颓废。
我已经三个月没有见雷了,买了新手机和新号码,伤痛总会慢慢褪去。
我对Halen说,她说的话简直就是真理,我是因为发疯了才会坚持跟雷在一起。她没有笑,也没有得意,只是叹气,说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也象你那样发一次疯。
周末的时候,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是雷寄来的,里面有我送他的银质打火机和一串钥匙。还有一封信。
“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理由。相信我爱你,尽管现在这样说对你不公平。也许没多久你会知道这所有的原因。不要找我,我的通讯方式和住处都换了新的,你也找不到我。事情完结之后我会来找你,如果你愿意请再相信我一次,请等我三个月,我会带着戒指来向你求婚。”
三个月。
三个月以后,他是否能脱离那个圈子,干干净净地做人,象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他欠我一个理由,一个解释,一个承诺,一个婚约。
好吧,雷,你伤害过我,但我愿意再等你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