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周公鸡还特别开心的插了一句嘴,“陈歌,陈歌,臭豆腐好吃吗?”
覃曼见周公鸡很来劲儿,就答道,“很好吃的,星城人民都爱吃。你和陈歌关系这么好,陈歌一定会乐意带你去吃的。”
得,她自己一个不算,还开始带着外国人不学好了。
在我千般无奈万般不愿的情况下,我还是被这两个奇葩给拖走了,搭车到了太平街口。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造了什么孽,才会晕车晕得厉害还摊上这么两个猪队友。
四十多分钟的公交车程,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下车就直接找了商场去厕所,在厕所一顿狂吐,然后看着镜子里脸色惨白的自己,捧了把水拍拍脸:叫你丫的今天干这种缺德事儿,报应了吧!
出来的时候周公鸡和覃曼聊得正嗨,等我出来了就一起往老罗记去点臭豆腐了,“老板,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