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下打量了她们几眼,淡淡道,“放心吧,你们都不合格,我是绝对不会让你们三个当我伴娘的!”
她们三个异口同声:为什么?
我:你们以为我傻啊!找一个比我高的、一个比我瘦的,还有一个脸比我小的女人当我伴娘,我是傻到在婚礼当天故意羞辱自己吗?!
她们三个奸.笑了一下,又奇迹般地一起说道:算你有自知之明!
看吧,大学四年的生活,让我们练就了非一般的默契啊!她们最后还神补刀了一句,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估计婚礼上你很难找到伴娘的,毕竟……她们没说完,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我:→_→
我忽然想到前段时间微博上面特别火的一段话,说出来大家自行感受一下,反正我膝盖已经中了无数箭。
任何时候,上帝都是公平的,所以,不要气馁。
虽然你胸小,但是你脸大呀。虽然你个子矮,但是你发际线高呀。虽然你脂肪厚,但是你钱包薄呀。虽然你的薪水少,但是你的工作多呀。虽然你的银行帐户很空,但是你的购物车很满呀。虽然你活的很差劲,但是你的情敌活的很好呀。虽然他不喜欢你,但是别人也不喜欢你呀!虽然你长得丑,但是你想得美啊!
有一次考试周的时候,我这种学渣,基本上抱佛脚看书要到半夜,于是,每天早上都要顶着两个特别吓人的熊猫眼。
大叔默默地忍受我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始终没有吭声,直到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他,“你难道看我这么重的眼袋都没有什么感想吗?”
我以为大叔应该会说学渣的悲哀或者是你这个样子好丑啊之类的。
结果,他幽幽的来了句,“哦,你是失眠啊,我还以为这是你新发明的烟熏妆加卧蚕妆的结合体。”
这绝对不是夸我啊,简直就是高级黑,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想挑战一下夸张大胆地黑色烟熏妆,结果手贱画重了,当时大叔正好回来,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被我吓在原地,半天都没动弹,最后缓过神来,说了句,“你从哪弄得烟灰糊在脸上啊?”
大叔,这不是烟灰啊卧槽!这是眼影啊!我今天画的是魅.惑眼妆,虽然有点失败,但你也不能说我是抹了烟灰啊!
前段时间大叔一个很好的朋友来找他,是他大学四年的室友兼死党,他出差,路过我们的城市,就顺路过来找大叔玩。大叔跟他一样的年龄,可是人家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大叔表示很受打击。
晚上大叔请他吃饭的时候,自然把我也带上了,但那次是我有史以来吃过最恶心的一次饭。呃,当然我指的不是人,恶心的是饭。
大叔开车去的是一个比较偏的私房菜馆,菜馆在一个比较窄的小巷子里,宽度仅仅只能通过一辆车。
菜馆的外边装饰也很简单,没有偌大的招牌,也没有漂亮的迎宾小姐,土墙青瓦,倒是有一种农家院的感觉。
我站在门口看了几眼,忽然有种很悲凉的感觉,然后趁他朋友不注意,很小声地说,“你到底在干嘛?平时也不见你小气,来这么一个鬼地方,好丢脸啊!”
“你一个小屁孩懂什么,酒香不怕巷子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食客要的就是吃着美味,你管它那么多外在的东西干嘛!”
进了屋里,更显冷清,我正在四处张望,就有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走过来,看着我们几个人,笑着说,“小墨,今儿又来了,我把老位置都给你留着了,你先上去,饭菜马上就来。”
大叔的同学就问他是不是经常来,居然跟这里的人混这么熟。
大叔就说,也还行吧,以前经常带客户过来吃饭。
大叔边说,边领着我们去了二楼的包间。
说是包间,其实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它是用屏风跟其他房间隔开了,屏风上面描绘的都是形态各异的梅花。就连桌椅上,也刻画着竹子。
包间里面很大,靠近门边的地方,放着一个巨大的书架,上面都是些古代名家的诗词集。
我心里暗暗感叹,这里的老板看来还是个挺有境界的人,把自己的饭店都给装扮成书斋了。
我默默脑补了一下,然后说道,“这里的老板应该是个瘦瘦的,戴着眼镜,穿着布衣,看起来很有学问的那一种。”
大叔笑着摇摇头,指指屏风外面晃来晃去忙碌的身影,“刚才跟我说话的男人,就是这里的老板。菜馆规模不大,厨师老板传菜生,都由他一个人担当了。”
好吧,人不可貌相,我果然是想多了。
不多时,老板就亲自将饭菜端了上来,点了一大桌,他着实用大托盘传了好几次才全部上完,不仅有米饭、热菜,就连粥和水果甜点都有。
下面大叔就是跟他同学各种怀旧,聊以前的事情,我也插不上嘴,就只顾着低头吃饭。
大叔给我推过来一碗粥,我说不想吃,味道太淡了,没有滋味。
“你吃吃看,这可不是普通的白米粥。”
灯光不是太亮,我也没有注意,只当是白米粥,我立刻舀了一大勺,然后就吞进了嘴巴里。嚼了几口,我才觉得不对劲,里面好像有种肉黏黏的东西。
等到我全部咽下去了,然后才跟大叔说,“果然不假,是挺好吃的,里面竟然还有小肉丁,真好吃。”
大叔自顾自得吃着旁边的热菜,跟我说,“那里面不是小肉丁,是一种草虫,也可以说是药虫,营养价值很高,对身体也很有好处,这种粥其实贵就贵在这种虫子上。”
他刚一说完,我就石化在原地,卧槽!有虫子你不早说!等我吃完了,你才告诉我!这绝对是有预谋的,故意的!
然后我慌忙把碗拿近,用勺子刨了几下,果然里面躺着几条白白嫩嫩的毛毛虫。ps:其实不是毛毛虫,但跟毛毛虫长得一模一样啊啊!!我当时仔细瞧,还看见了它们小黑点一样的眼睛啊!!
我捂住胸口,只觉得刚才被我嚼碎了生吞下去的毛毛虫,正上下不得地卡在喉咙里。一阵恶心从胃里泛出来,我差点没吐出来,皱着眉头,就差没哭了。
大叔朋友一直默默瞧着我脸上的表情,后来终于忍不住笑着说,看来你真的是被恶心到了,他拍了一下大叔的肩膀说,我后悔那么早结婚了,也应该像你一样找个小一点的,有趣的,我刚才看她脸上的表情,逗死了,比川剧变脸还厉害!就跟我们家花花闹脾气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下意识地问,花花是谁?
大叔回,他们家养的一只狗。
我怒火中烧,准备翻脸了啊喂,大叔立刻安抚了一句,别生气,我跟他生活了那么多年,对他了若指掌,他对花花的感情,就跟你对卡修的感情是一样的。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时好受了一些。
大叔的朋友,还是一边盯着我瞧,一边止不住的大笑。
于是,大叔就怒了,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恶狠狠,“看什么看,回家盯着自个儿媳妇看,别总盯着我家果果傻笑!”
我:……
大叔朋友为了让我觉得没那么恶心,就跟我分享了一个他自己的恶心故事。
他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去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饭,要的是一盘爆炒卷心菜,结果他吃啊吃,吃啊吃,到了中途的时候,嘴巴里面忽然“嘎嘣”一生脆响。
我聚精会神地听他讲,忍不住问,干嘛忽然停住了,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继续说道,我张开嘴巴,把嘴巴里没有嚼碎的卷心菜吐出来,用筷子扒开一看,卷心菜居然没有洗干净,里面包着一只蜗牛,壳被我嚼碎了。
你们别问我当时什么感想了,反正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久了,我现在偶尔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好恶心。必胜客里面就有蜗牛卖,有时候同事会去吃,还说挺好吃的,我碰都不敢碰。
大叔还跟我分享了他同学的一件糗事,有一次他们一起出去吃饭,也是高中的时候,都各自点自己喜欢的菜,结果他同学张口就来了句“老板,给我来一份西红柿炒番茄。”
那老板就静静地看了他好半天,淡淡地来了句,“那要不要再加一份土豆炒马铃薯啊!”
在大叔同学说了那么恶心的蜗牛事件之后,他看起来倒是很淡定,慢条斯理地把剩下的粥全都喝完了,然后对我说,
“好了好了,别气我没有提前跟你说了,我其实今天就是故意没跟你说,要不然打死你都不会吃,人类就是要用于尝试新鲜食物。你看你现在吃了,不也没什么大事吗?!这又不是毛毛虫,是人家家养的,专门用来用药或是做菜的,再说了,我们人类原本就是肉食动物,那你吃鸡吃鱼,怎么没觉得恶心,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而且这种虫子里面,有很多中药的成分,因为它们从小是用药草喂养的,所以,人吃起来对身体很好。”
我当时根本就听不进去他这个时候说的这些大道理,只觉得胃里恶心的难受,饭菜也吃不下去了。于是,就坐在那里,听大叔跟他同学聊天。
所以说,我根本没吃什么东西,等到大叔把同学送走,我的肚子还饿的咕咕叫。大叔就跑到快餐店,买了一些吃的,准备晚上带回去给我吃。
晚上到家的时候,我狂刷了几遍牙,直到牙龈充血,才觉得稍微好过了一些。
其实害怕某种东西是天生的,除非你刻意去克服它,要不然很难消除,而大多数人,往往不会选择去克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躲避令他们感到害怕的事物。
我有时候真的是挺矛盾的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小狗,但是有一段时间,又特别害怕养狗。原因是我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养过一条小狗,叫小乖,它后来是安乐死的。
至于患了什么病,我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后来它就瘦得特别厉害,骨头都能数得清楚。眼睛已经看不见人了,但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一点是,他每天奄奄一息地躺在小窝里面,一动不动,但只要我走过去,用手抚摸它,跟它说话,它居然还能分辨出我,然后,很吃力地伸出舌头舔我。
我老家在南方,冬天没有暖气,而且屋子里面是属于湿冷的那种。所以,在小乖还没有生病的时候,每当我坐在沙发上,或者是椅子上,它就会很欢快地跑到我面前,爬到我的腿上,把自己团成球状,闭着眼睛,躺在我的腿上呼呼大睡。
偶尔外面发出一声响动,它就会立刻警觉地瞪大眼睛,竖起耳朵,等到我伸手温柔地抚摸它的脑袋,它就会扭头看我,很温顺的那种眼神,然后,安心地又躺下来继续睡觉了。
它生病的时候,每天带它去看病,医生给它打针的时候,它都会很可怜的呜咽,后来治了好长时间,宠物医生就说治不了,只能慢慢等死,说与其这样让他天天痛苦,还不如安乐死。
我那个时候,才刚上小学,还不太了解什么叫安乐死,爸爸妈妈没有让我跟去医院,只跟我说小乖死了。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养宠物,总觉得他们寿命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总会有一天,你只能静静地看着它死,却无能为力。但后来长大之后,就释然了,死亡只是一个终点,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好好享受这其中的过程,跟人生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我小的时候,是我们家那一带有名的“爱狗大使”,因为那时候还不怎么懂事,只要在外面看见那些无家可归的可怜流浪狗,就会偷偷把它们带回家喂养。
所以我家曾经在我们那儿破了一个记录——同时养了15条狗,当然后来妈妈狠狠地责骂了我一顿,并把那些狗全都想方设法送人了。
为了那件事,我当时还哭着跟妈妈大吵了一架,气得一个星期都没有和她说话。当时那段时间,我每天除了生气还是生气,其他的什么都顾不了了。一怒之下,差一点就带着自己的小狗兵团浪迹天涯了!!
有一次大叔带我去电影城,选片的时候,又遇到了分歧,大叔想看谍战片,我想看萤火虫之墓,大叔对动漫没兴趣,我就各种给他科普,说这个特别感人,特别好看。大叔后来屈服了,陪我买了两张萤火虫之墓的电影票。
我自认看电视不怎么爱哭,当初看忠犬八公没掉眼泪,我其他三个室友集体哭得稀里哗啦,于是,我就被她们愤愤地说成是铁石心肠的女人。
但其实不是,我看电视也哭,只是要看有没有被戳中泪点,萤火虫之墓是高畑勋大师的作品,我每次看都会掉眼泪,总会觉得特别心酸和感动。
后来节子死的时候,我又没忍住掉了眼泪,我本来想在大叔那儿找点共鸣,结果扭头一看,他居然一个人翻动着手机屏幕在那里傻乐。
“你笑什么啊?”
“我在看朋友圈,快笑死了。”
“这个电影这么感动,你居然都不看,还在那儿玩手机!!”
大叔忽然凑近我,看了看我的眼睛,“你怎么哭了?不会是我没有陪你一起看电影,气哭的吧?!”
“当然不是,我是被电影感动哭的。”
大叔四周观察了一下周围的人,很惊讶地说道,“你绝对不是一个人,那边也有两个哭了的,还一起给对方抽纸巾。”
“你难道不觉得很感动吗?”
“我一个大男人,坐在电影院里,哭得满脸是泪,这样难道不奇怪吗?而且我对动漫一点都不感兴趣。”
我脑补了一下,一个壮汉哭得稀里哗啦的模样,确实很有违和感。
虽然大叔没看电影,但为了照顾我的情绪,他还是很有良心地拍了拍我背,又给我擦了眼泪,安慰道,“好了,不要哭了,里面都是些纸片人,有什么好哭的,再说了,电影只是一种艺术,都是艺术家虚构出来的,你不要太难过了。”
看在他极力安慰我的面子上,我就没有反驳他,一切艺术形式,都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看完电影,大叔又带我去吃了好吃的东西,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在美食的面前,毫无抵抗力,看着食物眼睛都冒着闪闪的亮光。虽然刚才哭了,但有了好吃的,很快就忘了电影院里哭哭啼啼的一幕。
吃完饭,已经接近深更半夜了,大叔到停车场取了车,几乎是把我给抱上副驾驶座的,因为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
开了一段路,我被悠悠地晃醒了,低头看了眼勒在身上的安全带,皱眉道,“我现在不喜欢坐前排,我想要到后面去坐。”
大叔当时估计我是睡糊涂了,继续开车,根本就不搭理我。
“陈以墨!我要坐后面!”
大叔转过脸,看了我一眼,“都连名带姓地对我大吼大叫了,看来火气不小。”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那你倒是说说看,为什么想要坐后排?”
我当时在车上其实都睡醒了一次,大脑都处于混沌状态,只觉得车子里空气太闷,安全带又勒得特别紧、特别难受。
“我现在不想系安全带,太勒了,我都快呼吸不过来了。”
大叔很认真地听我说完,看我还说得有板有眼,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趁红灯的间隙,还伸手在我毛茸茸的脑袋上轻轻地揉了几下。
“那你倒是说说看,为什么到后面坐就不用系安全带了,不安全你知不知道?!”
我很生气地甩开他放在我脑袋上的手,“不要天天总爱做跟卡修一样的动作。”大叔有事没事,也总喜欢用手抚摸卡修的脑袋。
我妈妈很喜欢养花,我家除了阳台上,屋里只要有空余的地方,她都会放上一两个花盆。
她也经常会去花卉市场,买一些种子,自己回来慢慢种。除了花,她甚至还会在一些大的花盆里面,栽一些小白菜啊、葱花之类的东西,不是为了观赏,是做饭吃的。
我对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我比较喜欢养一些小宠物,除了小狗之外,其他的下场都有点惨。
但那都是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现在长大了,嫌麻烦,除了养狗,其他的都没有兴趣。
我小时候养过金鱼,但由于不知道控制食量,总以为给他们喂得越多,越是爱它们的表现。结果过了一夜,所有的小金鱼都浮在水面上,肚皮朝上。没错,都是撑死的。
以前在老家奶奶那儿住的时候,她喂养了两只鸡,我还不知道奶奶只是为了把它们养的肥肥的,然后煮了吃。
于是,在我跟小鸡愉快地度过一段时间之后,忽然发现它们不见了。然后,我跑去问奶奶,她还完全不知道我已经把它们当做了伙伴,很淡定地说了句,被我们中午吃了啊。当时对于年幼的我来说,简直是心灵上重大的摧残啊啊!
养过小鹦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就提着鸟笼子,到小区里面溜达,结果回来的时候,笼子还在,鸟没了。那只鸟当时是我爸爸的心头肉,已经学会了几句简单的人话。我当时之所以把它带出去,就是为了满足虚荣心,拿给小伙伴们炫耀的。后来我爸爸还因为我把鸟弄丢了,骂了我一顿。
小兔子我自然也喂过,是我妈帮我买的,就是宠物市场很普通的宠物兔,也不是有名的品种。
我妈当时是看别的小女生都养可爱的小兔子,而我每天放学,只会跟个假小子一样,和小区里一伙男孩子,打打杀杀,跟个神经病一样。
估计我妈是受不了了,避免我走上歪路,给我买只小兔子,看能不能把我性子弄得淑女一些。
我是个挺有爱心的人,所以,我妈给我买了小兔子之后,我各种对它宠爱有加,每天偷偷给它喂东西吃。到了最后,原本一只又萌又可爱的小白兔,活生生地被我培养成了巨型安哥拉兔。
刚开始给它买的小笼子,已经完全装不下它了,而且它每天胃口很大,牙齿和爪子也挺尖利的。而且兔子跟小狗不一样,不是很通人性,我被它抓过一次之后,我妈就把它送给一个远房的亲戚了,于是,我再也没有见过它了。
那个亲戚是在乡下开养鸡场的,听我妈妈说,那只兔子过去之后,体型还在生长,最后,干脆担当了跟狗一样的职责,没错,就是看护鸡场,它简直就是兔子中的战斗兔啊!
大叔有时候真的挺乌鸦嘴的,上次我不小心被电动车擦了一下,他回家之后,就把我狠狠地说了一顿,还说你这么不小心,早晚得出事之类的。结果,真的被他说中了一次,不过那次不是因为我不小心,纯粹是我倒霉!
那天,我原本是打算去附近早点铺买点东西,结果经过路口的时候,一辆轿车为了避开一位老奶奶,忽然失控地朝我这边开过来,车子从我身边擦过去,我被掀翻在地。
我当时脑子里蒙蒙的,一闪而过的念头就是,老.娘不会今天就要挂在这儿了吧。
接着立刻闪现的就是我爸妈的脸,都说人在极度危险,并且预知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脑子里想起的,必定都说自己最爱的人。我当时一闪而过的影像里,除了我爸妈,没有别人,看来我还是不够爱大叔啊,当然我没敢跟大叔说,不然他铁定会把我弄死。
我当时想要爬起来,又觉得浑身使不上力气,在地上趴了一会,才缓缓地站起来。
然后就觉得脸上很疼,我下意识地伸手一摸,满手湿热,顿时觉得眼前有点模糊得看不清楚,我当时把手拿到眼前晃一晃,才看清满手都是鲜血,我一下子就有些慌了。
这时路边有个晨练的好心阿姨跑过来,估计也是被我的样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扶到路边,拿手机打急救电话。
我当时觉得越来越难受,浑身轻飘飘的使不上力气,整个脸也变得麻木起来。
“小姑娘,你带手机了吗?我给你家里人打个电话,让他们赶紧过来看看。”
阿姨看出来我很害怕,就一直握着我的手,嘴里不停地嘀咕着,“别怕啊,救护车马上就来。”
当时因为大清早,路上的车比较少,阿姨拦了几辆,人家看到我那样,都不敢载我。
我当时离家没多远,而且大叔正好在家睡觉,我虽然吓得要死,但好歹还有一些理智,就想着给大叔打电话。
我头脑晕晕乎乎的,哆嗦着从包里掏出手机,拨了大叔的号,阿姨看我手都在抖,直接把电话拿过去了。
“喂,你好,拿这个手机的小姑娘出车祸了,你赶紧过来看看,嗯,对,就是在北苑街道的这条路口。”
那个阿姨后面还说了什么,我已经有点听不到了,打过电话没多久,救护车没赶到,大叔就已经飙车过来了。他之所以来的那么快,还是因为我就在家附近没多远。
迷迷糊糊的,我感觉有人把我抱到了车上,动作有些大,再加上车子里面温度比外面低一些,我晃晃悠悠地就清醒了一点。
车子开太快了,我当时有点想吐,就说,“你别开这么快,我没事……”
“老实坐着,别说话。”大叔当时脸色特别难看,说出来的话语气也有点重,我本来就没什么力气了,也没有接话,昏昏沉沉地晕了过去。
后来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周围全是消毒水的味道,我转了转眼珠,全是穿白大褂不认识的医生。我很费劲地动了一下,才看到脸色不怎么好看的大叔,我微微吐了口气,这才觉得安心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