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浪漫的死法,就是被美丽的妹子用辫子抽死。
十六岁那一年,因为和班主任打架,我失学了。上不上大学,我已经不是很在乎了,我想走遍天下,尝遍人间酸甜苦辣,然后,当作家,写几部惊世之作,流芳千古。可是,我爸我妈没有钱,有钱也不会让我拿着去游山玩水。没有钱有胆量,也能浪迹天涯。离我们家七八里路的小镇上,有一个四等火车站,我爬上任意一列南来北往的火车,就能去到我向往的远方。我算是有点胆量的人,爬过几回货运列车,坐在煤炭堆上或者木材堆上,让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我去过离家几十公里的地方,因为没钱吃饭,又饿着肚子爬货车回来了。有一回,我积攒了几块钱,又一次爬上货车,准备跑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却中途被警察当小偷抓住了。警察搜去了我仅有的几块钱,还把我的肚子当沙包,打了好几拳,于是,我灰溜溜地又爬上货车,灰头土脸地回家来了。
原来,流浪并不像小说中说的那么美好,警察的拳头粉碎了我的流浪梦,我不再爬货车闯天下了,只在家乡的田间地头晃荡。我们那儿穷,穷得连野兔都没有一只,偶尔能见到几只田鼠,鼠头鼠脑一蹿而过,一点诗情画意都没有。
十八岁那一年的春天,在开满种种野花的田野上,我发现了我们家乡最美的风景。那是一个打鱼草的妹子,她那一根甩来甩去的长辫子,就像巫婆挥舞的魔杖,让我神魂颠倒,我甚至有个扯淡的想法,世界上最幸福最浪漫的死法,就是被美丽的妹子用辫子抽死。
那是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妹子,叫浅浅,住在两里外的一个村子里。十八岁我是一个正宗吊丝,我不帅,没钱,只是一个不会种地的农民。可笑的是,我完全不知天高地厚,虽然我买不起一张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的火车票,虽然警察的拳头粉碎了我的流浪梦,但我却一直莫名其妙地坚信,有一天我一定能成为一个牛B的作家!未来的牛B作家和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妹子,那叫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我大大方方写了一封信,看到浅浅远远地过来了,我大大方方迎上去,把信递过去,说:浅浅,这里有你一封信。
浅浅那时刚满十六岁,思想还不太复杂,也不认识我,她把沾染泥土的手在围裙上擦一擦,接过了信,同时说:奇怪,你又不是邮递员,我的信怎么会到了你手里?
我心慌意乱,嘀咕一句你看一看就不奇怪了,只怕她明白过来,当面把信丢在地上,甚至掷在我脸上,我赶紧溜了。
上帝会知道我对爱的虔诚,对待爱情,我不能偷工减料
浅浅没回信,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依然每天在如花似玉的田野上打鱼草。
我又写了一封信,这一次,我没敢当面把信递给她,浅浅的你又不是邮递员提醒了我,我跑到小镇上,就像投票选举一样神圣,我把信投进了邮箱。信上写了啥,我忘记了,无非是十八岁的胡言乱语,你懂的。只有一句记得很清楚:我要是收不到回信,就视为你已默许我继续写信。
浅浅还是没回信。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爱情不是踢足球,一脚踢出去,能进不能进,立见分晓。
我在第二信里写上我要是收不到回信,就视为你已默许我继续写信,是为自己继续写信埋下的伏笔。我以一天一封信的频率,开始了求爱的漫漫长征。我晚上写好信,第二天一早,就趟着露水越过希望的田野,去镇上发信。尽管我知道,我们那儿一个星期才送一次信,我可以把信攒一个星期才去发,甚至可以把七封信装在一个信封里发,省点邮票。但我还是宁愿每天都去发一次。上帝会知道我对爱的虔诚,对待爱情,我不能偷工减料。
邮递员每次来,一次就送给浅浅七封我写的信,很快就成了轰动方圆十里的新闻。在我们家乡,没有尊重别人隐私权的说法,无论是谁的信,任何人只要感兴趣,都可以拆开来看。浅浅,方圆十里最漂亮的妹子,多少人对她感兴趣啊,我的信几乎都不是浅浅第一个拆开的。许多年之后,我才突然明白,十八岁的时候,我是我们村最着名的癞蛤蟆。
浅浅是方圆十里最耀眼的天鹅,癞蛤蟆和非癞蛤蟆全都盯着她,只是,没有哪只蛤蟆有胆叫一声。于是,我成了叫醒春天的第一只癞蛤蟆。
所有的人都觉得,我和浅浅不般配。即使浅浅答应,浅浅的父母也不会答应;即使浅浅的父母答应,方圆十里的蛤蟆都不会答应!大家都用怜悯的眼光看着我蹦跶,我完全被浅浅甩来甩去的长辫子抽晕了头,竟然完全不知道自己成了可怜可笑的癞蛤蟆。
在写了几十封信以后,我还是没收到浅浅的回信。
我开始寻找接近浅浅的途径,只有通过日常接触,我才能让浅浅知道,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我突然想起,我的同学李军就住在浅浅的村子里。于是,我以找李军的名义,走进了浅浅的村子。
李军和浅浅的关系还不错,不太忙的时候,他们常常在一起打扑克。一来二往,我也就加入了打扑克的阵营。我时出妙语,让浅浅笑得乐不可支。可是,浅浅不提那些信的事儿,好像她从来没有收到过我的信。我也没追问,就好像我从来没给她写过信一般。这种似是而非的暧昧,其实也挺有意思。
因为常找李军,我和李军慢慢地成了臭味相投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