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Z的出现,或许我们之间会顺理成章结婚生子,但是她永远都长不大。她经历过了,才会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爱。
她生完孩子后,我也安心在外面工作,每个星期都会回家。经济也确实比较拮据,宝宝什么东西都要花钱。那个时候一个月六千的收入,她分一半给我,只留三千给她自己和宝宝,确实很辛苦。
当时她跟我商量,孩子生出来,要不要Z来抚养。她是希望一刀切,不要再有任何联系,以Z的性格,也不指望他会一直抚养到孩子长大。我同意,我说我们再艰苦也能养起宝宝,不用Z的钱。所以协议里,Z是不用付抚养费的。但是探视权是法定的,不能被剥夺。因为Z第一次来医院办理证件的时候,见了宝宝,才明白自己失去了什么,于是就时不时发消息给她要见宝宝。我看到她手机的信息了,也不想做太多干涉,毕竟他是孩子的爸爸,有血缘的,我不能说什么。她自己把持就可以。因为那个时候我在别的城市工作,所以她到底有没有让Z看孩子这个不得而知,不过我知道的是,她心里确实已经没有他了。我无意看过她的手机,回绝了他来看孩子的要求。也比较坚决的。我也看到Z发消息给她,说如果你没再婚,我一定会再去找你复婚这样的话。她看完就把手机扔一边。因为对她性格比较了解,她是那种连撒谎都懒得撒的人。更不用说处心积虑说一套做一套。
我们也不再提这段经历,大家都不好受。家里家外很多事情要忙,没必要一直活在过去。心里慢慢也就不那么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