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样静静的流淌,宁宁也迅速的康复着。一个星期后,她甚至可以自己在走廊里面来回的走着散散步。我陪着她,有时候她会站在窗口,透过宽大的玻璃窗,看着冬天萧索的风景。看着看着,她会回过头,望着我微笑,桑桑,记不记得,几个月前的夏天,我们那时神采飞扬的样子?
我记得,我当然记得。我记得她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赖在床上还没有起来,听到她的声音后,我那样的惊喜。我记得在上岛咖啡厅里面,她优雅的微笑,讲着她和她的小白脸的故事。我记得她开着鲜红的跑车,香车美女,带着我从一条街道到另一条街道。我记得购物广场,她潇洒的挥霍着,光彩照人的站在那里。我记得火锅城里面,她淡施脂粉,长发垂顺,幽幽的讲着那个捡金子的故事。我记得,我当然记得。对面的那个我,在那个火热的夏天,永远的小吊带,牛仔短裙,没心没肺的听着她说话,任性轻狂,勇敢单纯,没有太多的奢望和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