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的意愿当然是希望她回她父母家住,毕竟方便和安全些,未正式办妥手续一日,她还是我要负责的老婆。然而,也许她还不想惊动她父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最终在S的“帮忙”下,租了个小区单元(仅比我的家小一个房间),当然每月近两千的房租就由那张卡支付了。S的居心很明显,当然,我老婆也会一口咬定S只是介绍一下房源,无别的意图。
我很可怜也很可笑,差不多过了一个月才知道她住在那里。此前我打电话给她,她就说在其父母家住,打电话给岳父母则说没这回事,看来她还不想让父母知道分居的情况,我也暂时封口。后来,S的老婆上门找我了,才间接知道人家的新住所其实也不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