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从陈以飞走后我就一直混在这里,因为回去也是一个人,空空的屋子空空的心,签证迟迟办不下来,我已经被拒签三次了,他们说我有移民倾向,真是火眼金睛啊,因为我确实想到那个花花世界中去,那里又有爱情又有钱,可以每天吃饱了喝足了光谈爱情,这是我的长项,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陈以飞说,小心肝再等等吧,我们不怕它不签,抗战还八年呢,别说签证了,和日本鬼子斗争就得有耐心。
所以我有的是时间泡在酒吧里,白天去读个托福什么的,然后晚上在酒吧里消磨时间,看着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暧昧的表情,没有办法,这是个暧昧的年代,谁还和我一样,守着个初恋不放手,还要死追着人家去日本?
当我手机响了我以为又是米丽这个小妖精,她做了人家二奶不算,还养了一个小白脸,多数时间花在脸上和上街购物上,想当年,在大学里我们也是两个风云人物,至少是两个被许多男人追的美女,怎么如今落到这个地步,一个做了二奶,一个等着飘洋过海,我看了一下号码,陌生的很,但还是接了,居然是一个嗓音磁性的男人。
小妖吗?我是表哥,你在哪?
表哥?小妖?我懵了,这是个打错的电话,但无聊也无聊,我倒想看看,这个表哥做什么!
我亲热地叫了一声,表哥,有事吗?
然后我听得出他很兴奋,你能出来吗?我们一起吃个饭,我在西单商场门口等你好吗?你记住,我穿米色风衣,你穿什么衣服?
这是哪跟哪呀,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福尔摩斯一样,我说表哥,咱才几天不见,你怎么认不出我了吗?
天知道我哪里冒出这么个表哥来!我说我穿黑色毛衣,一顶贝雷帽,同样的黑靴子。我说了谎,其实我穿得是白毛衣,我是想看看,这是怎么样的一出戏,太好玩了,说了半天,居然还没有露馅。
晚上九点的时候,我站在了西单商场门口,然后看到一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来之前我就想,他要长得好看我就和他一起吃个饭,否则我会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天知道他长得怎么会这么帅。他往哪一站,好多女人回头看他,我走上前去,然后说,表哥,我是小妖。
还没等我回过身来,一副冰凉的手铐戴在了我的手上,天啊,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穿米色风衣的男人说,别动,我是警察。
二
那是我和朗丛林的第一次见面,富有戏剧性。象是提前排练好的,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误会。
当天,我被带到警察局,警察说,你是小妖?
我说是啊。那时我还觉得这事好玩。
跟你联系的老狼呢?老狼?我听得一头雾水,还兔子呢。我嘻嘻笑着。
别嘻皮笑脸,你们这个贩毒团伙已全部被我们控制,你是主要联线员,估计活着出去的希望不大了。
我哇地大哭起来,然后说,我不是小妖啊,我是明媚,我指着朗丛林,他也不是我表哥。
朗丛林说,谁让你答应我,表哥是接头暗号。
我靠!这次真离死不远了,我指着朗丛林大骂,你他妈打的谁的号码啊,你看看你打的对吗?他们拿来我的手机,过了一会朗丛林接我出来,对不起,我打错了一个号码,谁让你叫我表哥呢?
真是对不起。
他打开我手铐的时候我只说了一个字,滚。
谁愿意和警察叔叔打交道啊。但从那天起,我开始和警察打交道。
他找我来的时候我倚着门框说,我一辈子再也不和任何人叫表哥,因为这两个字差点要了我的小命,现在我是一合法公民,一没有犯法,二没有偷人,请你离我远点。
他手里有一束红玫瑰,然后是含笑的他,我讽刺他说,你穿着一身黑警服,拿着一束红玫瑰,真是不太合适,朗丛林,如果没事,我要关门睡觉了。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朗丛林说来赔礼道歉的,我拒绝了他,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赔礼能解决的。
一个月之后我们在一家超市遇上,一人推着一辆购货车,他始终看着我,我不理他,这种人,离得越远越好,我一向对警察没有好感,太不风花雪月,对于一个整天画画的画家来说,我更喜欢那些留着长发的嬉皮,就象陈以飞,常年留着长发,他出去后说两年之内准让我也出去,可现在我的签证连点影子都没有!而朗丛林的工作除了抓坏人就是毒犯,虽然我们平静的日子离不了他们,但谁会爱上他们?
我们转了几圈总能遇上,购货车已经满了,我看着身边的他忽然大嚷:别以为你是警察就能控制人的自由,请你离我远点!话音刚落,我看到一群人向出口处奔去,包括他,而有一个黑衣人跃过栏杆跑了,所以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便衣警察拿出枪来在追捕那个黑衣人,但黑衣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