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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了何锦的要求,没有为什么,虽然有短暂的犹豫,但我还是答应了他。何锦告诉了我那女人住的地方。他朝一处高级小区的小户型指去,说,三楼,2-3-1。然后,他先行上去,装作探望,或者其他什么都好。再然后,我再像个抓奸的大奶一样冲上楼去,破口大骂或者殷勤苦劝。总之,何锦说,至少要让她把孩子打掉,否则,他的家就要保不住了。他已经不小了,辛苦了十来年才得来的一切,不想被个女人毁于一旦,更何况,他并不爱她,只不过是爱她年轻的身体罢了。
那天,何锦对我的表现并不满意,他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会那样。他以为我会像个真正的大奶一样,泼妇似的扑上去。撕扯那所谓的小三的衣服或者头发,然后闹得尽人皆知,让那个“小妖精”知难而退,到最后退而求其次,收了曾经口口声声说爱她胜过爱自己老婆的那个男人的钱,然后打掉孩子,自此后桥归桥路归路,两不相干。
但我没有。我敲开了门,然后看何锦像电影金像奖得主一样,表现得诚惶诚恐,再兼之惊愕得张大了嘴巴,用半责怪半怀疑的口吻软软地质问我,你跟踪我?
我“啪”地给了何锦一记响亮的耳光,然后直视他身后的女人,说,这个男人我不要了,我愿意离婚,净身出户。
然后,扔下仍旧处于错愕中的何锦和兀自悲欣交集的小三决然而去。许多天以后,我收到来自何锦的短信,没有责备,当然,也没有赞扬。他只写了一句话给我,说: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年华渐渐老去,我们又都不需要爱情了。
我看着幽蓝的手机屏幕上那几行简短的小字,心里像突然间失去了什么一般,空荡荡的失落。我努力不让自己落下泪来,却还是在寂静的华庭没回来的深夜里,一个人抱着短信呜呜呜地大声哭泣起来。
为什么当年口口声声、指天誓日、海枯石烂的爱情到最后非要被岁月凌迟成这般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