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公安局的玻璃窗,看见童。她显然一夜没睡,眼睛发青,化过妆的眼线酝开在眼睛周围,头发散乱,瘦弱的身躯蜷缩在椅上,鞋也脱了,用手指掰着脚指玩。
童喜欢这样把脚缩到椅子上。
我嘲笑过她,她吃饭时也这样,像叫花子。
“我就要这样,我妈也这样,我爸也这样,我们家吃饭,全这样,脚不着的地的,这是童家习俗。哼,你是嫉妒吧,嫉妒自己脚缩不上来。”童“哼”的时候,嘴向前弩,鼻子皱皱的,特别可爱。
童沉迷的掰着脚趾,我错觉她还像认识我的时候一样天真,那年,她21岁。
童是因为“性贿赂”罪被扣留。
我因为给她打电话,又自己开有香精公司,也被怀疑是涉案人员。
公安问:“你打电话给她干什么?你们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
“她是我的女友,已经分手了的。”
查明我没有和她有业务往来后,公安说可以走了。
我站起来,还是和童隔着窗户。
童抬起头,看见我,眼神中闪过一丝惊喜,转瞬,又恢复平静。
她知道,我救不了她。
我就隔着玻璃窗户望着她,想救她,却使不上劲。
童发青的眼睛一直随着我走出公安局,像重遇的晚上,瞪着我,没有表情,却目不转
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