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流行一种说法:大一的女生是青梅,好看不好吃;大二的女生是苹果,好看又好吃;大三的女生是菠萝,不好看但好吃;大四的女生是番茄,你以为你还是水果。我是好看又好吃的苹果,在武汉一所工科学校读新闻专业。
四月,正是梧桐飞絮的季节,好友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哲学博士,要我陪她去武大见面。刚好马哲老师要求写一篇三千字以上的哲学论文,我正焦头烂额,听说对方是哲学博士,简直心花怒放,立刻同意好友,心想到时候向博士索要一篇小论文应该不是难事。
我们约在武大图书馆前的长廊见面,等了一小会儿,一个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坡上冲下来,穿卡其色裤子和深蓝色毛衣,咯吱一下停在面前。我吓了一跳,这就是哲学博士呀,我以为哲学是很艰深的理论,学哲学的人多少有点神经过敏,而且还学到博士,大概就跟电影里的科学怪人差不多吧。哪知他那么正常,没有戴瓶子底一样的眼镜,发型也很漂亮,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陆北。
尽管如此,还是没有一见钟情。我陪好友见网友,自然是他们两人交谈多一点,我走在一旁东张西望,比较武大的帅哥和我们学校的帅哥,到底哪里的更帅一些。
接下来,我们在武大校园里瞎逛,逛累了去陆北的寝室休息,刚进门就被满满两书架原版英文书给震住了,我指着那些每本都有三厘米以上那么厚的书说:“这些,都是你看的?”
他点头:“有的是要帮别人翻译的。”我双手抱拳对他表示敬意,顺便向他讨要论文,他拿出大二时写的一篇《论萨特》,五千多字,看得我晕头转向。我求他好人做到底,帮忙压缩到三千字,这样太专业了,老师肯定知道不是我写的。他不干,说:“小妹,我已经很不道德了,麻烦你拿回家仔细看看,自己压缩一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我撇撇嘴,心想让我学哲学,那真是见鬼。不过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意思变本加厉,见他桌上摆着写满字的笔记本,问:“你怎么不直接打进电脑呀,还要手写一遍,多麻烦。”
“唉,没办法,谁叫我长了一双肉包手,趴在键盘上一按就是两三个字母。”他说话的表情和语气好像陈小春在歌里唱的:我没那种命啦——字都不会打呀。
“我打字很快,帮你呀,当做报答。”我脱口而出。
“真的吗?”他作怀疑状,见我在键盘上一阵运指如飞,大喜,翻出几本笔记本,递给我其中两本说:“你先帮我打一部分,出书后请你吃饭。”
“这……这么多?”我用几乎颤抖的手接过两本沉甸甸的译稿,心想糟了糟了,海口夸大了。
事后两个月,我用全部的课余时间在电脑上打字,挂着QQ,陆北一星期才两节课,成天挂在网上。
春天过去,很快初夏。我用语言把自己装扮成烟视媚行的女子,在QQ上轻轻巧巧地勾搭:“亲爱的,陪我说说话吧?”几秒钟后,陆北的大胡子头像闪了闪,回复了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说:“亲爱的,辛苦了。”平常QQ上也有很多人对我说这样的话,可都没有他说得让我心里浮起一种异样的感觉。而现实里我多乖顺,即使遇见同班的男生,也是抿嘴一笑然后低着头走过去。
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陆北特别幽默,因为学哲学的缘故,非常善于狡辩。我以为自己算是聪明伶俐的女孩,却常常被他堵得没话说,赶紧作小学生状:“大哥,放过我吧。”他哈哈大笑:“你不要这么可爱,小心我会爱上你,要你做我女朋友?”我的双手搁在键盘上,感觉有一种东西像樱花飘落心底,清香美丽。我低头暗自笑了,脸上红红的,但立刻回复给他:“哼,才不要跟大叔谈恋爱。”他发过来一连串愤怒的图标,说:“我受伤了。”他竟然真的下线,我追悔莫及,整个下午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生气了,可又拉不下面子打电话去问他。
第二天他却打电话给我,说姐姐要在大学附近开间酒吧,想听听我这个时尚小姑娘的意见。我满口答应,把所有的衣服铺在床上一件一件地试,紧张得像要去见未来公婆。
他很大气地揽着我的肩膀向他姐姐介绍:“这丫头漂亮又聪明,简直是个小精怪。”随意却字字透着赞美和溺宠的语气,给任何一个女孩听见都是非常受用的。当时我的脑袋瓜子飞快地转起来,与他姐姐说了很多我对酒吧的想法,甚至细致到一盏灯该用什么颜色。不知不觉聊了很久,我累了停下来喝水,坐在对面的他说:“亲爱的,辛苦了,我唱歌给你解乏吧。”正准备讥讽他,姐姐突然拉了我的手说:“我们陆北唱歌可好听了。”“是吗?我很少听到有男生唱歌唱得很好的。”这时他开始唱了,第一句就显出了水平,简直比张学友还张学友,而且,他唱的还是那首非常怀旧非常缠绵的《我的名字,你的姓氏》。
一瞬间,我被击中,隐隐地颤抖起来,我几乎不能遏制地想流泪,我发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他了。那是六月,连串的考试正如火如荼,我坐在自习室看书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常常会有异于常人的动作和表情。旁边的同学问我,是不是疯了。我说,嗯,疯了。
没办法,我喜欢他,喜欢的心情就是肉在砧板上。把这种心情跟好友说了,她说,你们不合适。
她说的不合适无非是指年龄,我们相差整整7岁,可7岁算什么,梁锦松和伏明霞又相差几岁?而且他在网上说过喜欢我,两个喜欢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明确自己的心后,就常常往武大跑,仗着为他打了那么多字,提前请我在食堂吃饭应该是可以的。
见面了还是跟网上一样,嘻嘻哈哈地斗嘴。他总是笑话我的普通话不标准,前后鼻音不分,还一本正经地说:“来,跟着老师念——‘奶奶来拿牛奶’。”我说这有什么难的,结果海口又夸大了,他大笑,都奔三十的人了,竟然笑得蹲到桌子底下,整个餐厅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我巨糗,在桌子底下踢他,反被抓住脚,动弹不得,那时我好开心,觉得恋爱大概就是我们这样子。
走在路上,我开始拉他的袖子,他回过头一副假道学的样子说:“小妹,男女授受不亲。”我回敬他:“亲你个头啦,姑娘我走累了。”顺势再挽上他的手臂。因此他有了一句口头禅——不要占我便宜,后来觉得不过瘾似的,就改成不要吃我豆腐,我反讽他一身排骨哪来豆腐,于是他又改成——不要吃我排骨!
我们已经很熟很熟,好友的网友,与我成了好朋友,也许还会成为男朋友。我美滋滋地想着,常常独自微笑。
要做好一个年长7岁的男人的女朋友应该做哪些事情呢?我首先想到做饭,可是不会,恰好他寝室条件也不允许。又想到洗衣服、收拾房间什么的,这是贤良女子的必备品质。有一天我在QQ上如平常一样问他:“干吗呢?”答曰:“洗衣服。”我说:“真可怜,一个大男人自己洗衣服。”他立刻借梯子上架说:“你来帮我洗吧!”我回复一句:“想得美!”然后下线,仔细梳了头发直奔武大。
十月的天气,我光脚穿他的拖鞋,袖子和裤腿都挽得高高的,站在水房的洗漱台旁洗床单,哗啦哗啦的水从桶里漫到我的脚背上,有点凉,一双手也浸得嫩白嫩白的,真是好看。我想待会儿要让他看看我的手,他一定会欢喜又心疼地握住它们。那时他正一手扶着门框,一只脚很悠闲地交叉在另一只脚前面足尖点地,用很哲学的目光看着我说:“真不懂,你是洗衣服,还是衣服洗你。”我哼了一声,捧水泼他,他居然没闪,浅咖啡色的外套胸前湿成大片的深咖啡色。我有些愕然地看他,他抿着嘴唇,那么忧伤的表情,半晌,他说:“其实,我有一个女朋友,在英国。”
什么?我没听懂。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哗啦哗啦的水依旧从桶里漫出来,落到脚背上,却没什么感觉。任他走过来拉我,让我坐在床沿上,他取了干毛巾给我擦脚,温柔地帮我穿好袜子、鞋子,并放下裤腿整理折痕。做完这一切他便蹲在原地看我,轻轻叫我的名字,我顿时泪流满面,心疼得犹如撕裂一般,但不问他有女朋友的事,而是伸出一双手说:“你看我的手,好看吗?”他果真握住我的一双手,并把它们放在胸口说:“好看,好看。”“你喜欢吗?”我继续问。“喜欢,喜欢。”他还是连声说着。我再追问:“那你喜欢我吗?”说完就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嘘,别回答,别解释,这样就好了。现实里我不是我,我是因为你才成为我的。
这一次,他送我回学校,在大门口说:“你会有更好更年轻的男孩来爱你。”我点头,我已经是菠萝,即将失去做水果的资格。后来我们两个月没见,远远地各自生活,竟也平淡。
接着就是圣诞,阳光出奇地好,我坐在寝室的窗户边晒太阳,看到镜子里自己新染的头发闪着真正炫目的光芒。室友们都忙着打扮,电话在不停地响,突然一个人问:“喂,你那个哲学博士呢?”
这句话像黑夜里不知从哪里飞过来的石头,准确地砸中我的心脏。终于知道难过了,一声痛哭让室友停止了所有的动作,面面相觑。她们哪里知道,我完全没有做好离开他的准备,而离开来得这样突然,我简直傻了一样。
旧历年,他发来短信问候,说女朋友从英国回来了。我回复了四个字:祝你幸福。然后将他的电话号码,从我的手机里永远删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