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识宋小阳后,我变成了一个忧伤的孩子。
十七岁的我,倔强,骄傲,执着和反叛,可这一切在见到宋小阳的笑容后,都轰然倒塌。
灿烂,和煦,温暖,把能想到的形容词都用上,也不够我来形容宋小阳的笑容,那是怎样的一种笑啊,哗啦一下子,世界光明了,心底最潮湿隐蔽的角落都被照亮。
宋小阳,知道么,你让我觉得世界很温暖,十七岁的我,在日记里一笔一划的写下这句。
接下来却是愁肠百转,因为宋小阳似乎离我很远,而我,又是多么不善于表达自己的孩子。
开始写诗,写一些忧伤万分的句子,日记不再是单纯记录平板的生活,也不再抒发对大学的向往,没完没了的,只有那些点点滴滴情窦初开的喜悦与悲伤。我,真的不是那个单纯懵懂,大大咧咧,不论男女都能打成一片的女孩子了。
更让我觉得恐慌的是,直觉告诉我,宋小阳不会喜欢我这类的女孩儿。他,必定喜欢温柔似水,体贴万分,笑起来有若春风拂柳般的女孩儿。
一个人,你在意了,他的喜好无须多加打听,只需看他的眼睛,你就能明白了解一切,而且,我的直觉一直很准。
宋小阳,似乎从没有察觉我见他时的慌乱,每每扬起一个笑容,问好或是闲聊几句。我,始终装作若无其事,镇静从容,仿佛这个人就仅仅是个点头之交,尽管心里把他捧得那么高。
从那时开始,我知道自己是个善于伪装的人,却不知这样的伪装该持续多久。
怎么办。问了千百遍这三个字,放弃还是坚持,我无端的想起了哈姆雷特的那一句:Tobeornottobe,thatisthequestion。
(二)
青葱岁月,人的血液里总是有过多莫名的冲动与坚定。
不给自己留下遗憾,十七岁的我有些许张扬,所以一旦认定了理儿,九头牛都拉不回:我决定袒露自己的心声,不为别的,只是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只是觉得一旦喜欢某人,无论怎么都应该让他知道。
终究,在感情面前自己羞涩非常,害怕非常。不知也不敢写下任何文字,只鼓起勇气托人把那半本日记递给了他,告诉自己,如果他亦有心,定会懂得。
懂得,懂得,懂得,这个词儿对于我来说,对于爱情来说是多么重要。
永远记得那个夜晚的晚自习,时间多么漫长,一分一秒于我都需要艰辛的跋涉。
沉默。
我不知道宋小阳看到那些凌乱的文字会是什么表情,笑笑,还是有点儿诧异,或者觉得可笑?但他,选择了沉默。接下来的三天,我甚至都没有见到他一次,不论是吃饭还是出操。宋小阳比我高一届,只有全校集体活动时才能偶遇。
那三天,很冷,虽正值秋日,我觉得心很冷。对,我不是个出色的女孩儿,相貌,才学等等,只是一个有着小小倔强,小小骄傲,小小个性,小小敏感的女孩。
宋小阳,想必从未想到过我是什么样,碰见了,知道这个人自己面熟,寒暄,仅此而已。
三天后,宋小阳找到了我。一双乌黑闪亮的眼睛看着我,依旧温暖的浅笑,我,有那么好么?
这个问题让我那小小的骄傲不能忍受,这是对我文字还是对我情感的一种怀疑?心底的希望与挣扎化为零,冷淡的答道,你,何必多此一问?
接下来的话彻底的让我呆住,宋小阳轻轻的说,你真象个小孩,如果做我女朋友,不要那么小孩子气,好不好?
找不到合适的话语来描述当时的心情,惊,喜,也许是惊喜各半,也就是那时,我彻底明白惊喜这个词的含义,那就是你确定自己会被人推下万丈深渊,却没有任何预警的被救了,并且从此都没有人会推你。
一瞬间,心如莲花开。
(三)
雀跃的心情一直持续,因为宋小阳的到来。恋了,是的,真的恋了,不管什么校规,不管什么以后,我只知道,宋小阳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温暖。
一如我所料,宋小阳喜欢温柔似水的女孩,而我真的不是。于是乎,伪装得一直继续。每每见面相处,时间不长,就比如从教学楼到宿舍的距离,但我得装,说话小心翼翼,尽挑文雅明朗的语句,不发表自己任何有尖锐倾向的意见,他说什么我都说好。不难看出,伪装是成功的,在他以及他那些朋友眼中,我俨然是一个温柔体贴,心似水晶的女孩,那些骄傲敏感倔强都一一隐藏,隐藏得很深很深。
本来满满的心不觉中有了个缺口,且这个缺口让年轻的心第一次感受到疲惫,那种疲惫很多时候让我委屈,可仍然告诉自己,坚持。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么?本来你不是那样的人,却硬要装成那样,看着我烦。好友半是同情半是生气的责备。
有。我好不容易抓住了温暖,怎么可能轻易放弃?更何况,宋小阳九个月就要离开,直觉告诉我,我们只有九个月。和朋友说这些时,我觉得自己很伟大。稚嫩的孩子,总是会误解一些词的含义,呵。
九个月于我,真真短暂,尽管每次相处都会有疲惫,我总把和宋小阳之间的快乐用放大镜来观察,疲惫用缩小镜来忽略。
不留一字一言,宋小阳毕业走了,连一个联系方式都不曾给。我连狠心这样的感觉都不愿给他冠上,只有伤感:相识太短,时光太快,缘分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