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同事后,林蔻问陈旭,你觉得他怎么样?
陈旭沉默了一会儿,说,挺好的,很适合你。
林蔻笑了笑,又问,你想好再说,我现在可不是要谈恋爱,是要结婚的。
陈旭又沉默了一会儿,说,真的挺好的,很适合你。
林蔻不再说话。
陈旭也不再说话。
四个月之后,陈旭收到了林蔻的婚礼请柬。
请柬上只有一句话,是林蔻的字迹,我希望你能来见证我的幸福。
陈旭特意请了假,包了5000块的大红包。他甚至有些骄傲地对我说,这是当年我给林蔻的承诺,她比我先结婚的话,我包个大红包给她。
我苦笑,阴损的,天哪,真是活雷锋,真应该给你颁一个最佳前男友勋章。啊,不对,连前男友都不算。
陈旭这次没有笑,他看着我,眼神和表情突然都不像是陈旭了。
久病成医。
久爱成魔。
陈旭问我,你有没有试过完全不计回报,像个傻逼一样去玩命爱一个人?
或者说,你有没有试过,事事精明,唯独在爱情里愚蠢?并且甘愿愚蠢?
我摇摇头,我说,爱是什么?你去追那就是爱,你不去追,那就是蠢。
陈旭随即说了非常操蛋的一句话,他说,她的存在,就是我的幸福。
神经病!
陈旭的婚礼在即。
宿舍里的兄弟们晚上打了一夜的扑克,一直昏睡到十点多才陆续醒来。
而陈旭八点多就去接新娘了。
我们生怕错过婚礼,胡乱地穿上衣服,直奔婚礼现场。
婚礼进行曲响起来,我们按照事先约好的,齐唱“我的兄弟就要结婚了,再也不能胡来了。如果你还放心不下,另一个她,放心还有我们呢”
全场哄堂大笑。
直到新娘的父亲,扶着头戴白纱的新娘走上红毯,笑声才停住。
陈旭从岳父手里,接过新娘的手,掀起新娘的头纱。
我们都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