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公元1874
从洛杉矶到上海,要飞12个小时。对于一个有晕机臭毛病和轻微飞行恐惧症的人而言,我所踏上的这趟旅程,简直是人生的重大考验——尤其是,中间还经历过雷暴区的颠簸之后。去时在飞机上睡足12个钟头,所以安然无恙;但回来却被倒了时差,无论如何都睡不了,精神异常的清醒,仿似老天爷要我谨记这趟旅程。
于是,折磨来了。
半夜两点在太平洋的上空,我脸色煞白地坐在位置上,肠胃犹如翻江倒海般动荡折腾。经济舱的位置特别窄,我怎么坐都不舒服,想着难熬的日子才过去一半不到,于是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我跟做贼一样轻轻地解开安全带起身,伸了个懒腰。这时,前面的灯亮了,站起来一位姑娘。她转过身,我发现,是丽馨。
丽馨是我高中时代的同学。我跟着父母的工作调动,高二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时候,把我放在第二排。丽馨坐在我身后,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那时候我其实并不擅长聊天,跟丽馨很少说话,甚至连她的“馨”是哪个字,都过了一个学期才知道。跟所有校园恋爱的故事都大同小异,抄作业,传试卷,打扫卫生,在众多可以和她进行接触的日子里,我逐渐的喜欢上了她。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把头发轻轻别在耳后,然后低头写字的样子。也许记忆里美化了这个场面,但却真的很动人。
喜欢丽馨的人着实不少,隔壁班有个男孩子也追她,没事儿就来班上瞎转悠。我实在不是那种可以和人竞争追女仔的性格,又自觉丽馨不会喜欢我,所以这门子暗恋的心思,就彻底强压在心中。
做不成恋人,做朋友总是可以的。我成了她的“朋友”,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交过什么心,甚至都没有一起出去玩过。我心怀鬼胎,自然不敢约她,而她的周末也少不了各种节目。这朋友的名义,实在有点担当不起。
那时候我爱玩篮球。天知道不擅运动的我,怎么会突然痴迷篮球大半年,大约,是受《灌篮高手》的影响吧。在学校小操场上跟死党3对3的时候,偶尔她会经过,对我一笑,我也会努力投个3分给她看。
那时候我很喜欢喝健怡可乐,而且,一定要那种被冻得差不多结冰了的。但这饮料在我所在的小城市里并不常见,学校附近只有两条街外的一家便利店有,结冰的版本就很少了。我也记不清究竟哪次课间闲聊告诉过她我喜欢喝健怡,于是我玩篮球的时候,她总是会给我捎带一瓶,放在篮球架子下。甚至,她还记得我喜欢喝结冰的,拿来的健怡,总是带着冰块。
有一次打完球,我坐在操场,看着落日,和朋友聊着天,慢慢地等着结冰的健怡融化掉。那时候我看着手里的可乐,心想,喝完这瓶,我就去找她。
可是最终我还是怂了,我怕讲出口,连喝这带冰健怡的机会,都没有了。
后来,她谈了恋爱;再后来,我们也毕业了。毕业的时候说要一直保持联系,很快我离开这里去北京上大学,她去了江西,接着出国,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虽然后来QQ关联了微信和微博,我在社交软件上加上了她,但我们除了寒暄几句,聊聊当年的同学如今都在干嘛了,说一堆没意义的废话,也没有了别的什么。甚至于我去洛杉矶出差,想了想,也没有告诉她。
但终究是被老天爷玩弄了,我们竟然会搭同一班机回国。她没怎么变,还是一样的长头发,我很容易就能认出她。倒是她,想了一会儿,才知道我是何言。
我对丽馨说,你是我在飞机上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对我说,你也是我半夜两点,所遇见的第一个熟人。
她很轻松地问我,最近干嘛呢。我说,自己已经全职写字了。她好奇地问,写书挣钱吗?我说,像我这样没什么名气的作家,一本书能赚两块钱,就已经很不错了。她说,至少你不用朝九晚五去上班,也算是自己买了自己的时间,挺划算的。
我不置可否。她又问,你还玩篮球吗?我说,大概已经有十年没碰了吧。其实我想告诉她,自从毕业和她没再见面,我就再也没玩过篮球。可是这话,总显得太矫情,话到嘴边,又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