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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是个粗人,没文化,一辈子只有三件事做得最正确,一件是早年在阎锡山手下参军,一件是离开山西来上海买下了一整条街,还有一件就是曾经救过沈长风,并资助他去国外读书。
我爹死后,一大群亲戚从山西来上海瓜分遗产。我正孤立无援的时候,沈长风突然从大不列颠回来了,并帮我守住我爹的遗产,做了钱府的大管家。
别人都说他是为了谋夺我的家产才接近我的,其实我觉得,像他这种长相,即便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是愿意的。
好友方琴曾经悄悄问我:“沈长风长得这么好看,清风明月、暗地妖娆的,又突然出现在老爷子的葬礼上,说不定是来报恩的狐狸精。”
我信以为真,当天晚上就偷偷潜入他的房间,泼了他一身狗血。
于是,那天晚上,我被一身狗血的沈长风拎着丢在门外站了一夜岗,喂了一夜蚊子。
方琴说我奴性强,被一个管家吃得死死的,我气得砸了两个白玉瓷杯,骂道:“放屁!你还不是被一个梨园的小白脸吃得死死的?我听说,你为了给人家捧场,偷了你爸的白玉观音。”
全上海的人都知道我喜欢沈长风,可只有他自己不知道,当然,我觉得他是假装不知道的。我送了他三座小洋楼、两辆汽车,还有金银珠宝无数,可他看我的眼神却越发清冷,似乎在看一个兀自欢快的跳梁小丑。
“沈长风,你就从了我吧!我有钱,长得也不错,你说你怎么就看不上我呢?”那天,我借着酒劲把他堵在门口,挑着他的下巴,目光迷离地看着他。
他还是那副样子,目光微敛,气质冰冷,就那么不咸不淡地看着我,把我满腔的热血全部打散。
“沈长风,你……你混蛋!”我挫败地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他的大腿不撒手,一股脑地把眼泪鼻涕抹在他一丝不苟的西装裤上。
他的小腿线条美好,我隔着薄薄的西装料子能感觉到那紧绷的肌肉线条。我小心翼翼地用脸蹭了蹭,笑眯眯地抬起头:“沈长风,其实你是狐狸精吧。”我细细看着他精致的眉眼,心底莫名一阵抽痛:若不是精怪,怎么会那么冷血?
他低头,微敛眉眼看着我。我以为他又会像以前一样,一把将我揪起来,丢进浴桶里醒酒,没想到他却突然俯下身子,灼热的气息全无保留地喷洒在我的脸颊。
借着酒意,我猛地拉住他的脖子,凑上嘴狠狠往他淡粉色的薄唇亲了上去。
柔软的,薄凉的,带着一种淡淡的茉莉香。
我“咯咯”一笑,伸出舌尖在他唇上舔了一下:“你吃了桂花糕?”未了,又得意地舔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