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琳嫁给威尔逊的时候,25 岁,威尔逊51岁。洛淋是从泰国偷渡到美国来的,为了有口饭吃,为了有个合法的身份,不要说嫁给一个老头儿,就是让她跳火海她都愿意。
每当这对老夫少妻出去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觉得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段婚姻是没有爱情的,威尔逊是个老头儿,而且还是个穷老头儿。虽然洛琳自己也很穷,但起码她还年轻,可是威尔逊呢,都这把年纪了,还一贫如洗,靠领政府的救济金过日子。
当初,洛琳在纽约街头穷困潦倒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写了一张卖身契贴在了墙上。内容大概是:谁要是愿意给她一口饭吃,她愿意终身侍奉。为了能活下去,她已经打算破罐子破摔了。后来,威尔逊把洛琳领回了家,就像领一只流浪狗一样。威尔逊无儿无女,孤家寡人多年。别人认为这是因为威尔逊性格古怪,很难与人相处导致。威尔逊有很多怪癖,譬如洁癖,音乐癖,种花癖。
威尔逊的某些物品洛琳任何时候都不能碰;威尔逊在拉小提琴的时候,洛琳不可以发出任何声响,唯有洗耳恭听;威尔逊种的兰花和玫瑰花不是靠浇水的,而是比婴儿更娇嫩地需要一滴滴喂水。
洛琳一切照做,从没有一句怨言,并且她总认为威尔逊是好人。因为威尔逊从来没有借机占过洛琳一丝便宜,像一个名正言顺的雇主那样,也像一个父亲对待女儿一样。
两人在同一间屋檐下生活一年之后,威尔逊向洛琳求婚了。洛琳以为,是因为威尔逊想晚年有人照料,所以才娶的她。洛琳渴望能过上自力更生的生活,自从结婚之后,她就有了合法的身份出去找工作了,这是让她最快乐的一件事情。她在一家餐厅打工,像个机械一样重复地叠纸巾洗盘子,工资也不高,但她很努力很知足。
她的这种情绪也影响了威尔逊。在天气好的情况下,威尔逊也会到街边拉小提琴,小提琴旁边放个可以扔钱的帽子。这虽然算是乞讨吧,但也是靠自己的一技之长来乞讨,总比原来光指望政府施予救济金强多了。
每天听威尔逊的琴声,给玫瑰花喂水的平静婚姻,一晃就过去五年了。自从在餐厅遇上了罗宾汉之后,洛琳原来的爱情理论就不被她自己信服了。罗宾汉是餐厅的新经理,他待人和气,而且给洛琳安排了服务生的工作。服务生是在前边招呼客人的,相比于原来的工种,这是一件体面的工作。而且服务生还是有小费的,工资高出原来很多。洛琳工作起来更有劲儿了,她每天笑容满面,精气神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