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德年间,广西钦州府有个叫王达健的年轻人,平常时爱养花草和画画,附庸风雅,但却是个无赖。
王达健家里贫困,到了二十几岁也没娶上媳妇,后来村中有户姓罗的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做媳妇。这罗氏名叫玉凤,长得鲍牙鱼眼,头发稀疏,但王达健却很爱她,和她生了三个孩子。不幸的是其中两个孩子都夭折了,只剩下一个女孩。
这王达健,平常时猥猥琐琐,喜爱闻自己媳妇的裹脚布,罗氏对他这个癖好却很喜欢,因此常常几天不洗脚。王达健也爱画画,经常让他媳妇身上披着花草摆弄姿势,他就提笔画下来。晚上,王达健爱偷偷出门,罗氏质问他这么晚出去干什么,他都不说,每晚都是如此,罗氏起初对他又打又骂,但王达健也不惧怕她,次数多了,罗氏也只好由着他。
一天,王达健要去集市采办点家用。在去集市的路上,远远看见邻居宁荣富的媳妇潘氏在前面走着,那潘氏突然向路边的一条小道走去。王达健平时见潘氏貌美,常常偷窥于她,这时见他从一条小道走了,便尾随在后,想趁走到僻静的地方时候非礼潘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