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晨起,他们决定未找工作之前还是先找个固定的出租房住下来,因为住在这个旅馆里,两日的旅馆费用就够他们找一个廉价的出租房住一个月了。只是他们还只是租一间而己。安顿妥当之后,他们就是开始奔碌于寻找工作之间了。凭着天生一副好嗓子,苏莺很快就在一个正规叫“听雨轩”的酒吧找到了工作,她工作就是在台上唱下歌。她和酒吧老板要求说,她要唱的歌都是清一色的乡间民歌,若是老板同意,她才愿意在这里上班。
“听雨轩”的老板叫杜宇,市场的竞争让日亦滑坡的他好像在溺水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只是让苏莺试了一下歌,就高兴地和她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当身着旗袍略施粉黛的苏莺走上舞台的时候,未歌就已让台下一片哗然。她没有一点紧张怯场,随着音乐节奏一展歌喉,歌声响起时台下已是寂静无声。一曲乡间小调唱罢,让那些听惯了流行歌曲而略显厌倦的城里人感到心旷神怡。最主要是苏莺的歌声委婉动听,如夜莺的歌声嘹亮圆润。客人听得如痴如醉,掌声经久不息。“再来一曲”的喊声不绝于耳。一天下来,虽然喉咙有点难受,但是她还是很开心,感觉她的理想正在一点点的实现。
平时稀拉的几位客人为何在苏莺初唱的第一晚就宾客满座,这完全是杜宇为“听雨轩”招揽生意的一个噱头。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酒吧是以乡间民歌做为主题来登台献唱,他捉住了这一商机,晚上可是大花钱财,邀请朋友前来捧场。正如杜宇所料,接下来的每个夜晚宾客几乎都爆满,为的只是一睹苏莺的芳容。
而何鹏找工作明显吃力多了,他辍学之后,一直在家务农,身无一技之长的他在满是竞争的这个城市无所适从,找了近一个月都如无头的苍蝇乱撞,可工作的事一点着落都没有。还好有苏莺的收入勉强能度过窘境。何鹏每每看到她回来的时候,略施粉黛的脸上尽是疲态,心里也是难受至极,为此不停地暗恨自己,一个人男人要依靠心爱的人微薄收入来糊口。刚开始,他也曾力劝苏莺不要去那样的场所唱歌,那种娱乐场所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只是看着苏莺那种欲求理想而坚定的目光也只好慢慢地接受了。后来何鹏找到了一个一天要做10个小时的工作,一天下来,繁重的工作让他疲惫不堪。工资不高不说,最主要的还是他上的班的时间刚好与苏莺相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变得屈指可数。往往是何鹏下班到家时,苏莺要去上班,而苏莺下班时,也已是凌晨两点了,两个人根本也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卿卿我我。
还好,每天苏莺下班时,何鹏都坚持接她回家,接她回来的交通工具是一辆二手的自行车。尽管生活很是清苦,苏莺也没有任何怨言。这半个小时接她的路程是他们一天仅有的能够说说话、聊聊天的时间了,
因何鹏早上的时候还得上班,往往回到家,苏莺洗完澡后,何鹏已躺在地板上沉沉睡去了。有时候苏莺会很心疼地让何鹏不要天天去接她了,她自己打的回来就可以了。甚至会含羞的对他说不要总睡在冷冰冰的地板上了。而何鹏总说:“你自己回来,让我如何放心?睡在地板上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要恪守我们村的乡风,非到洞房花烛夜的那晚,我不会要了你的。”苏莺听着何鹏这样的话,总会含情脉脉地投入他的怀中。
日子就在这样看似平淡而辛苦中度过了半年有余。只是当他们踏上了这座车水马龙的城市的时候,也许悲剧注定要发生。
苏莺的歌声,像是给“听雨轩”注入新的活力,在这一段时间里,“听雨轩”天天朋客爆满,座无虚席。杜宇看着自己的酒吧生意越来越红火。他深知这全是苏莺一人所致,在感激她的同时也让他这个有妇之夫对苏莺产生爱慕之意。他常常在苏莺没有唱歌的时候,借“犒劳”常邀她到外面吃一下饭。而每次苏莺都会婉言谢绝。现在苏莺俨然成为“听雨轩”的台柱子,杜宇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但越是这样,他蠢蠢欲动的心更是抑制不住。
一天,苏莺一曲唱罢,接下去,没有安排她的歌了,杜宇邀她共进一餐,聊表感激之情。苏莺略微迟疑一下,点头应允。自己食人饭碗,总是一再拒绝老板的邀请,也着实说不过去。更何况也只是去吃一下饭而己。杜宇看着梦寐以求的苏莺终于答应自己的请求,他那本就不大的一双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
杜宇开车来到离酒吧不远的一个四星级酒店,选了一间格调优雅的包间,很有风度地为苏莺拉开椅子让她坐下。不多时,他点的菜就摆满一桌。苏莺说:“杜总,只是随便吃一下饭而已,何必如此破费呢?”杜宇爽朗一笑:“苏莺,你客气了,区区一桌酒菜,何足挂齿。你在酒吧里的影响力让我赚的远胜于此。”苏莺说:“杜总,您过奖了,那完全是酒吧里各位同事一起努力的结果的。”说完,她娇羞地低下了头。看着闭月羞花的苏莺完全没有城里女孩的矫揉造作,杜宇两眼都看直了。随后,他笑着说:“苏莺,你太谦虚了,这本身是你的歌唱得太好了啊,才让我在这酒吧林立的城市里独树一帜。”
之后,随着气氛的慢慢的缓解,他们聊得也甚为投机。让苏莺对杜宇不再那么冷淡。在吃饭的过程中,苏莺始终滴酒不沾。一顿饭在轻松的聊天中结束,杜宇说:“反正现在去酒吧你也没什么事了,不然就提前下班,我送你回去好了。”苏莺碍于羞怯,也觉不妥,婉言谢绝了杜宇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