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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莱斯将辞职信交到科特警长手中时,这位年逾五旬的老警长十分不解:“莱斯,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我很看好你,相信你今后会大有作为的。”
莱斯由衷地说:“警察这个职业是我儿时的梦想,我也很不愿意就此放弃。不过,杰姆曾救过我的命,我现在有责任将他从罪恶的深渊中拉出来。”
“要想拯救一个堕落的灵魂并非易事,你最好考虑清楚,不要顾此失彼。”科特劝道。可是莱斯已经拿定了主意,警长无奈只好批准了他的辞职请求。
莱斯只身一人来到了伦敦,可是茫茫人海他又该去哪里寻找杰姆呢?根据以往办案的经验,莱斯拿着杰姆的照片挨家珠宝店进行询问,直到半个月后,终于在一家不起眼的小珠宝店里有个店员看着照片叫道:“我好像见过这个人!”
莱斯激动不已,连忙询问当时的情况,店员仔细回忆了半晌才不确定地说:“这人下巴上有颗大黑痣,所以我记得他,他好像弗没有买卖什么东西,只是询问了一些珠宝的价格。”
“是什么样的珠宝?”莱斯连声追问。店员抱歉地摇了摇头说:“时间太久,我实在记不起来了。”莱斯颇感失望,不过至少他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杰姆在伦敦,而且手里有批珠宝打算出手。
看来想在短时间内找到杰姆不大可能,莱斯决定先找份工作,一边维持生存一边继续寻找杰姆。他的警校学历和几个月的警察生涯没能在求职中起到太大作用,最后,莱斯只找到份酒店保安的工作。而为了有更多时间去找杰姆,莱斯经常请求上别人都不愿意上夜班。
生活稳定下来后,莱斯拿出他第一个月薪水的大部分在伦敦发行量很大的《泰晤士报》上登了,则寻人启事。他用醒目的标题写道:寻找从利物浦来的好友杰姆,我是莱斯!
启事登出后的第三天,莱斯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莱斯喂了半天对方就是不出声。莱斯心中一动叫道:“我知道是你,杰姆!知道吗,我特意辞了警察的工作来这里找你,因为我心中的杰姆是个知错能改的人……”可还没等他说完,对方却突然挂断了电话。之后再也没有打过来。
莱斯通过警局的朋友追查了一下电话来源,发现是打自霍克大街上的一个公用电话亭。于是他每天一有空闲就跑到霍克大街附近乱转,希望能发现杰姆的踪迹。
就这样一晃七年过去了。
莱斯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已经升任保安队长。而他保持着一个习惯,每个月都会固定在《泰晤士报》的启事栏上发给杰姆一封信,不断劝诫他要做个好人,莱斯相信杰姆看得到。
这天,酒店的加长林旨出了点故障,经理临时抽调不出人手就让莱斯带车去修理店修理。隔着街道,莱斯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对面的汽修厂里走出来,然后上了停在门外的一辆福特车。
那人不正是杰姆吗?莱斯的心脏因激动而狂跳不已,莱斯连忙大喊“杰姆”的名字,车子却突然加快了速度,一转眼就消失在前方的拐角处。
莱斯几乎可以肯定,杰姆听到了自己的呼喊,可他还是选择了逃避。莱斯转身冲进修理店,一把抓住站在门口的一名小学徒急迫地问:“刚驾车离开的那人是谁?”
小学徒吓了一跳,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回答道:“噢,你说杰克啊,他开的汽修厂与我们店有业务往来,他自己本身也是个修车高手呢,有时我们技师解决不了的问题都要找他帮忙。”
杰克?看来这家伙为躲避自己改名换姓了。“他住在什么地方?”
“不清楚,不过我知道他汽修厂的地址。”小学徒说着拿过一张纸写下地址,莱斯说声谢谢奔出门外,伸手拦了辆出租直奔杰姆的汽修厂。
在厂里莱斯没有看到杰姆的身影,不过从雇员那里打听到了杰姆的住所,他立刻又马不停蹄赶了过去。可是莱斯还是来晚了一步,小区的保安说刚看到“杰克”先生驾车回来,不过几分钟前他又拎了几只大皮箱驾车离开了。
莱斯心里暗叫不好,看来杰姆是打算离开伦敦了。可是这一次他又会去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