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打电话给海尔丁探长,向他报告了情况:“今天早上第103街地铁车站那儿卖花地小贩打电话报警,说海克特在每个星期五晚上都要到他那里买13朵粉红色的玫瑰,已经10个年头了,从未间断过,可这两个星期他都没去。那小贩有点担心出事,就给我们打了电话。初步看来,海克特像是先锁上了门和窗,然后坐在床上向自己开了枪。他向自己的右侧倒下去,手枪掉到了地毯上。开门的钥匙在他的背心口袋里。”
“他买的那些玫瑰怎么样了?”探长问道。
“它们都装在一个花瓶里,花瓶放在狭窄的窗台上,花都枯萎凋谢了。另外,据我们分析,海克特死了至少已有8天了。”
“整个地板都铺了地毯吗?”
“是的,一直铺到了离墙脚一英寸的地方。”警官回答。
“在地板,窗台或者地毯上有没有发现血迹?”
“只有一点灰尘,没有别的东西。只在床上有血迹。”
“如此说来,你最好派人检查一下地毯上的血迹。”海尔丁说道。“有人配了一把海克特房间的钥匙,他开门进去,打死了正站在窗边的海克特,然后,凶手打扫清洗了所有的血迹,再把尸体挪到床上,使人看上去像是自杀。”
海尔丁为什么如此推断呢?答案在第二页放在窗台上花瓶中的13朵玫瑰,在房间里搁了两个星期后早已枯萎凋谢,窗台、地板和地毯上应该找得到落下的花瓣,不可能“只有一点灰尘”而“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海尔丁认为这些花瓣是凶手清除血迹时一同弄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