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姓传奇可以了解到当时的人情人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落水狗:
我第一次知道,人可以宠人,但有了狗,人也可以宠狗,于是被宠的人就可以变得不如狗了,所以我深切地知道,人进化是比狗快了点,但是作为一只被宠的狗,我觉得进化慢点并不是坏事情。
她已经讨厌他了,虽然他不是坏人,而且对她足够好,这什么问题也不能说明,当然也不能说明她喜欢他,式者她被喜欢.有时候她感到她喜欢狗胜过喜欢人,至少胜过喜欢他.假如她真的喜欢他,那么她一定把他当成了小狗.但是这只不过是假如,实事上他是没法儿和她宠的小狗相提并论的。
他送给她一只小狗,因为她喜欢小狗,虽然可能她并不喜欢他,他认为既然爱屋及乌,那么爱狗及人也是可以实现的。他觉得自己有用了,比如当他还不懂得狗应该吃什么的时候,他跑到楼下去买火腿肠,满头大汗,但没有什么比心甘情愿更让他觉得舒服了。仿佛她并不是给狗买吃的,而是给她买吃的,就算给狗买吃的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能想象得心安理得。他的逻辑史,他喜欢狗就是喜欢他自己,只要他对狗不变心,对他也就不会变心。如果爱狗能算是爱好的话,众所周知,爱好具有稳定性,他相信。
我可以谦虚的称,我只是一条小狗,这和我的身价没有多大关系,就好像人就是人,和人的衣服没有关系一样。我就算只值一块钱,当我受宠以后,就不只是一块钱那么简单了。我不是什么东西,就是一条狗,就好像人也说自己并不是东西一样,只是一个人。
她骂他,如果他胆敢背叛他,他就是一条小狗。但他不知道,他多么希望先背叛她,等变成狗之后在忠诚于她。她和狗睡,因为它只有和狗睡才不会从处女变成妇女,和人睡就完全不同了。她和狗亲吻,因为狗绝不会胆敢把舌头伸进她的嘴巴让她恶心。她和狗一块吃东西,因为狗和她爱吃同样牌子的火腿肠。
他经常吃醋,不是那个帅哥爱上了她,而是她爱上了一只小狗,她可以不理他,但绝不可能不理小狗。他有好几次几乎把原因归结为他不能发出和狗一样使人愉快的叫声,或者是他身上没长狗的长毛,有的只是头发和稀疏的体毛,再或者他的鼻子太秃了,不如尖尖的狗鼻子讨人喜欢。
二
她觉得自己有无限的感情,给一个她喜欢的人或东西,但她又觉得很难将感情作一个合理的分配,比如,分给狗百分之八十,分给他百分之十五,剩下的百分之五分配给手势和首饰,还有吃和穿。她对于吃穿和装饰从来都是模模糊糊,但别人却常以为那就是她的风格。就好像有人穿反了衣服,别人还以为他玩洒脱呢。不,她想,她这样分配她的感情对他和她都太不公平了。然而她怎么可以不去爱一只狗呢,没有什么问题比和狗有关的问题更让她感到难以泰然处之的了。
比如她去手饰店,因为她想要一个手链,但她第一眼想看到的并不是手链,而是狗的衣服。她不明白,手饰店里为什么会有狗的衣服,她出了店门才看清,那根本不是手饰店而是宠物用品专卖店。自己泛滥一个多么可笑的错误。她想,她真的很想嘲笑自己,但她知道,她的嘴角只要稍微向上,别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在嘲笑他们。这是毋庸置疑的。当他和她在一块的时候,她只要一笑,他肯定会那样认为。他甚至亲口告诉她,她对这他笑的时候比对着狗笑的时候讽刺的多。他不是在开玩笑,她想。所以,怎么笑也成了问题,她索性不用笑了,她想。他逗她笑,她也笑不出来,她觉得没有什么比狗在他衣服上撒泡尿更可笑的事情了,然而这样可笑的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她也并没有笑。她觉得那个时候笑对他和她都太不公平了。但她不知道他本可以不让狗给他衣服上撒尿。
她意识到了他应该比狗分享到她的更多的感情,她多么明智和无知,她想。她买了些火腿肠给他,因为她知道他为了帮她查资料连饭也没吃呢。可是他并不高兴,虽然他笑着。说实话,即使她打他一巴掌他也会笑的,除非她和另外的男的一块接吻他才会笑不出来,但他一定会假装什么都看不见的。不过她绝对不会那样做的。她发誓像狗一样忠诚。
狗鼻子狗嘴、狗眼睛狗耳朵、狗毛狗腿狗尾巴,她想,她想。她一直在想。她一直在拼命。
三
他从来都相信她,就像相信她说的话一样。在她的提议下他买掉了那只狗,他多么高兴!他高兴的并不是卖掉了狗,而是她提议卖掉了狗。是她先提议的,他才卖掉了那只狗。他幻想着没有狗的日子里,阳光怎样的明媚,树木怎样的翠绿,小路怎样的弯曲,路灯怎样的模糊,路人怎样的匆忙,鸟雀怎样的和谐,白云怎样的悠闲,烟囱怎样高大,烟雾怎样迷漫。他想。他一直想,他一直在拼命。她也是这样想的。除了和他睡觉之外,他会享受到和狗一样的待遇的,比如和她拉手,比如和她接吻(当然前提是她不把舌头伸进她的嘴巴),比如和她散步,比如吃火腿肠,不,这条也得出外,他不喜欢吃火腿的。
他相信爱情是最伟大的,而人和狗的感情绝对不会战胜爱情的。他高兴得想笑。别人一定会认为他是傻笑,他想。他宁愿比狗还傻,他又想。他爱狗曾经达到了见不得狗肉的地步,所以他爱她也达到了同样的程度。可是此时的她已经不是彼时的她了。她告诉他她想吃狗肉,他惊奇的眼睛都快爆炸了,他甚至觉得他们两个人至少有一个大脑发生了短路。然而他们都很正常,向狗吃骨头一样正常。这一点是绝对毋庸置疑的。他带她去吃狗肉,他觉得最近发生了好多奇迹,他觉得她是一个奇迹,他自己更是一个奇迹。
但是狗肉没吃成,他吐了半桌子,然后他就带她会来了,吃了些药。她想,自己还是下了决心的,这已经足够了,对于所有一切都足够了。她很轻松,因为吃药比吃狗肉安全的多,好的多。她出奇的高兴,出奇的快乐,没有什么比吃完狗肉痛痛快快的大吐一场更让她如此开心了,她想。
他坐立不安,她怎么可以为了他心安理得而去吃狗肉呢,她竟然宁愿迁就他,他想。她却很开心,他想。开心得像是在嘲笑他,他想。好像在说,看吧,你比狗高贵的多了,他想。她还是把他和狗放在一起作比较,他想。这难道不足以可怕的让她窒息吗?他想。吃狗肉让她吐了一场,从此,狗肉会阴魂不散的占据她的,他回想着狗肉而绝不会少于想他。他想。他一直在想。他在拼命。他在拼命的想。可是,他不明白,自己和狗的根本区别在那儿,在她迁就自己来放弃狗,还是放弃狗来迁就自己。他觉得耻辱,他和一个已经和狗热恋过的人相爱了。好奇怪,他想。一定是胡思乱想,他想。
四
她其实是个善于下决心的人,这一点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她下决心爱狗,就可以将他置之度外,下决心爱他,就放弃了狗。这没什么可笑的,她想;将自己的感情分配给一个她爱的人和一只她爱的狗,那才是最可笑的,她想,可笑到笑不出来的程度,她又想。
她觉得他对她的决心并不十分相信,没有比这更让她不安的了。她觉得自己为了他已经放弃了好多好多东西,放弃了她的一种对人对狗都无比真诚的爱,他却对自己多多少少有些误解,这难道不是够让她不安吗,他绝对不可以误解她,她觉得如果真是那样,她就成了世界上最委屈的人。
她感到吃完狗肉一吐为快的愉悦已经荡然无存了。因为她觉得只要他一出现,她就没有容身之地了,她不必笑,这在以前他是绝对不会介意的,可是现在她觉得他在期盼她笑,她又觉得她的嘴角无论向上弯多少度都无法达到他期盼的标准。她想哭,可是她发现所有的可以从眼睛流出来的液体都充斥在胸腔里,除了郁闷她想不到别的成份。而不哭不笑,她又绝对作不出比哭笑不得少一点尴尬的第二种表情。她不知道该怎么样,她以前的逻辑怎么样都行,她喜欢随便一些,但现在她知道怎么样都不行。
她对他说,没什么。她觉得那三个字足以表达一切,可是他未必明白。他说话越来越少,虽然比她多一点。她觉得她爱他已经爱成一种程序,像每天打开电脑第一眼看到Windows界面,接着看看新闻网站,登陆QQ边胡说八道,边胡思乱想一样。吃饭,她对他说,这是一项最艰巨的任务,他一笑了之。她觉得他笑的很难看,像沾着塑料带的垃圾筒一样,虽然他和帅天生就是不可分隔的。她又开始厌恶自己这个恶浊不堪的比喻,世界上不会有比这个比喻更糟糕的比喻了。可是她想,自己不是成心的,绝对不是成心的,因为她觉得她弃狗之后就应该深爱他了,这是最理所应当的了,可以怎么可以给自己最爱的人作这样恶浊的比喻呢,这是不可原谅的,她想,可是她不是成心的,她又想。
五
他觉得一切都已经不那么值得兴高采烈了。她放弃了狗,就爱上了他,他想。她爱上了他,他想,无论如何这是个不错的信息,可是却为什么要加上“她放弃了狗”这个前提呢?他想她一定是这样想的。因为她亲口告诉过他,原话就是如此。可是他自己竟然也是这样想的。他觉得不该这样想。她更喜欢待在宿舍里了,而不是和他散步,和他上课,和他上自习。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必须要做两样事情,一是吃饭,和他一块;二是告诉他,她讨厌狗。
他觉得整个秋天和冬天天气都是雾蒙蒙的,北方就有这样奇怪的天气,一旦感到秋天的存在就证明已经入冬了,除了雾他看不到任何和天气有关的信息。他觉得她整天在蒙头大睡,他给她打电话告诉她一切和健康有关的东西,比如什么时候该睡,什么时候不该睡,什么时候该吃饭,什么时候该吃什么饭,吃什么菜,什么时候该穿什么衣服,什么时候该活动活动。她总是答应着一切,又用行为否定着一切。他觉得她的顺从是一种倔强。他觉得自己是她的一个程序,不管他先进到如何自动化,都只是一个程序。他觉得他不像是在谈恋爱,不,他想,他不应这样想,她爱上了他,这是一个事实,而他是先爱她的,这更是一个事实。他想,他不会改变初衷的。她为了他放弃了狗,他想,她亲口说她讨厌狗,他想。
他感到她的被动,他也同时感受着自己的主动。他觉得她平淡的像雾一样,和谐到了失去和谐的程度,他觉得他在维持着不和谐,而的确是为了是为了和谐。他感到自己穿了太多的衣服。他感到自己裹着自己,他感到自己被裹着。他盼望下一场雪,然后带她看一看飘落的雪花,看一看挂在残枝上的残叶是如何坚强,又是如何脆弱,看一看满天的雪花把高山和平地装饰得如何清晰,如何渺茫。但天气一直雾蒙蒙的,并不像他中学作文里写的那样,北风呼呼地刮了一个下午,第二天早晨推开门,发现外面下着鹅毛般大雪。
他感到有些混乱,除了翻一翻书,他不知道有第二件事情可以做。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有提到朋友,喜欢,等等之类的词语了。她决然不愿意和他一块去上自习,虽然她觉得应该去,但她更宁愿待在宿舍里不出来。她怕一出门第一眼就看到有人牵着她卖掉的那只狗。
六
但是无论怎样,她觉得应该改变自己,至少不是蒙头大睡,然后起来对着镜子数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或者对着古希腊神话发呆。她在被窝里都在幻想改变后的自己,甚至,她为自己制定了学习生活的规范,和自己的性格及行为的标准。她觉得她在自己的幻想里总可以妙语连珠,谈天说地,总是活泼开朗,讨人喜欢,总是聪明伶俐,反应敏捷。可是一到生活里,她总是无言可语,所有的话在肚子里胃里打转,到嘴边上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她不知道它们跑到哪儿去了,是黄河岸边还是金沙江上。她感觉到了在生活里自己的性格是多么卑鄙。
她大声地告诉哪个惹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人不要闹了,可是心理上却希望一切继续,她想。她有一天故意和一个和帅的男生说话,看他是不是生气了,若是,就去安慰他,告诉他自己在考验他,他则一定会这样批评她,坏得像个小兔子一样,她想。她想,那天天气很冷,冷得要命,北风扯着她的衣襟,而他却在帮她弄好围巾。她想,那肯定是因为他心情不好,所以他的脸色才会难看得像被虫子咬过的树叶子一样,她去安慰他,而他向她郑重其事地说,没什么;然后他会反过来关心她,吃得还好不好,胃病有没有犯,冬天的衣服准备好了没有,按时吃药了没有,总之,他有说不完的关心使她开心无比。
她觉得她没有作演员是文艺界的一大损失,她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学习周星驰在陌生人面前摆弄她最令人愉快的搞笑方式。她认为自己是能够唱歌的,只是不屑而已。她觉得她并未认真对待考试,但却得到了比别人高的分数。她认为自己可以有缠绵悱恻的爱情,哪怕是悲剧,她已经想到过和一个又一个男友分手时的阶前任雨点滴到天明的悲惨情景。她有无比强大的魅力和惊人的能力,她想她会背唐诗三百首的,她还要写诗歌小说,并且在发表的当天就一夜成名,平时看她不顺眼的人都开始对她刮目相看。她变成了才女,他也比以前更爱她了,她想。
电话铃声高傲地宣泄起来,她下了床接起电话却没有人说话,或许像舍友说的那样,电话根本没响。她看了看表,零晨三点三十五分四十八秒。
七
终于下了一场雪,雪花小得跟蚊子一样,整整下了一个上午,中午太阳出来。地面上的雪立即融成了水,街上的灰尘在人们的脚的搅和下成了稀泥。摆摊子的人们开始收拾家伙,准备迎接雪后新的钞票了。汽车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喇叭声像是要搬家的乌鸦一般叫个不停,车轱辘撵起积水坑里的浑浊液体,溅到了立在路旁的广告牌上。人们都很快乐,可是人们都很快乐,脸上挂满了彩虹,这在冬天一定算得上是奇迹。音响店门口的扬声器也开始了它的工作,谁都可以感觉得到自己的心跳在和它的曲调保持着一致。总之,好多东西因为这场雪改变了,至少也算得上是因为雪停而恢复原貌了。唯一没有变的恐怕是内衣店门口穿着内衣摆酷的塑料模特吧,人们已经看倦了她,而它却毫不厌倦的站在雪后最冷的时间段中的内衣店门口。摊子摆上没有多久,已经可以闻到麻辣汤和夹肉馍还有烤羊肉的混合味儿了。总之,雪后的一切都恢复了生机,或者更有生机了。
他中午下了课,终于在挤了半个小时之后提着盒饭欣然奔往宿舍,匆匆忙忙吃完饭,摸出电话卡。得给她打个电话,他想。应该问候她了,因为已经好几天都没见着她了。宿舍里的男子汉们正在大发议论呢,显然他应该下楼去,到超市去打。下了楼,他奔进超市,不知怎么回事,今天打电话的人多得要命,真想不到在手机普及率那么高的今天,电话超市还会以这种姿态繁忙不堪。终于等到了一个空位,他忙忙拨了号码,终于听到了应答,“对方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在拨“,他只好稍后了两分钟,又一次拨了号码,又一次听到了同样的回答,他只好稍后了,稍后了两三天。不过,他觉得他酸是尽到心意了。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是电话犯的错,他想,可是她在做什么呢,早上她并没有去上课,睡懒觉了?生病了?她可真是的,怎么连电话也不给他打呢。嘿嘿,他想,人家一定是另有新欢了,自己还在负责任哩,给她打电话,真是浪费金钱。可是事实上,他连金钱都没浪费出去,可悲!他只好回到宿舍,宿舍里人很多,仍在讨论呢,无非是哪个女生的胸太小,哪个女生的屁股太大等等,各自审美观不同,意见不同,各引其端,引证类推,好不热闹。他拉开被子,看了看表,已经一点钟了,俨然到了睡午觉的时候了。
八
校门口的街上总是熙熙攘攘。她觉得狼狈不堪。她觉得下过雪的整个世界都狼狈不堪。她觉得自己懒惰得要命,她真的想生一场大病,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待在床上了,然后他一定会托人送来水果,至少会打个电话,她会很开心的。可是时间过得很快,但她却没有机会生病。她只是觉得无聊,她眼睛盯着电视,电视镜头在她的瞳中无力的闪烁着一些七红八绿的光彩,这样的光彩却使得她的眼睛毫无光彩了。她想,得出去转转。
下过的雪已经完全融化了,地上有好多处积水,浑浊地反射着太阳的残光。下午的行人依旧那么多,好像这冰冷的天气只要不足以结冰,就会对人们没有丝毫影响似的。行人的脚步中间探出一个小脑袋,耷拉着耳朵,尖尖的鼻子向上翘着,却并没有多大的生气,凸出的眼瞳里闪烁着湿润而杂乱的镜头,镜头里是来来去去的、花花绿绿的腿脚。小家伙拼命抬着脑袋,一会儿跟着红的,一会儿跟着绿的,俨然她找不到主人了,她找不到主人了,抑或主人找不到她了,抑或主人找不到它了。
她的全身又湿又泥,或许掉到积水中了。然后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出来,又钻进人群去找人,可是没有找到。她在找谁,她在找谁。她摇摇小脑袋,一些泥水甩到了行人的裤腿上,人们没有怪她,或者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她拼命跑一阵子,又停下来左右看看,或者干脆调过头,仍旧跑一阵子,又停下来,左看看,右看看,可是除了脚步,好像她看到的还是脚步,而她的小爪子正如这些脚步一样,沾满了泥泞,疲惫的泥泞,满大街都是,她和他们都躲不开,或者他们根本就有打算要躲开,她也没有。好像世界是没有层次的,或者有了太多的层次,走到哪儿都是断开的。
嘿嘿,瞧她,跑到超市去了,跑到超市去了,她要做什么,打电话么,还是买牙刷,还是买火腿,可是她连柜台都够不着呢,连柜台都够不着哩。看看,她的眼睛,还是那样的眼睛,还有翘着的鼻子,沾满泥水的又脏又湿的毛,可是以前,她不是这样的,可是将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