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二十大板再打二十大板吧。
清朝的时候,邹平县有一个叫牛江的书生,因为兄弟分家不公,到处打官司。他把哥哥告到县里,结果被知县训斥了一番,一顿板子打出来。他又到济南府去告状,结果知府还是判他败诉,又赏了他二十板子。
牛江一瘸一拐地往家走,经过章丘县时,他肚子饿了,看到一家饭铺,就想先吃点饭再赶路。
牛江要了一碗面,等面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喊了一声:“伙计,再来一壶酒。”伙计对那人说:“客官,你不能再喝了,不如来碗面吧。”
那客人却非要酒不可,拍着桌子大喊:“你们这是什么店?我花钱买酒,难道不行?”
伙计为难地解释:“客官,不是我们不给酒,是知县大人规定,一人只能给一壶酒。”
牛江在一旁听了,暗暗奇怪:这里的知县怎么管得这么宽,连人家喝多少酒都管?就听伙计继续对那人说:“客官,你是外地来的不知道,这个规矩在我们这里实行快一年了。”
伙计解释说,以前章丘县的人都好喝酒,酒后打架斗殴的事屡见不鲜。新县令杨学渊到任后,决定整顿民风,就出了告示:只要是有醉酒的,拖到县衙重打二十大板;有斗殴骂街的,重打四十大板;还规定店家只能卖给客人一壶酒,不然客人喝醉了闹出事来,店家也得负连带责任。
牛江一听说杨学渊的名字,眼前一亮。他早就听说杨学渊是个好官,不但清如水明如镜,而且断案机智。他不由想到,自己的案子叫杨学渊来审多好。这么想着,他突然就拿定了主意:豁出去试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