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瞳

 
嗜瞳
2021-01-22 10:54:31 /故事大全

陈东枪枪

冷雨邪风,嗜血魔夺命剜眼,残忍手法惊庶众;赶鸭上架,小厨子逼当探长,算无遗策仍碰壁。青楼有冤,诊所藏奸;疑局指歧,真相难求。且看众人合力,纨绔歪打正着,抓元凶,破连环。

“狂魔”搅动上海滩

徐三慢来到窗前。外面大雨滂沱,雷滚电掣,从中吹来的冷风带着隐秘潮湿的不祥。

“又下雨了。”他小声嘀咕,“那么今夜是不是要再加一具尸体?”

深夜的暴雨里总要发生些什么,徐三慢从小就有这样的感觉。

服务员又跑进后厨催菜了,徐三慢只得回到砧板前。和平饭店的生意总是很好,时至午夜,前厅后厨都还不得闲。徐三慢拿起刀,继续雕那只胡萝卜飞龙。平日里他很享受雕刻。他有一双精巧稳定的手,还有一把细长锋利的刀,每条细微的纹路都把握得住,龙凤神仙全雕得栩栩如生。现在,这只飞龙只差点睛一笔,徐三慢手里的刀却开始罕见地颤抖。

只有手足够灵巧,才能保证眼球摘除时完整无缺。徐三慢做得到,但他搞不清为何要这么做。他忽然想吃葱油饼了。这是他的习惯,只有葱油饼温暖的气息能让他静下心来思考,但就算翻遍和平饭店的橱柜,也找不到这样低廉的食物。他的心绪开始烦乱,一刀下去,血漫过龙睛处的断口,洇上来。

现在就走。

手指流出的鲜血让徐三慢迫不及待。他把血甩掉,用嘴吮净,摘下帽子和围裙。刀一直在手中,用围裙擦亮,伸入袖口。

“客人又催了,徐三慢,龙头怎么掉了?还不赶紧重雕一个!徐三慢,你去哪儿?”

“尿终归要撒的!”徐三慢头也不回地喊。

雷电交加,徐三慢穿上黑色雨衣,走进密集的雨阵。大雨很快将他吞没,他的耳朵里灌满了单调重复的雨声。腾腾雨雾之中,他的身体变得潮湿。形单影只的徐三慢孤独而渺小,那么深的夜晚,他要去城郊寻找一辆汽车……

这已经是第二天了,在法租界公董局办公室里,警务处长格雷正反背着双手,从窗户的一角俯视薛华立路。外面太阳晴好,人们脸上却笼罩着一层照不透的阴翳,就像法国桐树下那一团团风吹不走的黑影。他意识不到,自己脸上也覆盖着同样的一重阴影。

他的视线随报童的脚步和“噬眼狂魔的最新消息”在街上急促地流动。所到之处,人们都像恐慌的鸡一样聚拢成堆,继而怒怨地望向公董局大楼。法租界中央巡捕房就设在这里面,格雷听得清那些冲自己喊出的指责和脏话。作为法租界公董局的警务处长和巡捕房警务总监,他不得不承受这些。短短半个月里,他管辖的区域已经有两人在夜雨后暴尸街头。

动荡乱世,倘若死的是平头百姓倒无妨,车祸雷击也说得过去,但死者偏偏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是法官埃尔,一个是顺兴商行老板钱鼎天,死状还都凄惨诡异,两名受害者死前都曾受到严重的虐打,尸体被发现时,遍布伤痕,面目全非。更叫人瞠目的是,两名死者的眼睛全被剜走了。四只凹陷的眼眶霸占着报纸的头版,犹如四个血淋淋的漩涡,随时准备把人吸搅进冰冷幽暗的深渊。

通过调查,格雷发现两名受害者都是在风月场所欢宴后暴尸街头的。乍一看仿佛存在着突破口,然而两人分别去过的大世界舞厅和怡红楼相距甚远,两人之间就更没有线索可查,不仅生前毫无交集,连共同的朋友都没有一个。

关于被报纸称作“噬眼狂魔”大肆渲染的凶手,格雷也仅能通过两具尸体的眼眶推断出,他非常擅于使刀,并且对眼部的结构了然于心。因为四只眼眶裸露出的血管和筋脉都切得齐齐整整,眼部周围的皮肤没留下任何细碎的划痕。能做到这一点的必定是这两方面的行家。

此外再无线索,仿佛凶手是在暴雨中降生的恶灵,在深夜里展露屠刀,又在日出前化为无形。他留下的只有两具尸体。电车轨道从尸体下面穿过,平行或交错,涌向四方的雾霭。

一大早,总领事就下达了限时四天破案的命令。放下电话,格雷感到心力交瘁。残存的雪茄的香气在他干涩的口腔里变得异常苦涩,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街面上,几处水洼被慌乱的脚步踩踏之后,在他的视野里像血一样流淌和喷溅。昨夜又下雨了。

尽管还没得到死人的消息,但部下老毕已来报告,云外天酒店经理金贵祥于昨夜失踪,至今未归。

格雷把窗帘一把拽起,老毕就感到办公室黑下来的空气沉重了起来。

“说,你都查到了什么?”

老毕不吭声,双腿抖如筛糠。

“你手底下的那帮包探呢?他们也没查到?”

“处长,那些人就是些地痞流氓,都是废物,不能指望……”

“你也是个废物!”格雷用指头狠戳着老毕的脸,“你这俩眼珠子也欠着被挖去!”

原本摞在格雷办公桌上的几十份报纸被扔了过来。老毕像寻到了依靠,一一捡起,假装钻研。

《申报》报道:夜雨中的“噬眼狂魔”更像一个“富豪猎人”,作案目标非富即贵。由此可知,“噬眼狂魔”具有极强的仇富心理,进一步推断,其真实身份很可能是苦力劳动者。全上海的富豪已人人自危

《第一线》认为:这桩连环杀人案无疑是由激愤的民族爱国情绪所催生。凶手以激烈方式警告国人,要擦亮双眼,看清局势。上海已经沦为一座孤岛,各个租界只是虚假的繁华。莫再贪图一时享乐,要团结一致,抵抗日本侵略军……

《上海周报》评论:是复仇还是取乐?挖眼的行为残忍至极,凶手却再次作案。这究竟是一个信号,还是一种象征?抑或是当作一门艺术?目前仍不得而知……

此外,《晶报》《华美晨报》《新闻报》等各大报刊也全都在报道中作了各种猜测和评论,共同斥责巡捕房低下的破案效率。

老毕看着这些标题诡异的文章,对案子更加了无头绪了。这位巡邏队队长拿手的不是破案追凶,而是和他勾搭的那些帮派兄弟倒腾鸦片赚钱,然后一起去各舞厅喝酒跳舞。往日里,同事问起哪里的白兰地最正宗,哪里的舞小姐最娇美,他能晃着腿讲一整天。而且他会尽量提高嗓门,好把那个整天只知道板着脸闷头查案的探长华良比下去。现在意识到自己这唯一的强项,老毕却觉得后背倏然浇来了一盆冷水,那个手握尖刀的黑色影子说不定就站在他身后等他转身呢。

“华良呢?”格雷气急败坏地问,“还没找到?”

华良就像格雷的脊椎,甚至是整个上海警务系统的脊椎。往日格雷并没有如此深切的体会,但是华良忽然的消失让他在面临凶案时一下子瘫软了下去。整个法租界,整个上海滩,都因此被天空中的阴云压得透不过气。

华良和面前这个废物截然不同,是格雷见过的最优秀的警探,他每次都能像猎人一样,从迷宫般的深林里追踪到最狡猾阴险的狐狸。一周前,格雷把一枚金质奖章颁给了他,因为他火速破获了律师冯孝廉被杀的案件。但是,恰恰从眼下这起案件的第一名死者被害的雨夜开始,他就无故消失了。他究竟去了哪里?难道他和这起案子有关?格雷心里弥漫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尽管他不愿意去想,但是预感总是压不住地往上跳。手下这名得力干将是不是已经被雨中的凶手斩于马下了?

为了转移格雷的愤怒,老毕开始数落这位沉默干练的探长的不是。老毕说华良真不是个东西,偏偏在这么严峻的时刻躲了起来,然后申明自己一定会坚守岗位,万死不辞。老毕的声音越来越高,语速越来越快,简直是滔滔不绝。他相信,如果自己继续说下去,格雷一定会把探长的位子交给他。他甚至已经把畏缩的胸膛挺了起来,显示自己很有担当。但是,格雷却让他滚出去,说四天之内破不了案就永远滚蛋。

老毕出去后,格雷抽了一口雪茄,靠上柔软的椅背,喷吐出来的烟雾在眼睛上方形状纷乱地蔓延着,就像他心中那无比繁杂的思绪。他闭上眼,迷糊地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是深夜。格雷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满屋子漆黑让他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处长!”老毕在外面不停地喊。

格雷拉亮办公桌上的台灯,端起早已冷透的浓茶,仰頭喝尽,才让老毕进来。

老毕是双手插在绑带里,挺着胸晃进来的,一直晃到格雷跟前。然后,他斜起肩膀,表露出手到擒来的意味。台灯把他的影子映到墙上,显得很高大。

“处长,”老毕说,“案子破了!”

“破了?”格雷挺直了身子,他一时无法理解老毕的话,“你说的是眼下这起连环杀人案?”

“是的,您没听错!”老毕的影子在墙上得意地耸动着,“凶手作案时被我当场擒获!”

“凶手在哪里?”格雷站了起来。

“哥几个,把‘噬眼狂魔带进来,让处长开开眼!”老毕朝门口吆喝,两名警员就把一个人押了进来。

台灯发出的光线很昏暗,所以格雷看不清凶手的脸,只觉得他瘦削的身形很眼熟。他摆摆手,警员便推着“凶手”继续往前走。与此同时,格雷的身子不停地往前探。当“凶手”来到台灯旁的时候,格雷惊诧地张大了嘴。

“华良?怎么是你?”

被扣住肩头的华良和格雷痴愣的神情让老毕不由大笑起来。这是他头一回在这个从没正眼瞧过自己的法国佬面前放肆地大笑,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从来没有如此辉煌过。

厨子惊现案发地

据老毕说,华良是在城郊一处废弃的纺织厂车间里被擒获的。老毕和两名手下远远听到了里面的打斗声,冲进去时,受害者已经死亡,而华良正在挖他的眼睛。跟法官埃尔和顺兴商行老板钱鼎天一样,受害者被打得惨不忍睹。经过家属辨认,确定死者正是昨夜失踪的云外天酒店经理金贵祥,金贵祥的一只眼睛已经被华良挖下来了。

“处长,这就是华探长挖眼用的凶器。”老毕凑过来,呈给格雷一把细长锋利的刀。

格雷惊得张大了嘴巴,他怎么也无法相信,让他伤透脑筋的恶魔竟然就是自己最信任的部下。

“说说吧,华探长!”老毕坏笑着。

“我不是你们说的这个人。”如此情境之下,华良的语气平静得有些滑稽。

老毕一挺胸,说:“处长,他装疯卖傻一路了,您信不信,一上电椅他就全招!”

华良没再说话,他向格雷伸出了两只手掌。

这是一双遍布着细小伤痕和茧的手,除去各指根,茧子还长在右手食指第三节和左手的拇指上。看完这双手,笼罩在格雷心中的迷雾就变得更加浓重了。他抬起头,努力辨认着这张再熟悉不过的脸,感觉世界发生了严重的错位,或者他自身错位到了另一个世界。

这双手上没有枪茧!长期用枪的人,食指第一关节和虎口处都会有枪茧。华良是法租界枪法最准的警探,多年艰辛的枪械训练,把他的茧子磨得像饱满的黄豆,一扬手就看得见。现在,它们却都消失了,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格雷连抽了三大口雪茄,也没有冷静下来。他想再喝一大杯冷水,但杯子里只剩下一些茶叶,乱纷纷地贴在杯底和内壁上。

难道他真的不是华良?但他的长相和声音明明跟华良一模一样。世界上真有两个如此相像的人?作为凶手的他和手下华良是什么关系?华良的失踪又是否跟他有关?

“这位长官大人,我想您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吧。”他抱怨时流露出的似笑非笑的表情是华良所没有的,华良的脸时刻像一块铁板,哪怕被钉到马掌上,被践踏两年,恐怕也不会有丝毫变化。“我从没摸过枪,左手上的茧是颠勺磨的,右手上的茧是刀把磨的。”

“你叫什么名字?”格雷问。

“徐三慢。”

“华良在哪儿?”

“抱歉。我不认识,更不知道。”

“你是厨师?”

“是的。”他用下巴指了指格雷手中的雕刻刀,“那是我雕花用的。我在和平饭店干活,要是你们不信,就去那里问问吧。”然后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徐——三——慢。”

格雷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把玩着手里的刀。他见识过和平饭店厨师的手艺,刀工了得。

“你是谁并不重要,我追究的,只是你凶手的身份。你为什么要杀人?”

徐三慢冲格雷撇起了嘴,让格雷觉得受了侮辱,那是嘲笑。格雷也因此发觉了自己的错误:他手里的刀通体雪亮,没有血迹。那双被他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的手上唯一一处血痂呈线形划在左手食指指肚——那只是一处微小的伤口——同样不是从别处沾染到的血。

“你们冲进厂房的时候,他是正在挖眼吗?”格雷把视线转移到老毕脸上。

老毕一脸慌张,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这位警探冲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地上躺着。”徐三慢脸上依然带着漫不经心的嘲笑,“看来这位大哥的脑袋真的不适合戴巡捕的帽子啊。他只要摸摸那具冰凉僵硬的尸体,就会知道先前的打斗并非发生在我和死者之间。这一点毋须我多言,通过法医的检验结果即可证明。或许,你也没这么笨,你只是太想坐探长的位子,对吧?”

这么说,厂房里还有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才是凶手。格雷看着墙上的地图,脑子飞转着。但是就算这个徐三慢说的全是真的,一个厨子出现在深夜的凶案现场,那也绝非巧合。他从地图上找到了城郊那处废弃的棉纺厂,离和平饭店可是够远的。

“我是去查案的。”徐三慢解释道。格雷看到他乌黑的眼睛和漫不经心的语气里透露出了一股忧虑,他说,“夏天的雨夜可是多得很呐。”

“但你怎么知道凶手会在那个远离市区的破厂房里?”

“因为厂房里停着一辆汽车。”

格雷一撇嘴,说:“汽车到处都有。”

“但是只有汽车出现在那个场所,才能满足凶案现场的所有条件。

格雷扬扬手,让扣住徐三慢肩膀的部下退下。他把熄灭的雪茄重新点燃。面前这个叫徐三慢的年轻人开始了他的推理,神情淡然,思路清晰,因而格雷不禁觉得,被点燃的不仅是指间的雪茄,还有蛰伏在他体内的一部分力量。

“法官埃尔和商行钱老板都在死前遭到过严重虐打,死后又都被挖去了双眼。这些行为要想在光天化日下实施而不被人察觉,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凶手要想这么做,就必须先把谋害目标绑架,转移到隐蔽之处。所以,尽管埃尔和钱鼎天的的尸体分别是在霞飞路和福州路被发现,但这两条路也只是抛尸现场。”

为了让格雷跟上自己的思路,徐三慢稍微停顿了一下。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他望向夜深如海的窗外。他想,此刻凶手可能就行走在这夜色里。几个钟头前,他们在城郊废弃的厂房相遇,对方裹在一件漆黑的雨衣里,像一阵风,一下子围住他,又一下子不知所终。但是此刻,他可能跟所有的普通人一样,混在人群里,普普通通,无法辨认。

“埃尔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是在大世界舞厅。据那里的门童讲,尽管埃尔有汽车,但由于舞厅离家很近,所以他几乎每次都是步行往返。那天夜里,开始下雨的时间是十一点左右,而他到大世界舞厅的时间为八点,雨还没下,所以他仍然是步行前往。离开的时间为十二点一刻,他让门童给他拿了把伞,就朝家的方向走去。据他家人所说,当晚他并没有回家。所以埃尔是在从大世界舞厅到他家之间的一公里路途之中被绑架的。”

雨水敲打着夜色中的这一公里道路。在纷乱的烟雾中,格雷仿佛看到了从大世界舞厅氤氲出来的霓虹光雾。光雾之中,埃尔路过数辆黄包车,冲经过的每個深海鱼一样缤纷的舞小姐吹口哨,踉踉跄跄,招招摇摇。忽然,一个黑布袋罩住了他的头……

徐三慢站在格雷面前,他的推理仍在继续,不疾不徐的语速流露出足够的自信。

“这段路很短,这个时间点又是大世界舞厅的离场高峰,所以路上行人非常多。但是,在此过程中一个目击者都没有。钱老板的情况也是如此。要想在这样的路况中劫走一个步行的壮年男子却又不被周围人察觉,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最起码要具备两个条件。”

“哪两个条件?”老毕抚着下巴,大惑不解。

“第一,凶手要有一辆车。第二,要么凶手站在车边,趁受害者经过的时候使用麻药将之迅速麻翻,推进车里。要么,受害者与凶手原本就认识,他是自愿上的车。很显然,这第二种可能性更高。”

格雷用手驱赶着把他围拢住的烟雾,烟雾分开,又再次聚拢。他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同时又添了太多迷惑不解,因为徐三慢的推理并不符合之前的调查结果。

他说:“可是事实上,埃尔和钱老板两人并没有什么交集,也没有共同的朋友,他们不应该认识凶手。”

“这不是事实,这只是现阶段的调查结果。”徐三慢摇摇手,“世界上绝不存在没有联系的两件事物。受害者上车以后,凶手开车带他去隐秘地点,实施殴打、屠杀和挖眼。这个地点,要么是个可以开得进汽车的别墅,要么是个汽车能够抵达的荒僻之处,比如废弃的厂房、仓库之类。”

老毕很不屑地切了一声,跟徐三慢抬杠道:“还有可能是山洞呐!”

“不可能。如果是山洞,尸身上一定会留下在泥水中拖拽的痕迹。而事实上,尸体既没有此痕迹,也没有被其他东西包裹过的痕迹。你们给尸体拍过照片,还登在各家报纸上,难道不是这样吗?”

老毕别过脸,撇着嘴不再说话,徐三慢继续说道:“我从照片上还发现了被你们忽略的另一个细节。钱老板的尸体在福州路被发现时,他身上的衣服几乎是干的。这一点除了能证明凶案并非发生在雨中之外,还可以推断出第一现场的大致范围。”

“哦!”格雷对徐三慢的推理越来越有兴趣了,身体向前倾去,“那说说你的推断。”

“那夜雨停的时间是凌晨四点左右,天亮是五点。福州路是繁华的大路,天亮后抛尸一定会被人看见。所以,凶手利用雨停后到天亮前这段时间抛尸,这就可以推算出,从凶案现场到抛尸地点的距离不会多于50分钟的车程。可是在这个距离范围内并没有能把车开进去的别墅,最大的可能,就是城郊。既要在此范围之内,又要有藏匿条件,还要停着一辆汽车,同时满足这三点要求的地点肯定就是行凶之处。”

格雷产生了一种恍惚的感觉——和平饭店后厨的身份只是华良跟他开的一个玩笑。长相如同复制,还都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思维。格雷不眨眼地盯着他,开口说道:“你发现那个厂房的时候,凶手就在里面,而且你跟他交了手?”

“是的,但是被他跑了。”

“有没有看见他的脸?”格雷继续问。

“没有。他从头到脚都紧紧裹在黑色雨衣里。”顿了一下,徐三慢补充,“就像一个幽灵。”

当凶手出现在昏暗摇曳的光晕中时,躲在窗边的徐三慢就是这种感觉。漆黑的雨衣把凶手从头到脚裹住,使之看上去更像是幽幽地飘到了油灯下,仿佛雨衣里面没有实体,只有一团黑色的冷风。

那件黑色雨衣散发出潮湿不祥的味道,于是又让徐三慢想起了《山海经》里踩蛇而行的弁兹。他们都是湿漉漉的,都让他感到全身发冷。那一刻,他寻找的凶手在半丈之外的火光里明灭不定,随时都可能发现他躲在窗窟窿后面的眼睛。或许他已经发现了。雨衣连帽所围出的那团应该是脸部的黑色阴影正对着窗户的位置一动不动。他们之间只隔着一张案台。除了油灯,案台上还有一个血淋淋的死人。

昨夜,徐三慢在推测出的那片城郊区域步履不停。然而雨太大,几处道路又塌了方,所以他没能排查完。第二天,云外天酒店经理失踪的消息传遍了和平饭店的前厅后厨,徐三慢猜测,这个金贵祥很可能被同一个人绑架了,而尸体之所以没有出现在街头,大概也是因为塌方拖延了凶手行动的时间。

今晚,徐三慢又从后厨溜走了。城郊那几处塌方的石土已被清理干净,泥泞的路面上车辙相互交叠,通往各个方向。这些车辙,有的去往温馨的家园,有的通向喧嚣的夜场,还有一道,会到达他要寻找的流淌着鲜血的行凶之地。

三个钟头后,徐三慢来到了几幢破房子前。通过耷拉在门垛前的破木牌得知,这里曾经是一个棉纺厂的仓库。院子里枯枝遍地,几棵法桐树高大茂盛,疏于打理,投下张牙舞爪的影子。

当他攥着雕刻刀猫腰进院时,他不会知道,由于害怕遭遇和两名受害者一样的毒手,老毕拒绝了手下去各大夜场排查的建议,而是拎着酒菜,远离城区,寻找一处可通宵饮酒之所。远远地,老毕就看到了这处废弃的厂房。“此地甚好!”他大手一挥,朝厂房走去。

那些法桐树的影子仿佛有重量似的,徐三慢走在其中,感到了清晰的压抑感。这回,他看到了汽车。那是一辆黑色的没有牌照的别克车,就停在树影最深的角落。

汽车的外漆是重新刷的,徐三慢轻抚车身,摸到了很多纹路状的粗糙起伏。当他拂过引擎盖时,余温传到了他手上。汽车刚熄火不久,不烫,却足以让他全身从皮肤到骨头都紧缩了一下。凶手就在这里!

徐三慢本能地蹲下身。几乎同时,厂房里晃动起一盏豆油灯。他贴到窗户旁,从窗户的破口向里张望。只见一个中年男子躺在窗旁的案台上,胸腹没有起伏,裸露处的皮肤下面,一条条静脉血管呈明显的蓝绿色。通过这一点推测,此人已经死了二十个钟头以上。他的一只眼睛已经被挖掉,眼皮沾满血,无力地垮塌进眼眶。发臭的腥味让徐三慢感到一种本能的排斥,他想吐。

穿黑色雨衣的凶手出现在了油灯下,就像野兽从自己的巢穴露出头。他既像从远处飘到灯下的,又像是由空气中的一点渐渐扩大,渐渐蚕食掉原本的光亮而成。他出现后,被黑暗盖住的面部就冲着徐三慢眼睛的位置一动不动。然后,他扬起戴着黑皮手套的手。他手里攥着的是一把比徐三慢的雕刻刀更加細长锋利的尖刀。

徐三慢随时准备一跃而起,刺进那团直盯着他的黑影里。但他好像又没有被发现,对方可能只是在被监视下产生了一种怀疑的感觉。不久,他低下头去,把刀尖插向了死人的另一只眼睛。

徐三慢冲破窗户,跳进了野兽的巢穴。油灯也是在这时灭的,所以徐三慢感觉像跳进了对方面部的那团黑影里。他能闻到对方的体味,听到他的气息、脚步声,以及雨衣挥动时发出的声音,却什么也看不见。

潮湿的风迎面打来,徐三慢闪身躲过,挥出刀去,却仅划破了对方的雨衣。接着,徐三慢连续劈刺,触到的都是空气。他消失了。

徐三慢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但又感觉他无处不在。对方就像融进了这发霉的空气里一样,包围着他,窥视着他,从各个角落伸出匕首。

徐三慢感到背后发凉,刚转过身,胸膛上就挨了钝重的一击。痛感在倒地的同时传来,像铅块不断往身子里灌,挤压着他的脏腑。这时,仓库的后窗发出破碎的声音,一团黑影从中飞掠而出。

院子里也传来了警哨和纷乱的脚步声,随后,库门被三名巡捕踹倒在地。老毕端着枪,看看地上的徐三慢,再看看案台上的尸体,大笑了一声,说:“嗨,巡捕房探长杀人,可真新鲜啊!”

受胁迫权当探长

老毕用铁链牵进一条体型硕大、嘴套皮箍的德国黑背。黑背鼻端的皮皱出一团褶,嘴唇上翻,向徐三慢露出两排短刀似的尖牙,不停地朝他扑。老毕还是不愿意相信自己抓住的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厨子。探长华良怕狗是公董局上下公开的秘密,所以老毕把还没驯好的警犬带了上来。

“华探长!”老毕解开黑背的皮箍和铁链,一脸坏笑,“华探长,您带它耍耍,培养培养感情。”

黑背扑了过来,徐三慢躲开它也只是微微一闪身。与此同时,徐三慢朝黑背的脖子劈下一掌,黑背撞到墙上,一声短叫后晕倒在地。

“妈的!”老毕抽出警棍就要打人,却被格雷喊住了,“把狗拖出去!”

被赶出去的还有老毕的两名手下。

格雷放下雕刻刀,他开始扣制服扣子,一颗一颗地往上扣,等他扣到喉结处时,原本松垮的制服变得笔挺硬朗。他尽量在神情里显现出公董局警务处处长该有的威严和悲天悯人的情怀,准备跟面前这个叫徐三慢的年轻人做一笔交易。

格雷很清楚,现在,只有徐三慢能帮自己破案和保住位置,但前提是他得先穿上探长的制服。巡捕房破不了的案,被和平饭店的厨子破了,这是和凶手逍遥法外同样的耻辱!另外,华良失踪的事也已走漏了些许风声,很大程度上让民众对警界丧失了信心。诸多原因归拢起来,徐三慢一定要马上成为华良。

格雷跟徐三慢的对话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展开的,他说这起连环变态杀人案丧心病狂,灭绝人性,必须要尽快破案,而他看得出徐三慢是一个有正义感和民族责任心的公民,所以,他不仅要赋予徐三慢继续查案的权力,还会拿出一个侦缉队供他差遣,并且要让他坐上探长的位子。为了表达自己的幽默感和对待下级的平和姿态,他又微笑着加了一句:“穿着探长制服去查案,总比拿着菜刀方便,起码不会再发生诸如今夜的麻烦。”

但是徐三慢拒绝了他。

裹挟着雨水的冷风从窗户吹进来,吹着徐三慢的脸,让他想起了临终前的父亲。那是一个秋雨中的傍晚,潮冷的风穿过石库门,涌进幽深的里弄,掀翻了竹竿上那些永远也晾不干的灰色旧衣服,然后侵入屋子,打透了徐三慢的背。原本被父亲打理得很干净的屋子凌乱不堪,充斥着发霉和草药的味道。幼小的徐三慢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一种挥之不去的残破。它无法挽回,也绝不会停顿,裹挟着一切冲向世界的尽头。父亲的眼神自然也在其中,徐三慢不敢直视。但是父亲说:“看着我。”他不得不抬起头。

“我要你永远记住,这辈子不能吃警探这碗饭。”

父亲眼里的残破疾速地加剧着,年幼的徐三慢并不懂得其中的意义(直到今天,他也不明白这个嘱托背后的原因),只是记下,然后点头。

“处长大人,准确地说,您是让我假扮您那位失踪了的部下,对吧?至于原因,恐怕并不像您所说,而且,这显然不是我该考虑和承担的。”

“好,那我就说点儿你该考虑和承担的。”格雷朝徐三慢吐出一口浑浊的白烟,再次拿起他的雕刻刀,随意地摇来晃去。

“要想证明你不是‘噬眼狂魔,很简单,只需要抬起你的手。可是要想证明你是,就更简单了。”格雷不屑地笑了笑,“你是和平饭店的厨子,有这柄锋利的雕刻刀,有精湛的手艺,挖只眼睛自然不在话下。而且,我的部下是在行凶现场把你当场抓获的,后厨的所有人又都能证明你溜了号。你看,我并没有冤枉你!”说完,格雷把雕刻刀重重地拍到桌子上。随着震动,雪茄的一缕烟灰也纷乱落下,被格雷一吹,飞往各处。

“看到了吗,徐三慢,你的命就跟烟灰这么轻,又不在你的掌控中,说消失就消失。”格雷打量着徐三慢,嘴角满意地撇出弧度,“你现在闭嘴了,是说明我们达成一致了,对吧?华探长,局势紧迫,你只有三天时间。”

“足够了!”徐三慢把脸愤愤地扭向了别处,他实在是不想看这张阴险又得意的脸,“案子破了以后呢?”

“案子破了以后,立马放你回和平饭店雕萝卜。

“把刀还给我。”

格雷站起身,笑着把刀送过去。他想跟徐三慢握手,徐三慢却低下头,用衣角反复擦拭格雷留在刀身上的那些凌乱的指纹,一脸嫌弃。于是,格雷的笑干巴着收住了。他打开门,招呼探员领“华探长”去更衣室换一身新制服。

徐三慢走后,格雷又把老毕叫进来,吩咐他立马组建一个特别行动组,专门协助徐三慢破案,供他调遣。为了避免冒牌探长露出破绽,组员务必从各分区捕房未曾见过华良的新探员中选取。让老毕也进组,这样可以随时监视和向他上报徐三慢的动向。然后,他忽然想起了银行家莫向南的儿子,莫行长刚刚送了二十根金条给他,要他好好安排一下他那个一天到晚想当福尔摩斯的浑小子。现在把他调来,正好做徐三慢的贴身助手。

“莫天?莫行長的公子?那可是个纨绔子弟。”

格雷叹了口气,说:“那个能闯祸的小魔头,放到哪都是个炸药包。既然如此,这个包就让徐三慢来背。出了事,也跟我们无关。”

徐三慢再次走出巡捕房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午夜。崭新板整的制服和黑暗逼仄的午夜都像是摆脱不掉的躯壳。此外还有另一重躯壳,迷雾重重的案件正笼罩着他的心绪。他在数个未解的问题里徘徊,像一只寻不到巢穴的孤鸟。

在那个已经逝去的白昼,徐三慢一直呆在巡捕房,询问金贵祥所有的家人和朋友,结果就是金贵祥与埃尔、钱老板仍旧没有交集。那么,“噬眼狂魔”为什么就挑中了他?挑中的这三个人难道仅仅是随机?徐三慢不相信。

大雨和挖眼决定了这起连环杀人案的高度形式感,此等案件,目标多半不会胡乱挑选。而且从凶手的作案风格来看,这是一个心思极其缜密的人。这样的人杀人一定有他的特别原因,绝非只为满足胸中激荡着的变态杀人欲望。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复仇?如果真是这样,三名死者生前究竟对他做了什么?冷风吹过来,像这些问题的化身,裹紧他全身。

他又想吃葱油饼了,便从口袋里掏出剩下的半张。这张饼是昨夜溜出和平饭店后买的,已经变硬发凉。他咬了一口,花时间细细咀嚼。他很想去看看金贵祥的尸体。尸体不语,却是他和凶手之间的唯一桥梁,他希望这道桥梁能帮他理清思绪。

徐三慢来到了巡捕房的停尸间,这是一个臭气弥漫、始终处于腐败中的空间。几十具尸体盖着白布,陈列在一张张木板床上。空气冰冷,仿佛悬浮着地狱的入口,连从窗口漫进的月光都充满了浓郁的寒气。借着从木板床上垂挂下来的名牌,徐三慢找到了金贵祥的尸体。

你们三个真的不认识?你们曾经做过什么?为什么凶手非要把你们的眼珠挖下来?会不会还有下一个?下一个又会是谁……当徐三慢面对着金贵祥的尸体,反复咀嚼这些问题的时候,这具白布下的尸体忽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双臂像铁棍一样朝徐三慢硬直地摇晃,嘴巴大张,在白布上形成一个夸张的凹陷。秋风一样深沉的吼叫从这个孔洞里发出,冰冷幽怨,仿佛来自地狱。徐三慢看准他摇晃着的头部,挥出手掌,重重地劈了上去。尸体向一边斜垂着倒下,滚到地上,发出钝重的声音。

停尸房细觅蛛丝

金贵祥的尸体滚落到地上后,原本僵直的双臂弯曲起来捂住了头,口中低沉的呼声也变成了呻吟。他蜷缩在徐三慢脚下,不停地打着滚儿,呻吟中生出明显的哭腔。徐三慢怎么看,都觉得是在看一个撒泼的孩子,不由露出了苦笑。他伸出脚,试探着碰碰尸体的腿,尸体就像个大刺猬似的蜷成一团,瑟瑟发抖。徐三慢只得蹲下身,轻轻地拍打他的肩膀。

当徐三慢把尸体身上的白布嚯地扯掉时,真的显露出了一张清秀无邪的孩子般的脸。也就二十岁吧,徐三慢想,这个翩翩少年怎么可能是金老板!

“你敢挖我的眼吗?你胆子不小啊,知道我是谁吗?”少年颤抖着叫嚣,同时紧盯住徐三慢手里的雕刻刀。

徐三慢放下握刀的手,因为他害怕自己会把他吓哭,他笑了笑,说:“不知道。”

“说出来吓死你!我叫莫天!上海滩神探!福尔摩斯·莫!还不赶紧乖乖束手就擒!”

徐三慢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格雷配给自己的“得力助手”,可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走上前要扶他,“你起来。”

“你别动!我告诉你,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无权乱动!”莫天边叫喊边向后挪动,像往海洋深处不断退去的章鱼。

徐三慢只得拍打了几下自己的制服,说:“起来吧,我是中央巡捕房探长华良。你应该已经接到警务处的通知了吧,做我的助手。”

莫天爬起来,右手捧着心,左手捧着头,大喘粗气,随即又挺起身,奋力掩盖惊险过后的颤栗和疲软。

“哦,你就是华良啊。幸亏你及时地自报家门,要不然你就惨了。我可告诉你,刚才呢,我是故意为之,这是策略,是诱敌深入的战术。”

“好。”徐三慢笑了笑,“金贵祥的尸体呢?”

“搬到右边这张床上了。”

“你这是什么策略?”

莫天变得精神抖擞起来,身子直得像一柄冲天的钢箭。他整理好身上的洋服,走进窗下那抹月光里。接着他又从洋服里像变戏法一样掏出一顶黑色礼帽和一只硕大的烟斗。柔和的月光为他勾勒出一个银色的轮廓,他把礼帽倾斜着戴到头上,叼起烟斗,冲徐三慢展露出一个瘦削的侧脸。这个黑色的剪影很像书本的封面,他幽幽地开口道:“我是一名优秀的警探,是上海滩的福尔摩斯·莫,血迷追踪,伸张正义。”

徐三慢又一次被他逗笑了。

莫天用手轻轻扶了一下帽檐,继续说:“华探长,你不要笑。我福尔摩斯·莫正在实施的绝妙计策足以让‘噬眼狂魔,自投罗网。我已经买通了几家报社的记者,让他们在今天的报纸上同时发布了标题为《尸体午夜开口,哭诉惊天冤情,噬眼血案即将告破》的文章,目的就是要引蛇出洞,然后将其绳之以法。”说着,莫天将手掌攥成拳头,模拟收网的姿态。

徐三慢笑着问:“好,福尔摩斯·莫先生,那你觉得今夜‘噬眼狂魔会现身此地吗?”

莫天冷笑一声,说:“你在怀疑我的能力?不过我不在乎,神探用事实说话。今夜破了案,明天我就是上海滩第一神探。华探长,你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算是有点儿破案能力,以后你就跟着我,一定会成为中国的华生……”

徐三慢忽然朝莫天伸出了手,示意他闭嘴,走廊里有动静。声音越来越明显,正迅速往停尸房靠近。徐三慢听得出,那是柔软的鞋底轻快掠过地面的声音。

“蛇出洞了。”徐三慢用气声说。他指指身边的木床,莫天就麻溜地躺了回去,从头到脚蒙上白布。

徐三慢闪身沉进两张床中间的空隙,从床底望向门口。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脏一下下敲打地面的声音。

跟昨夜一样,此人从头到脚都包裹在漆黑的衣服里。稍有不同的是,这回他穿着紧身夜行衣,手提木箱,身材细瘦,像穿梭在水里的鱼,在几十具尸体间灵活游动,翻看名牌。他很快就停在了莫天的床边,对着这具“尸体”一动不动。这样如同凝滞的片刻在昨夜也发生过,但徐三慢感觉和昨夜有些不同,至于哪里不同,却不能说清楚。

此人来这里一定不是因为那些经不起推敲的文章。难道是为了挖走金贵祥的另一只眼睛?还是要取走他的头?他手里的箱子恰好能装得下一个人头。地砖的冰凉感沁入徐三慢的身体,徐三慢掏出了雕刻刀。

黑衣人伸出手去。

在他即将掀开白布的时候,莫天再一次直挺挺地坐了起来。配合着低沉的吼叫,他的双臂又开始僵直地摇晃。黑衣人猝不及防,向后跳了一步,但是紧接着又一掌劈向了莫天的头。莫天脑袋上传来一声钝响,如同铁锤砸在树干上。他再一次哀号着滚落床下,滚到徐三慢身旁。

徐三慢飞身跳起,连出三刀,分别冲着黑衣人的喉咙、胸膛和腰眼。对方全都轻巧躲过。他身上的夜行衣很诡异,不像普通衣服那样松垮,更像是一层皮肤,紧贴身体,同时又和鱼皮一样滑溜。他的出招力虽不沉,但极为迅捷,招招直奔徐三慢要害。徐三慢虽不至于被击中,却也一时难以攻下对方。

十五招之后,对方显现出了体力下滑的迹象,出招虚实之间分寸已乱。他冲徐三慢腰眼飞来的那一脚踢空之后,并没有继续出击,而是顿了一下。就在这一瞬间,徐三慢的掌击中了他的胸口。而这一掌过后,徐三慢本要踢向他小腹的鞭腿也及时收了回来。

徐三慢站在原地不动了,仍在他掌间留存着的柔软让他无法继续攻击,对方是个女人!他从不对女人下手。而“噬眼狂魔”绝不会是女人,女人身上不会有那么凛冽的寒气。

对方却又冲过来,赌气似的,恼羞成怒似的,朝徐三慢拳脚乱挥。徐三慢一闪身,扯下了她的面罩,同时用刀尖对准了她的喉咙。

借着月光,徐三慢看到她被汗水濡湿的头发一缕缕散下来,盖住眼眉,与白皙的面庞对比鲜明,如同穿过海边的晨雾之后,仍留存着其中的纯净清爽。尽管她扬起双手以示打斗结束,但眼睛里那股倔强仍在,就像两把水做的刀。

徐三慢收回刀,往后撤了一步。

“你叫什么名字?”徐三慢问。

“你又叫什么名字?”

“徐……巡捕房探長,华良。”

她微微张开嘴,把头扬起又重重地点下,做出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说:“我叫高婕,新来的。华良探长,你怎么不用枪呢?”

“我怕一不留神打死你。半夜三更,你一个姑娘来停尸房干什么?”

“查‘噬眼狂魔的案子,我要知道其中的全部细节!”高婕的眼睛里绽出光彩,整个人都变得焕然一新,富有底气,“华探长,你可知道世界上唯一的漏洞是什么?”显然,她并非真的想让徐三慢回答,她只是想抛出自己的结论,“是人。”

说完,她顿了一下,仿佛特意为徐三慢留出理解的时间,然后继续说:“那你知道世界和人的关系是什么吗?互为隐喻。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变化不定的迷宫,而它所有的变化又都会在人身上留下痕迹。即使人死了,痕迹也不会消失。”

徐三慢点头琢磨着,说:“这是个哲学问题,还是……”

“既是哲学问题,也是实际的道理。就拿破案来说,人永远是最大的突破口。找准了突破口,就能走出迷宫。”这时,她的语气变得轻松得意起来,“所以呢,我就学了法医,无师自通。你可以叫我‘探灵法医。”

接着,她拿起地上的木盒,朝华良打开。剪刀、解剖刀、颅骨凿、肋骨钳、有齿镊、骨锯等形式各样的解剖器械一应俱全,整齐排列着,反射着金属的冷光。

唉,又来了一个。徐三慢心里暗叹。

这时,莫天摸着头从高婕身后站了起来。痛感减轻了,眩晕还在,所以他的表情看上去像躺在地上一不留神睡了一觉,正要抱怨地板太硬。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探灵法医,两个荒唐可爱的小朋友。从痴迷破案的这一点来说,徐三慢又觉得他们其实和自己很相像,所以他很开心。他拉亮了停尸房里的电灯,突来的光亮就像他此时的心情。

“金贵祥的尸体在这儿。”他扯下了一副尸体上的白布。

“哇!”高婕大叫着奔过去,蹲下身伏在尸体旁,像参观一件新出土的文物,“保存得可真好!真新鲜!”

“叫什么叫,什么新鲜不新鲜的!”莫天摸着头顶上鼓出来的大包,一脸反感,“又不是夜宵!”

高婕三两下脱光金贵祥的上衣,露出来的淤青和伤口像油漆一样胡乱涂抹着。于是她变得更加亢奋,说:“这可都是线索啊!都是突破口!凶手作案尚未完成,被迫终止,一定遗留着重要的线索!”

她挺直上身,长舒一口气,平复心情,从木盒里取出解剖刀,沿着金贵祥的锁骨开了一道横向的口子。又从胸骨柄处下刀,沿中线向下至趾骨,开了一道纵向的口子。然后她回过头,看了一眼大惊失色的莫天,嘴角弯出邪恶的曲线,说:“你过来帮忙。”

莫天咧嘴皱眉,望向徐三慢的眼神里充满了祈求。

徐三慢继续津津有味地吃着他的葱油饼,挥手让莫天跟自己一起过去,说:“来啊,福尔摩斯,莫,为冤屈的灵魂伸张正义。”

高婕让莫天用手把尸体胸腔上的皮肤沿着刀口往两边撕。莫天偏过头,咧着嘴,摸到刀口后,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往两边提。

“你绣花呐!用手攥住,使劲!”高婕把莫天的手摁进刀口里,摁到肋骨上。莫天只得咬牙攥住冰凉粘稠的皮肤。两手往两边一撕,一股浓郁的腥臭便喷涌而出。他转回脸来,视线正好撞上白森森的肋骨和下面深色的肺部,一下子头晕目眩。

“不行,我要吐进他肚子里去了!”他憋着气大喊。

“你要敢放手,我就让你眼看着自己吐进自己的肚子里!”高婕拿解剖刀朝莫天的肚子比划了一下。

高婕娴熟的解剖技术让徐三慢大为意外。她有条不紊地切开皮肤,剪断肋骨,仔细翻看肺部和心脏,整个过程里,眼神和窗外的星辰一样冷静明亮。

“金贵祥是因为被尖锐物刺穿心脏而死,一刀毙命。”高婕用镊子把贯穿心脏的那道伤口指给徐三慢看。

徐三慢问:“那你推测会是什么尖锐物?”

高婕白他一眼,说:“华探长,这可不属于我们验尸官的职责。验尸官的职责就是从尸体上寻找突破口,通过突破口找到真相是你们警探的责任。不过在我的职责范围内,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些别的线索。”她用镊子扒开尸体陷进眼眶的眼皮,“你看,眼部的刀口切割得非常整齐,心脏这一刀也同样准确,说明凶手对人体的结构非常清楚。华探长,从这一点你能推断出什么?”

“凶手很可能是一名医生,或者屠夫,或者人像雕刻师,”徐三慢停顿了一下,盯住高婕的眼睛,“还可能像你,一名优秀的法医。”

莫天像做抢答题一样举高手臂,说:“还可能是隐于市井的武林高手!”

高婕抿起嘴,盯着尸体思索,仿佛遗漏了什么。显然她并不满足现有的成果,绝不会就这样收手。一分钟后,她就又动了起来。

她脱下尸体的鞋子,剪下膝盖以下的裤管,仔细查看尸体的腿。看完之后,仍不停下,这回,她剪下了金贵祥的整条裤子。

“哇!你想干吗?”莫天瞪起眼睛大叫,“你怎么对冤死的灵魂一点敬意也没有!死了还要经受你的侮辱!你个女魔头!变态!”

高婕不理他,自顾自地进行着。当她拿起镊子来操作的时候,莫天已经惊得说不出话了,只是用双手拼命抓头,或者指着她,不停地跳脚,哇哇乱叫,想要撞墙,像被紧箍咒折磨的孙悟空。

徐三慢别过脸去,任她用镊子翻来覆去地查看死者的性器,他明白,最不该打扰的不是死人,而是认真的女人。

“他得了梅毒!”高婕放下镊子,向徐三慢汇报,眼神干练得如同捕获猎物的犬,“病症尚处于第一阶段,外阴处有硬下疳,还没有到化脓的程度。”

徐三慢冲她点点头,说:“埃尔的尸体已经不在了,但是钱鼎天的尸体还在,你是不是还要对他进行尸检?”

“当然。”高婕抱起她的工具箱,对着正往门口退去的莫天勾起手指,“你,回来。”

钱鼎天的尸体发胀腐烂得非常严重。高婕一掀开白布,冲天而起的臭气就顶得莫天泪眼婆娑地呕吐起来。

尸身呈深棕色,體表遍布水泡,黑色的血管像树根一样四处蔓延。

高婕一把揪起拄着膝盖大喘气的莫天,告诉他,这皮肤一摸就脱落,而且这一次,他有机会体验融化状内脏的手感。但实际上,高婕并没有开胸,她只是细细观察着体表。

“钱鼎天的脚踝曾经骨折过。这是一处几个月前的新伤。”

徐三慢把今夜尸检得到的全部线索汇入了他的思维。他的眉头皱了起来,仿佛在沙漠里聆听远处的一条暗河。忽然,他疾步向外走去,好像已经知道了暗河的具体方位。

“去哪儿?探长?”莫天捂着胸口,紧随其后。这个鬼地方他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徐三慢回到办公室的时候,老毕正斜仰在椅子上睡着,嘴巴不停地张开又闭上,像一条跳到河岸上的傻鱼。徐三慢叫醒了他,让他立即去死者埃尔和金贵祥的家里,调查两人在去世半年内都曾得过什么病,去过哪些医院或诊所治疗。

徐三慢也走出了巡捕房,站在薛华立路前,莫天跟着他。此时天光将开,大地欲醒,冷清的街道呈现出一种将要复苏的空旷。

天空开始明亮,夜则变得稀薄,建筑的影子已经影影绰绰地浮现。用不了多久,出巢的麻雀就会用它们尖尖的短喙和细瘦的爪子把夜的残骸扯落在地,变成法桐树下的影子。徐三慢感到了一种充满活力的清爽。他很开心,他跟莫天说,天总会亮的。

顺藤摸瓜现端倪

“你会开车吗?”徐三慢问莫天。

“会,但是我不能开。”

“这是为何?”徐三慢很想听听这位可爱的朋友的解释。

莫天不屑地答道:“因为福尔摩斯从来不开车。”

“哦,这么说,你是想走到霞飞路。”

莫天皱着眉头搔了几下脑袋,终于想到了变通的方式,说:“我可以骑摩托!”

莫天骑着挎斗摩托车,颠簸在昏暗不清的路途上。他问坐在车斗里的徐三慢:“我们是要从钱鼎天的家属那里确认些什么吗?还是寻找新的线索?”

“都有。”徐三慢看着前方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据他的推断,三名受害者和凶手一定都认识。而高婕昨夜的尸检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金贵祥和钱鼎天都是病人。既然是病人,就会去看医生。所以徐三慢推断,凶手很可能是这两个人共同的医生,擅于使刀,又对人体结构掌握娴熟。

两人来到钱鼎天的花园别墅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鲜亮得像刚磕出来的生蛋黄,给两人以及挂在别墅门上的白布丧花披上了一层金色的柔光。

栏杆型的铁艺大门仿佛囚笼,锁着浓郁的凄凉。望进院子,徐三慢觉得花园里的那些阳光要比闪动在自己肩头的冰冷迟滞。钱鼎天妻子的眼神也是冰冷迟滞的。莫天摁下门铃后,胸前戴着白花的下人把两人带进了宽敞豪华的客厅。那个相貌平庸的中年女人一身素黑,蜷缩在客厅边角的一个独座沙发上,宛如一朵被人遗弃的黑蔷薇。

她迟缓地回过头,瞟了一眼徐三慢和莫天,麻木的脸上透出一些怨恨,说:“我知道他会死,也曾在心里诅咒他死,但没想到会这么早。”

徐三慢道:“我们来是要询问一些事情,争取尽快破案,让钱老板早日入土为安。”

“我没什么好讲的。他在生意上的勾当我不知道,他养的那些狐狸精我也没见过。”

她说得有些咬牙切齿,所以莫天马上有了自己的判断。他趴到徐三慢耳朵上说:“案子已经很清楚了。一定是她为情所困,雇凶杀人。”

徐三慢没理会他,问钱鼎天的妻子:“钱太太的意思是,钱老板是因为生意或者情事被害的?”

她依然板着脸,说:“我可没这么说。”

“好,”徐三慢继续说,“我接下来要问的你一定知道。”

钱太太继续愣了一会儿神,才站起来,领徐三慢和莫天来到客厅中间的组合沙发前,盯着茶几,眼神空空荡荡。

“钱老板的脚踝伤过吧?什么时候伤的?”徐三慢一坐下就问。

顿了几秒钟后,钱太太点了下头,仿佛声音传导到她耳朵里的过程比别人都要漫长。

“骨折,出事前三个月。”

“他是在哪家医院治疗的?”

“爱博诊所。”

徐三慢在心里重复了一下诊所的名字,仿佛用钢笔记在上面,然后继续问:“是因为爱博诊所里有钱老板的朋友?”

“这倒不是,”她随意的语气说明了对这个细节的确定,“只是因为离家近,也在霞飞路上。”

“爱博诊所就一个医生吗?”

“也不是。说是诊所,其实早已扩张成了医院的规模,有各个科室,每个科室里也都有不同的医生和护士。”

这就是说,得梅毒的金贵祥和脚踝骨折的钱鼎天肯定不是看的同一个医生。徐三慢从她倦怠的表情里知道她毫无撒谎的心思,那么,是自己搞错了?

“给钱老板诊治的是哪位医生?”他继续问道。

“是一位骨科专家。”随后钱太太又补了一句,依然是事不关己的语气,“上个月已经去世了。”

“去世了?”在真實和猜测之间,又出现了一处细节上的出入。徐三慢的五官因此发生了微微的扭曲。

“对。”

“是一位年轻的男医生吗?”

“是一位女的老医生,因为上了年纪才得心梗去世的。”

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层迷雾。徐三慢低下头,不再问,陷入怀疑和思索之中。看来事实与他的推断确实不符。他起身道谢告辞。那朵幽怨的黑蔷薇则转过身,又回到了她先前坐的那个独座沙发,把脸扭向厚帘覆盖的窗户,再也没回头。

一出门,徐三慢就跳进了摩托车斗。莫天问他得到了什么线索。

“爱博诊所啊!”徐三慢说。

莫天反问一句:“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接着他又开始重复自己先前的判断,必须要把那个女人抓进巡捕房才行。

“走吧。”徐三慢没有再说话,他希望老毕的调查能有一些成果。他看了一眼天空,位于东边的太阳往南移动了一些。这时,太阳应该不再是柔和的金色,而是已经变为耀眼的圆团,如果它不被云彩挡住的话。实际上,徐三慢喜欢的太阳正陷在一朵形状复杂的灰云里,呈现出无力的苍白,就像纸做的一样。

老毕的调查并没有给徐三慢带来任何方向上的指引。埃尔生前身体健壮,连伤风感冒都没有得过,自然谈不上去医院、诊所这些地方。而金贵祥的家,老毕根本没去。“去也是白去!”他的话不无道理,得了那种脏病,金贵祥的家人绝不可能知道。

越过老毕因为不满而歪斜耸动着的肩膀,徐三慢看到窗外的太阳已经完全隐没在灰云之中,就像此时的自己。整个行动组在迷失中陷入漫无目的的懒散,大家七扭八歪地打着哈欠。

许久之后,徐三慢把视线转回到老毕身上,笑着问:“那你觉得该怎么办?”

老毕双手扣着绑带,摇头晃脑地说:“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与其去调查你凭空乱想出来的线索,不如去查查他们生前最后出现的地方。我有预感,怡红楼和大世界舞厅一定有问题。”

这正是徐三慢在良久的沉默中产生的想法,受害者最后去的地方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他朝老毕笑了笑,道:“好极了,就按你说的来。”

老毕朝组员们大手一挥,说:“走,去大世界舞厅!”

“不,”徐三慢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制服,“先去金贵祥常去的怡红楼。”

出发时,徐三慢没找到莫天。他不知道,在自己看着乌云沉默的那段时间里,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莫天已经独自溜出了公董局大楼。

徐三慢带领行动组来到怡红楼门前时,怡红楼里两个赤膊的汉子正在往外扔人。

在扑面撞来的风里,徐三慢闪过身,看着莫天从自己身边咆哮着飞过,像一只悬空滚动的米袋,撞倒了正昂扬向前的老毕,然后两人四肢交缠,在路面上滚动,不断发出骨头撞击石头的声音,这让徐三慢不禁咧起了嘴。

壮汉退去,又站出来一个穿红花绸缎旗袍的老鸨。她往外扔东西,镊子、放大镜、烧杯、试管、显微镜等“哗啦啦”扔了一地。莫天惊慌地爬起来,不顾正压着自己半截身子的老毕的呻吟,把他踹出去,然后惨叫着冲向自己那一地破碎的宝贝。

徐三慢把手一摊,说:“福尔摩斯·莫,你弄这么多医生用的东西,难道是又想当华生了?”

“不,探长,你姓华,你就是华生,我永远是上海滩的福尔摩斯。”莫天抱紧他怀里破掉的显微镜,像一个女人抱着自己早夭的婴儿,声音哽咽,无比悲痛。他朝徐三慢哀伤地抬起脸:头戴小矿灯,颈挂听诊器,两只眼睛都被拳头捶得乌青。他慢慢站起来,神情悲伤而庄重,开始背诵自己从侦探小说里摘抄出来的句子。

“有人说,天才就是没有尽头地锻炼吃苦耐劳的生存能力。或许,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但正适用于侦破工作。”与此同时,莫天头顶的矿灯由于电路问题,正像萤火虫一样一明一暗地闪烁着,仿佛就是他那颗怦怦跳动着的赤诚之心。

莫天之所以从巡捕房偷偷溜走,带上诸多装备独自赶来怡红楼,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推理能力充满信心。钱鼎天的妻子让他感觉钱鼎天的死是一场情杀,三起案子并没有徐三慢认为的必然关联,而所谓的挖眼这一相同细节,实则是后两起案子的凶手在故意效仿,以把警方引入误区,从而逃离法网。所以,他坚信逐一侦破才是应该采取的破案方式。既然这位探长的平庸智慧无法理解他的高阶思维,那么,为了伸张正义,他还是得选择孤身作战。

金贵祥这件案子,他认为重要的突破口不是医院,而是梅毒。金贵祥有梅毒,而他最热衷的事情是来怡红楼买春,所以这病一定是由怡红楼的妓女传染。此事如果传出去,无疑就终结了这位妓女的财路,所以她要杀人灭口。莫天甚至想象得到她手持尖刀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像一只妩媚又凶残的猫科动物。她的眼睛是血红的,上面附着从金贵祥心脏里喷溅出来的血;然后她用尖刀剜出金贵祥的一只眼球,搁进嘴里大嚼,血水喷出,仿佛是一颗潮州牛丸。

这个血腥场景让莫天心头充满破案的决心和伸张正义的激情。去怡红楼的路上,他把摩托车骑得飞快。他已经想出了寻找真凶的方法,就是亲自为怡红楼的每一个姑娘体检。经过昨夜高婕的讲解,他认为自己对梅毒的病症已经大体了解。但是一个都还没检查,他就被两个“鲁智深”夹在中间,像沙袋一样踢来打去。

老鸨叉腰站在怡红楼门口,宛如一口花纹艳俗的大号陶瓷水缸。她正不停地大骂着莫天,骂这个“银行小开”、“小恶魔”丧尽天良,践踏女儿们的尊严,阻碍店里的生意。很快,街上的行人就都聚拢到了这里。小姐们从门口探头探脑,像巢里的小雀一样,冲莫天点点戳戳,叽叽喳喳。

莫天却不以为意。他用两只乌青的眼睛紧紧盯住徐三慢,语气毋庸置疑,说:“她对我如此凶狠的报复,恰恰说明我切中了她的要害!这个怡红楼有问题啊,华生!金贵祥就是因为被这里的姑娘传染了梅毒,前来要挟,却惨遭灭口的。你要想破案,就按我福尔摩斯·莫的思路办!”

徐三慢忍住笑,尽量做出一个严肃的表情,道:“你觉得云外天酒店的总经理会要挟一个青楼小姐吗?”

“怎么不会?”莫天要争辩,但他没想出应对的话,眼睛里的光就黯淡了下去,很快他把頭也低下去了,就像一只战败的小公鸡。

“好,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但是姑娘们会让你这么检查吗?”徐三慢把手放到莫天的肩膀上,安慰他,“你应该学会变通,问姑娘们平时生了病都去哪里治疗。”

“对对对,打听秘密我也是拿手的!”莫天挺直身子,一把撸下手上的瑞士金表,又一次往怡红楼里冲去。

“有奖问答!有奖问答!姑娘们,你们生了病都去哪里诊疗啊?瑞士金表,谁先回答送谁!生了病去哪儿治?哪位姑娘先回答就送谁!”

老毕一瘸一拐地回到徐三慢身边,与徐三慢一起望着莫天振奋的身影,感叹道:“你说,有钱人家的孩子是不是都那么傻?”

老鸨用她那一身肉把莫天弹了出去,又把他揪回来,一把夺过金表,仔细端详,反复擦拭,欣喜不已。

莫天伸过手来,说:“老东西,你不说,我可是要收回来了。”

老鸨忙把表揣进怀里,说:“我的这些女儿啊,生了病都去爱博诊所。”

又是爱博诊所!这四个字犹如四颗小石子,在徐三慢的心间留下磕碰的声音和清晰的触感。这个地方一定有问题!他依然坚信自己的判断,只是一些细节尚未显现,无法看清整个案件。

“为什么要去爱博诊所?”

“因为那里的医生把她们当人看。”老鸨好像对徐三慢上前一步的追问很反感,所以开口前她先翻了—个大白眼,“得了那种病,本来就是种耻辱,有多少姑娘们不敢去看,延误了病情。爱博诊所就很不一样,不仅给病人最大的尊重,对这行的姑娘还提供特别的照顾,看病一律只收药钱,不收诊费。”

老鸨又从怀里掏出了那只金表,快乐地擦起来,然后放到耳边去听。表盘上的金质秒针一刻不停地往前走,徐三慢听到了它发出来的轻微声音,越来越清晰,最终成为了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它变成了一句话,每个字都明确坚定,像是用烧红的铁块锻打出来的似的:离破案期限结束,还有一天半时间。

短兵相接觅真凶

如果不是为了查案,徐三慢肯定会对爱博诊所充满好感。事实上,这是徐三慢去过的所有医院里唯一能让他产生好感和信赖的一所。某种程度上,这里少了一些死亡属性上的压抑和绝望,多了几分医院理应具有却十分鲜见的关爱,因而更像是一座服务上乘的小型疗养院。

诊所由一座漂亮的三层西式洋房改建而成,院子打扫得很干净,中间位置是喷泉和花园。穿着统一病号服的患者由家人或护士陪着,在香樟树下和紫藤花回廊间散步、聊天,悠闲安静,不乏笑意。

诊所内部大厅和走廊的墙上挂着几幅色彩温馨的教堂油画。医护人员穿着整齐洁净的白色制服,脚步轻快,笑容真实,再三叮嘱患者在诊疗和饮食上的注意事项。患者们无不面带感激,有几位甚至感动得流涕。

徐三慢对挂号处的护士格外有好感,不是因为她们给予患者足够的微笑和耐心,而是责任感上的一处细节体现:她们对收到的每一张就诊单都认真查看,询问比对,连诸如住址、职业这些无关紧要的栏目也要确保精确无误。

徐三慢站在挂号处前无声地看着。他好像很喜欢这个医患融洽的氛围,以至于莫天要溜进资料室查找怡红楼姑娘们的病历,都被他拦下了。他笑吟吟地对莫天说:“诊所能有此番作为,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院长。我们为何不先拜访一下院长呢?”

莫天冲着徐三慢挤眉弄眼,低声咆哮,说:“华生,我告诉你,不要因为穿上了西服就以为自己是来做调研的!别忘了我是谁!”他朝徐三慢晃了晃自己的檀木烟斗。

徐三慢笑而不语,满意地整理了一下来的路上莫天为他买的洋服,朝二楼院长办公室走去。

看到院长时,徐三慢的敬佩更是溢于言表。这位叫贾林的院长是个和莫天年纪相仿的年轻人,白净清秀,高挑瘦削,全身都透着一股干练劲儿,举止又足够谦逊,让人不由得想起笔直的桦树,无法讨厌。

莫天却对他充满了厌恶。

“你知道么,我爹就想把我变成这种小白脸儿!”趁贾林给两人倒水的工夫,莫天附在徐三慢耳朵上愤愤地说,“你看他那身西装,绿里吧唧的,真像狗尾巴草!”

徐三慢不为所动,保持着朝向贾林背影的笑容,不看莫天一眼。

“你这个叛徒!”莫天再也不想看他这股恭维劲儿了,他宁愿去看摆放在墙边木架上的那一缸缸人体器官。

“心,肝儿,腰子……咦,这个是狼心,还是狗肺?”莫天边看,边阴阳怪气地嘀咕,他是有意让身后的贾林听见。但是贾林只是淡淡地笑着。这些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器官让莫天想起停尸房里的事件,他的胃已经起了反应,像一只摁不住的小兔,不停地往上顶。但他绝不转过身去喝茶。某种程度上,这是他与父亲对抗的方式。

徐三慢双手接过贾林端来的茶杯,连声道谢。

“贾院长,您的诊所非常不错!条件好,服务也好,年轻有为啊!是在国外学的医吗?”

“兄长客气了。”贾林笑得很羞涩,“我并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只是从先父那里粗学了些皮毛,诊所也是他生前的心血。先父仁心仁术,去世之后,我就把家改成了诊所,聘请了专业医生和护士,努力救助更多的病人,也算是完成他老人家的遗志。两位今日到访,不知道在下能帮上点儿什么。”

“今日到访,也是唐突得很。这几个月,华某得了一种怪病,每天总有那么几次不舒服,忽然就头晕目眩的。跑了不少医院,中药西药也都试过,却没效果。前些日子,在下的两位兄长向我介绍了爱博诊所,说这里好。本来是想立马过来的。”

说到这里,徐三慢忽然低下头去,仿佛是被他脸上突然显现的沉重悲伤坠下去的一样,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来,说:“这两位兄长,想必贾院长也从报纸上看过,就是近日在连环谋杀案中先后遇害的钱老板和金老板……”

贾林抿起嘴,脸微低,大有感同身受之意,说:“事已至此,兄长还是得想开些。”

“总觉得他们还活着。”徐三慢盯住贾林的眼睛,“这两位兄长都曾来过您的诊所问诊,不知道贾院长是否有印象?”

“凶案确实从报纸上看到了,包括照片。”贾林脸上不無歉意,“但这两位患者我实在没印象了。一来诊所里病患太多;二来我也不直接参与治疗。尽管我吃住都在诊所,但工作时间主要还是在办公室。在跟患者的沟通上,做得很不够。”说完,他很遗憾地叹了口气。

莫天忽然“哎呀”了一声。他正踮着脚,双手高举着,橱顶那只陶瓷罐子在他手指伸展的极限处左右晃悠了几下,随即掉落下来。他半张着嘴,呆若木鸡,他已经在等罐子跌落时分崩离析的脆响,但中途,陶瓷罐被牢牢地钳在了一双和女人一样纤细的手中。不知何时,贾林已经奔到了莫天跟前。

“贾大院长,您这罐子里是什么宝贝啊?眼镜蛇吗?”莫天长舒一口气,朝贾林伸过头,瞪大眼睛,做出一副惊恐万状的表情。

贾林笑了笑,说:“就是些过了期的废茶叶,没来得及处理。”他把罐子重新放到柜子顶端,拍去手上的浮土。

接着,莫天向贾林提出参观诊所的请求,以借机查看怡红楼姑娘们的病历,正式展开侦破工作。但是没等贾林开口答复,徐三慢就走过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莫天啊,我们的时间到了……”

这时,徐三慢的脸突然变得苍白,眼睛里的光像被一双看不见的手一下掏空了似的,身子随之晃了几下,要不是被贾林及时扶住,他已经摔倒在地了。

莫天老大不满意,瞪着徐三慢,踢了把椅子过去。贾林端来一杯水,让徐三慢务必先去心脑科看看。徐三慢摇摇手,撑着椅背站起来。

“一会儿就好,也不是第一次了。还有重要的事,办完就回来。”

“这就走了?”莫天咬牙切齿地说,“不留下看看病吗?”

徐三慢依然不理会,跟贾林握了握手,便径自出门了。他还让莫天搀着自己,直到坐进摩托车的挎斗才挺直了腰。

莫天却不打火,数落着他,一句一个“耽误大侦探破案”。

“贾林很可疑!”徐三慢说,“我甚至能够确定他就是杀害三名死者的凶手。”

“那个小白脸?”莫天嗤之以鼻,“我看他杀鸡都成问题。”

“回警局找证据。”

“证据在警局?你快得了吧!你啊,还是当我的跟班,我让你查什么,你就查什么。”说着莫天就要回医院,被徐三慢摁住了肩膀。

“这确实是一桩连环杀人案。”徐三慢笔直有力、不容置疑的眼神里透露出一股急迫,“我们要赶紧找到证据……”

莫天连连叹气,说:“华生,侦破工作可不能瞎猜!就算找证据也得回诊所找。姑娘们的病例才是突破口!”

“没用的。”徐三慢被这位小朋友搞得一番苦笑,他叹了口气,把爱博诊所的疑点讲给他听。

“挂号处对病人的就诊单检查格外细致,连家庭地址都要一再核实。你见过哪家医院是这样的?”

“那倒是没有,可是这能说明什么?”

“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一定不是出于当班护士的责任心,而是不得不遵循的规章制度。而规章制度是院长定的。”

“这有什么?”莫天堆起一脸的不屑,“依靠这个破规矩来提升诊所的档次,还是为了挣钱。买卖人我见多了,没一个好心。”

“不,”徐三慢扬起手打断了他,“是贾林想知道金贵祥和钱鼎天的准确地址,好谋划杀人计划。而且,”徐三慢进入了几天前的回忆,用那时的眼神审视着当下,“我见过凶手,还与他交过手。贾林是爱博诊所的工作人员里唯一一个与他体形相似的。第一眼看见他,我已经十分怀疑了,况且他们还有另外一处共同的特征。那个黑衣人有腋臭,贾林也有。刚才他伸手扶我的时候,我闻到了。尽管他喷了香水,但你知道,这个味儿挡不住。”说完,徐三慢像确认似的抽了下鼻子,仿佛贾林的体味仍停留在他的鼻腔里。

莫天用拳头重重地擊打着徐三慢的胸膛,笑得五官抽搐,说:“你他妈真恶心!华生,你怎么跟狗似的,还闻味儿!”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笑声戛然而止,面露惊诧,全身像触了电门,疾速地哆嗦起来。

“我知道了!那个罐子里放的根本不是茶叶,很可能就是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眼睛!”

“可能吧。”徐三慢拍拍莫天的肩膀,“但是现在不是验证这个的时候。先回巡捕房查贾林的档案,以免打草惊蛇。”

“等等!”莫天又戴上了他的黑色礼帽,向徐三慢露出侧脸,故作深沉,“是我查出了爱博诊所这条重要线索,小白脸和三名死者之间的恩怨情仇,我福尔摩斯,莫依然能查得到。华生啊,你在我身边,要多学着点儿。”

拂去尘霾真相白

徐三慢和他的特别行动组塞满了巡捕房狭窄的档案室,一抱又一抱布满尘土的档案被取下、拆开、重新复位。

每打开一份档案,就像是推开了一扇门,徐三慢进入的是一个个人生。尽管其中有些已经终结,但轨迹仍在,就像河流逝去后,河床依然维持着它的形状。徐三慢所寻找的,是贾林被时间埋没的那一部分。他又拿到了一个档案袋,这次,没有再放下。

徐三慢从贾林的学籍、户籍等资料里找到了一张收养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为十年前,收养人叫贾成江,被收养人叫李林,后改名为贾林,被收养时年龄是十岁。李林被收养的原因为父母双亡,这也是他十岁之前的唯一记录事件。

徐三慢陷入沉思。在档案缺失的贾林还叫李林的那段岁月里,很可能发生过什么事,而这件事跟埃尔、钱鼎天、金贵祥都有关,并且直接导致这三人被杀。大摞档案袋砸到桌面上的沉闷声音与翻看档案时发出的风吹杨树叶那样繁密的声音重新开始了。这回,一屋子人寻找的是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档案。不过,他们只找到了埃尔的。

埃尔的档案特别厚,里面除了他的个人资料,还有他曾办理过的全部案件的简述,作为工作履历的一部分。徐三慢重点查看发生在十五年前到十年前这段区间里的案件。

线索出现了。那条徐三慢一直在苦苦寻找的暗河终于流出了地面,把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这三座毫不相关的山丘联到了一起。那是埃尔审理过的一桩谋杀案。

被告人叫胭脂,是维纳斯歌舞厅的一名舞小姐。十年前的一个雨夜,被告在某宾馆将维纳斯歌舞厅的另一名舞小姐蝴蝶掐死,目的是图财。在庭审过程中,尽管被告对警方的指控坚决否认,案件也存在诸多疑点,但是,由于有三名目击者出庭作证,所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杀人罪成立。枪决在当日午夜匆匆执行。三名证人分别是案发当夜在宾馆留宿的客人钱鼎天、金贵祥,以及宾馆服务员段小七。

在这则简述的结尾,记录着法庭审判结束,胭脂被行刑队拖去法场时发下的诅咒: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

“我必变作厉鬼,惩戒有眼无珠之人!有眼无珠,有眼无珠……”徐三慢一再重复着胭脂的诅咒,就像用网捕捉一只在他脑海里飞翔的蝴蝶。蝴蝶在天空中忽地飞高,忽地飞低,总是能从网口轻盈地掠过。忽然,网口一个翻转,将它牢牢锁在了里面。

徐三慢忽地站起身,说:“贾林很可能是胭脂的弟弟!”

“胭脂?谁啊这又是?”莫天抬起头,觉得徐三慢有些莫名其妙。接着,他低下头,继续拆手里那只档案袋。

“路上说!”徐三慢把莫天手里的档案袋扯过来,拍到桌面上,却又立即抓了起来。他的眼睛和心都被这个档案袋上用毛笔写的名字牢牢揪住了。叫这个名字的人已经不在,他的很多事情徐三慢都不知道,还有很多没有解开的谜团。这个人叫徐九哥,徐三慢叫他父亲。

徐三慢想立刻拆开这个陈旧的纸袋,但他又迟疑着,因为害怕自己触碰到的会是远远超出意料的事。他的手指在粗糙的牛皮纸袋上摩搓良久,莫天叫了他三声,他才醒过来,慢慢地解封口处缠绕着的棉线。

档案袋是空的,那些谜团依然还是谜团。

一种更为复杂的情绪涌上徐三慢的心头。在这种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放松的情绪里,徐三慢把档案袋重新封上,用棉线缠绕着封口处的扣子,一圈又一圈,缠得很慢。

莫天伸过头来,问:“探长,你掉魂啦?”

“走吧,去维纳斯歌舞厅,希望那里能有胭脂的故人。”徐三慢拍了拍莫天的肩膀,又吩咐老毕带行动组去爱博诊所门口蹲点,监视贾林的行踪。“别让他发现,更别让他逃跑。”

太阳已经落山了。夜色越来越浓,天气沉闷,徐三慢感觉自己离雨夜的真相越来越近。

如果徐三慢没有猜错,埃尔十年前审理的那桩案子应该是一桩冤案,他的误判导致自己被杀。而钱鼎天、金贵祥被杀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作了伪证。至于这三人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徐三慢还搞不清。不过,徐三慢相信自己的判断。这桩旧案和连环杀人案的联结点除去三名受害者,还有胭脂死前的那句诅咒。准确地说,是诅咒里“有眼无珠”四个字。

有人在报复!当然不会是胭脂。贾林的情况正好对得上。胭脂的案件发生在十年前,贾林被收养也是在那一年。如果真的是贾林在为胭脂复仇,那么从年龄上看,贾林应该是胭脂的弟弟。

之后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徐三慢在维纳斯歌舞厅找到了当年与胭脂一起做舞小姐的朋友。那是个身穿旗袍、妆容妖艳但衰老明显的女人,叫牡丹,现在是维纳斯歌舞厅的领班。

“是的,胭脂确实有个弟弟。父母早亡,胭脂与弟弟相依为命。”牡丹抽着烟,微眯的眼角皱起明显的细纹。“但是,胭脂被枪决不久,她十岁的弟弟便也溺水身亡了。”

“身亡了?”牡丹讲述的这个细节让华良脑海里的脉络顿时打结了。如果贾林不是胭脂的弟弟,他能是谁?

这时,有舞厅服务员敲门进来,找牡丹处理事情。牡丹便让徐三慢先坐,起身离去。

屋子里只剩下莫天的鼻息,鼻息越来越粗重,直至演变成呼噜。昼夜不停的奔走已经把这个充满活力的小开拖得疲惫不堪。这时,徐三慢感到自己身上也涌起一股困意,像热气一样把他罩住。他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贾林白净的脸、漆黑的雨衣和三名死者空洞的眼眶。在他模模糊糊的意识的边界,还站着一个女人,头发凌乱,心脏处在流血。

“胭脂。”徐三慢輕轻地叫出了声。

徐三慢是被第二天的阳光照醒的。原本坐在椅子上的莫天已经蜷在地上,他依然在睡。距离破案期限还有最后一天,而这一天已经开始。徐三慢朝莫天的屁股踹了两脚,莫天才开始蠕动。

当两人赶回巡捕房楼下的时候,格雷从二楼的窗户伸出头,叫他们赶紧上去。“出事了!”他急赤白脸地喊。

几个特别行动组的组员见徐三慢进屋,朝他疾步聚拢。纷乱的脚步让徐三慢意识到,空气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发生了倾斜,包裹着世界朝他预计不到的方向滑去。

“出什么事了?”

“贾林失踪了!他可能死了!”

留书自尽蝉脱壳

“失踪了?”徐三慢诧异不已,“你们不是一直守着吗?”

莫天大骂:“那老秃驴就是个黑瞎子!”

“昨天,我们的人乔装进去探查时,贾林就在办公室。毕队长带人从傍晚一直蹲点到夜里,他也没从医院出来。后来,毕队长就带着他们喝酒去了。今早再去探查,贾林已经失踪了,可能是夜里走的……”组员没说完,徐三慢就已夺门而出。

看到徐三慢和莫天奔进来,原本站在窗前惬意地抽雪茄的老毕忙叉起腰,边急促踱步,边训斥另外两名蹲在地上到处翻找的年轻警员,“赶紧搜!一帮废物!”

徐三慢来到贾林的办公桌前,因为桌上放着一个陶瓷罐子。

“这就是柜子上那只瓷罐子!”莫天大叫着端起它,徐三慢发现下面压着一封信。

莫天拿掉瓷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福尔马林的味道涌出来,蕴含着死亡的冰冷感。他的脸凑近,再凑近。忽然,他的手哆嗦了一下,仿佛罐子里真的盘着一条蛇,正吐着芯子往外窜。罐子第二次脱离了莫天的手掌,碎在地上,炸出一地药水。与此同时,五个球状物蹦蹦跳跳地滚向四处。

那是五只眼睛!

原本属于埃尔、钱鼎天和金贵祥的眼睛,正赤裸着紧紧盯着屋子里的五个人。

徐三慢拿起那封信,这是贾林写给他的。

华探长:

因您智勇双全、破案神速,贾某曾有幸在报纸上一睹兄台风采。故昨日您乔装到访贾某办公室之时,贾某就已知晓您实为探案而来。前几日在郊外意外相逢,想必也是您。如您所料,埃尔、钱鼎天、金贵祥三人确系贾某所杀。贾某亦深知自己罪孽深重,然从未想过故意隐瞒,只是事情尚未了结,不便伏法。现在,贾某便将此案之来龙去脉告知兄台。

贾某自幼父母双亡,家道中落,与家姐相依为命。为让贾某进学堂接受教育,家姐成为维纳斯歌舞厅一名舞小姐,化名胭脂。贾某以为,学业完成那天,便是家姐脱离苦海之日,不承想,就在贾某十岁那年,家姐被歹人算计,最终枉死枪下。

那个雨夜,钱鼎天与金贵祥在维纳斯歌舞厅享乐过后,分别携舞小姐蝴蝶与家姐一起入住宾馆。由于酒醉,钱鼎天失手将蝴蝶掐死。其与金贵祥筹划阴谋,又买通法官埃尔,将家姐诬陷为杀人凶手。自此以后,三人断绝来往,以遮掩暴行。此等禽兽之举,天理难容。自那时起,贾某便发下毒誓,此生活着的唯一目的便是手刃禽兽,报仇雪恨,贾某以为,这并非暴行,而是公正之审判。

家姐含冤身亡后,贾某独自在村口柴草房生活。某日在河边洗衣时,贾某意外失足落水,恰遇爱博诊所老板贾成江进村采购药材,将贾某救起。贾成江宅心仁厚,又膝下无子,故收贾某为子。从此贾某更换姓氏,继续学业,在父亲百年后又继承其全部财产。

报仇计划于扩张诊所后正式筹划。华探长才智过人,具体细节想必早已猜到。利用就诊单,搜集名为钱鼎天与金贵祥之人情况,逐一排查,定准目标后,两恶人每次前来就诊,贾某都去寒暄几句。同时与法官埃尔寻机相识。待贾某搞清三人生活规律,便开始行动。既然罪孽开始于雨夜,惩罚也该在雨夜进行。贾某在三人常享乐之夜场门外等侯,待其进车后,将其麻翻,开往郊区废弃厂房,报仇雪恨。既然家姐称其有眼无珠,贾某便取下其眼珠,让其做鬼都身陷黑暗炼狱。现在五颗眼珠奉上。金贵祥眼睛还剩一颗未取,是唯一遗憾。

尚未了结之事便是贾某本人。贾某常心生疑惑,感觉自己早已死于十年之前,是老天为了贾某遗愿,惩处恶人,开恩赏赐诸多时间,贾某遂像鬼魂一般苟活于世。如今大仇已报,也该是归去与父母、家姐、养父团聚之时。当华探长您看到这封信时,贾某已经与家人在阴间共享天伦。贾某也会在那边祝愿华探长顺心平安。

再会!

贾林竟然选择了死!

徐三慢的思维在飞转。贾林会选择什么样的死法?只有看见尸体才能说明他是真的死了,但是他的尸体在哪里?

莫天和老毕在徐三慢身旁争论着。他们翻出了一个笔记本,笔记本里密密麻麻地记满了叫“钱鼎天”和“金贵祥”这两个名字的患者的年龄、工作和地址,遍布整个上海滩。此外,还有两张纸条夹在里面,正是被贾林杀害的钱鼎天和金贵祥的就诊单。老毕把贾林的杀人得手归为幸运和报应,莫天则称这应该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搬出了福尔摩斯说过的话,“世界上不存在偶然的事”。接着他又把“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点归到了自己身上,然后掏出烟斗叼上,再一次朗诵福尔摩斯的名言。

“有人說天才就是没有尽头地锻炼吃苦耐劳的生存能力。或许,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但正适用于侦破工作。”

“天才,你去把贾林的尸体找出来。”

老毕和莫天两手叉腰,四目相对,一人含雪茄,一人叼烟斗,喋喋不休,互不相让,营造出一股案件查清后的轻松氛围。但是,这股空气并没将徐三慢收拢其中,他的心仍然在发紧,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他的心脏上拧螺丝。

徐三慢又看了一遍信,依然无从判断这是一封真正的遗书还是畏罪潜逃的阴谋。暗河从十年前的雨夜流到现在,在勾画出所有脉络之后却又出现了分岔。究竟哪条才是真正的流向,哪里才是河流的终点,他不能确定。他的心头忽然亮了一下,就像深夜里照来船灯。他对莫天和老毕说:“去周边有水的地方。池塘、河流,一处都不能放过。”

在侦查的第三处地方,他们找到了贾林的尸体。

那是一处近郊的水塘,四野无人,芦苇丛生。跑在最前面的莫天站在水边,不停地跳着脚,手不停地往里戳着,说:“看,狗尾巴草!”

徐三慢沿莫天晃动的手臂望过去,看到了贾林的绿色西装——贾林的一部分身体露出水面,几只野鸟在上面蹦来蹦去,仿佛是一座缩小了很多倍的无人知晓的岛屿。

“这小白脸肯定不会知道自己能变得这么恶心!”莫天别过脸,不再看贾林被打捞上来的尸体。贾林已经全身鼓胀,衬衣和西装上的扣子都崩了。他的脸则被鱼和野鸟吃得面目全非,两只眼睛全被啄了出来,血呼啦的不成样子。

老毕抽着烟,往贾林的尸体上吐了口痰,说:“呸,还‘噬眼狂魔呢,自己的眼睛都没了!”说完从喉咙里发出一阵怪异的尖笑。

莫天问徐三慢:“探长,你是怎么知道他会投水自杀的?”

“上面写了。”徐三慢朝他晃了晃贾林的遗书。

莫天把遗书扯过去,正面看完反面看,反面看完涂上口水看。之后,他又掏出火柴来烘烤一番,最后烦躁地丢回给徐三慢,说:“写个鸟!”

老毕过来要看,被莫天推了出去,说:“我福尔摩斯,莫都看不见的东西,你个黑瞎子能看见?”

“你还说我,你看不见是因为戴着一副拳头形的墨镜!”老毕戗他一句。

徐三慢撇嘴一笑,说:“信上都写了,胭脂死后不久,贾林也差点儿溺水身亡,是贾成江救了他,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贾林还说,总感觉自己已经在那次事故中身亡,是老天爷赐予他报仇的时间。报完仇,他的使命就结束了,就该回去了。所以我猜测,如果他想自杀,很可能会选择溺水的方式。”

莫天得意地晃起了头,说:“嗨,你又是猜的啊!我就知道,你只会猜。改天,等我福尔摩斯·莫闲下来,亲授于你基本演绎法。”

“好啊。”徐三慢笑着应和,但是他的眼睛并没有笑。他望向四野,不是在眺望风景,而是在搜寻着什么。贴水面吹来的风夹带着一股凉意和腥味,又让他想起了裹在漆黑雨衣里的贾林。他凶猛而决绝,像一只没有退路只有猎物的兽。

徐三慢徐徐地吸了一口气。这可能不是河流的终点,案子还没有了结。

瞒天过海亦枉然

公董局门口被各报记者堵得水泄不通。他们把采访本握成扩音器的形状,不停地呐喊,一再声明民众对案件进展的知情权。照相机不时腾起烟雾,捕捉着从镜头里闪过的警察的背影。他们已经打好了腹稿,内容依然是对警方破案效率低下的严厉批判。

莫天也等不及了,不时往格雷的办公室瞅一眼。他站在特别行动组的中间,大叉着腿,讲述着自己的火眼金睛。

“那小子啊,戴个小金丝镜,柔弱得跟个娘们儿似的。但是第一眼我就确定,他就是‘噬眼狂魔!”

老毕坐在椅子上晃腿,满脸不屑地说:“要不是我及时带人去怡红楼找线索,不仅案子破不了,你还得被人打死!”

每个人都在欢快中等待格雷作出公布案件结果的决定,但格雷办公室的门迟迟没有打开。格雷和这扇木门中间隔着徐三慢,他拦截了两者的相会。

格雷大惑不解,向徐三慢不停摇动着贾林的遗书和验尸官对其尸体的鉴定结果。

“贾林都招了,案子已经破了。凶手畏罪自杀。记者都在下面骂娘了!”

“处长,事情恐怕没有您想的那么简单。”徐三慢依然在坚持。

格雷把手里的两张纸重重地拍在办公桌上,朝徐三慢大吼:“今天就是最后的期限!”

“那您就给我这一天,我会在明天天亮之前破案。”徐三慢的眼神又显出一种固执。格雷不止一次见过这样的眼神,每次都是自己宣告妥协,因为他对对方充满信任,而对方也未曾让他失望。

格雷问徐三慢,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有没有关于华良的线索。

徐三慢摇了摇头,说:“没有。”

这让格雷又陷入了忧虑。

“不过,如果处长答应了我,我可以在本案了结之后,继续假扮您的部下,直到他回来。

格雷没有再开口,紧紧地盯住徐三慢,表情复杂。然后他坐回到椅子上,叹了口气,摇摇手,让徐三慢出去。

徐三慢从格雷办公室出来时,并没有理会急不可耐拥过来的莫天、老毕以及其他特别行动组的成员,而是把视线停在了角落。

角落里站着一个先前并不在的小伙计。

小伙计手里提着食盒,穿一件松垮的灰色布扣衫,戴一顶打了补丁的灰布帽,显得特别突兀。这种突兀等同于旧布衫、破布帽和他那双灵动的眼睛之间形成的对比。看到徐三慢,这双眼睛里的光便更加夺目,水一样流泻而出。

“华探长,您要的外卖。”小伙计低声说。

徐三慢在他身边的椅子上坐下。小伙计打开食盒,从里面拿出一张葱油饼递给他。走之前,他用探寻的眼神盯着徐三慢。徐三慢吃着已经发凉的葱油饼,并不看他,用手指出了一个方向。

“别吃了,记者都等着呐!”莫天过来,把徐三慢一把扯起,“腹稿我都打好了,让那群迂腐的文人听听我福尔摩斯·莫是如何用智慧和勇敢破案的。趕紧把这臭饼扔了,回头我请你去和平饭店。”

徐三慢笑了笑,没说话。他往门外走去,莫天紧跟其后。但下楼后,徐三慢并没往大门的方向走。

莫天急了,跑上去摁住他的肩膀,乌青的眼睛里不乏祈求的光,说:“华生,案子已经破了,你还折腾什么?”

徐三慢又朝他笑了笑,说:“案子还没破。要不要跟我去停尸房转转?”

莫天连连摆手,面容痛苦地说:“那地儿我他妈再也不去了。”

徐三慢走进停尸房,一个人影闪了出来,是先前送外卖的那个瘦削小伙计。

徐三慢吃完最后一口葱油饼,拍了拍手,露齿一笑,说:“身手不错嘛,值班人员都没发现你。”

小伙计指指门外。徐三慢让他放心,他已经把他们都撤走了。

小伙计长舒一口气,粲然一笑。随着他摘帽子的手垂下来,一缕弯曲的黑瀑布倾泻而下。

“莫天那个呆子还真是没有察觉。”她说。

看着高婕,一股类似于春天的亲切感在徐三慢心头升起,但关于这个,他什么也没有说。他指了指旁边的一具尸体,那是贾林的尸体,说:“开始吧。”

高婕蹲下身,利落地打开食盒,摘出第一层木板。下面装着的是那一套让莫天心有余悸的寒光凛凛的解剖工具。

高婕把缝合好的皮肤重新割开,解剖的过程中,她专注的神情和利落的动作让徐三慢一再去想像她小时候的样子。

解剖结论和巡捕房验尸官的结论完全一致,贾林确实是溺水而亡。但是高婕看上去又充满了疑惑,她抿着嘴,手插进裤兜,缓慢地踱步。

“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徐三慢问。

“贾林是跳进水塘溺水而死。按理说,他的肺里除了水,还会吸进一些水塘的杂物,诸如水草浮萍泥沙之类。但是,他的肺里只有清水。就是说……”

“就是说贾林是先被人在别处溺死,又被扔进了水塘。”

“很可能是这样,就是这样!”高婕说,“可是什么人杀了贾林呢?难道说还有幕后的黑手?”

“法医的职责是从尸体上寻找突破口,至于有没有幕后黑手,以及抓住这个幕后黑手,那就是我们侦探的职责了。”徐三慢朝高婕笑了笑,走出门去。

“你去哪儿?”

“去破案。”

徐三慢独自去维纳斯歌舞厅找牡丹。他不太喜欢那个妆容浓艳的女人,可是想要知道贾林更多的事,别无他法。途中,他看着从他面前像河流一样交错着伸向前方的电车轨道,他不由产生了很多假想:牡丹可能是那个幕后黑手;贾林并不是胭脂的弟弟,胭脂也从来没有过弟弟;想为胭脂报仇的其实是牡丹,贾林只是听她派遣的一只手;自己的到访让牡丹警觉起来,于是她杀死贾林,他的身世和自杀的假象都是她伪造的……但是,他很快又否决了这些想法,因为作为一个年轻有为的男人、救死扶伤的院长,他没有任何理由受一个半老徐娘的指挥,接连杀死三个人。

牡丹依然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在火光明灭中寻思贾林的琐事。她并没有见过贾林,贾林的事情都是胭脂讲给她的,本来就都是随意一说,十年过去,几乎消磨殆尽。

“胭脂说过他弟小时候扎着个小辫子”、“他非常聪明,两岁就会唱儿歌”、“他们姐弟俩关系特别好,尽管他年纪小,总是时时保护姐姐”、“有次胭脂被恶狗追,他冲过去打,被狗从腿上咬下一块肉来,一声都不吭……”

“咬的哪只腿?”

“什么?噢,那我可不知道。”处在回忆中的牡丹冷不丁被徐三慢一问,满脸茫然。回忆的锁链也就此断掉,再也想不出任何事。她用手撑着额头,陷进了久远的悲伤里。

徐三慢起身告辞。

当他回到停尸房的时候,先四处望了望。但是高婕并没有像一个钟头前那样,从某处角落里蹦出来。他在失落中掀开了贾林身上的白布,视线在两条肿胀的腿上逐一捋过。

没有疤痕!

被狗咬下一块肉,却留不下一点儿疤痕,谁也没有如此强大的修复机能。徐三慢眼睛里的光清晰了起来。

他盖上尸体,奔向档案室。出来的时候,他手里多了一份档案。这份档案是前日他找出来并特意压到镇纸下面的。他把莫天和老毕叫了过来,说:“叫上全部组员,出发去宏福珠宝店,凶手就在那里。”

宏福珠宝店就是那份档案上记录的其中一个地址。

暮色四合,珠宝店里已经拉起电灯。站在灯下擦柜台的伙计叫阿达,莫天曾在这里给母亲买过一串珍珠项链,所以认识他。

按照徐三慢的吩咐,莫天让阿达把老板叫出来,阿达便走进了里间。这时,莫天把枪窝进袖口,徐三慢把刀别在身后。

莫天轻声问徐三慢:“你刚才拿的是谁的档案?”

“段小七。”

“段小七是谁?”

“你也见过的。”

透过柜台里面的那扇小门,徐三慢看到一个高挑瘦削的身影往店里走,同时像所有买卖人那样发出故作和善的笑声。通过轮廓,可以知道他穿的是长衫。再往前走,当破碎昏暗的灯光触到他的时候,徐三慢看见了他的长胡须。他穿过小门,毫无遮挡地走到了电灯下,走到了徐三慢和莫天的面前。这时,他堆满笑容的五官就炸开了。他跃过柜台,奔向门外。

阿达吓得脸色蜡黄。

徐三慢和莫天没有追,两人相视而笑。他们转过身去,边看着那个奋力奔逃的身影,边向外走。

突然,出现的一队人如同绳索,把那个慌张的身影绊倒在地,然后不断往上面聚拢。当徐三慢和莫天走过去的时候,老毕正用一只脚踩着他的头,叉着腰,不停地抖腿。徐三慢蹲下身,看着那张青筋暴起,眼球血红的脸,笑了笑,伸手撕下了那缕尚粘连着一点皮肤的假胡须。

“真遗憾,贾院长,您还没能和家人團聚。”

贾林看着徐三慢,斜起嘴角,苦涩一笑,说:“华探长,还是没能骗过你。”

尾声

按照徐三慢的吩咐,贾林已经被老毕他们先行用汽车拉走了。夜已经开始,徐三慢和莫天在汽车车轮带起来的还没散去的浮尘中前行。徐三慢享受着没有目的地的每一步。

莫天搞不懂贾林为何死而复生,摇身一变成为宏福珠宝的掌柜。如果贾林的死是障眼法,那么他发现的那具尸体又是谁。他心里毫无头绪,就像脚下的这条道路,在各种铺面、舞厅照射出来的复杂灯光里,裹满纷乱的如同迷雾的尘土。

“那具尸体就是段小七。”徐三慢跟莫天说。十年前的那件案子中,段小七被钱鼎天收买,作了证人。贾林是绝对不会在段小七还活着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的。

“好一招金蝉脱壳啊!”莫天感叹道,“顺便把仇也给报了。但是,他还是被我福尔摩斯·莫给擒住了。”

看完贾林的遗书的时候,徐三慢已经心生疑惑,贾林为何单单不提那个宾馆的服务生。在此之前,段小七的档案他已经看过。段小七十五岁时随父母从嘉兴到上海讨生活,父母先后饿死在半路。到了上海后,他先在宾馆当了七年服务生,然后突然辞职,成了宏福珠宝店的店员。后来高婕对那具从水塘里打捞出来的尸体进行了解剖,谋杀的结论让他想起这条线索。而当他并没从尸体腿上找到疤痕的时候,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徐三慢又看了一遍段小七的档案,他工作的宏福珠宝店的老板叫林西贝。西贝为贾,林贾为贾林的倒用。至此,所有疑云一散而尽。

“这桩血案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缺乏一个以伸张正义为己任的好警探呐!”莫天长叹了一口气,“幸好,我福尔摩斯·莫来了,上海滩绝不会再有冤案。”

格雷给总领事那边汇报完侦破结果以后,关在中央巡捕房拘留所的贾林便被带到马斯南路监狱,实施了枪决。

徐三慢站在楼下等贾林,贾林被几名巡捕押下来,平静的表情里透出一种空旷的凄凉。在短暂的停留中,贾林对徐三慢说:“如果家姐的案子由你来办,绝对不会是现在的结果……可能我是罪该万死,但我只是在给恶人应有的审判。冤案数不胜数,位子上的人却只想着勾结各方,大发横财。华探长,你要保住警探的本色,上海这个龌龊之地最缺的就是正义。”

贾林被带走不久,就下起雨来。起初是淅淅沥沥地下,后来雷声阵阵,大雨滂沱,毫无停下的迹象,就像人在无法挽回的事情前徒劳地大哭。

窗外如注的大雨一直在徐三慢心里回响。和雨声一起的还有贾林的话。哪怕他周围全是欢声笑语,所有人都争着与他碰杯,雨声和话语也不能被覆盖。

这是格雷专门给徐三慢开的庆功会。席间,格雷对徐三慢说的那些赞扬和鼓励的话兼具承诺提醒的作用。尽管先前继续充当华良的承诺是徐三慢自己主动提的,然而仍属于交易的属性。现在,徐三慢有了主动的意愿。

父亲的遗嘱言犹在耳,但是父亲空荡荡的档案更加醒目,和贾林的话一样,在徐三慢脑海里反复出现。父亲的事他一定要调查清楚,而恐怕只有探长的位置才能让他得偿所愿。大雨仿佛把时间覆盖住了,在这短暂的永恒里,所有人都喝得东倒西歪,老毕和莫天甚至抱到了一起。

徐三慢跟格雷碰了一杯酒,说:“你放心,我会的。”

格雷郑重地点了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钥匙和一张纸,纸上写着“海格路 0226号”,那把钥匙曾放在这个地址的门框上。这是华良的寓所,也是徐三慢的新家。

那么,接下来我也该知道我是谁了!包括那个叫华良的探长,他为什么会突然神秘失踪?我跟他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俩长得如此相像?徐三慢一边把玩着钥匙,一边静静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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