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左
在她的王国里,子民是她,国王是她,疆土是她拳头大小的心。天黑时,国内灯火通明,所有往事受令重返疆土,任她骄傲地扬起脸检阅是否遗失。
1.
“美女,你这是剪去三千烦恼丝,化做自得一微尘啊。”程淇刚走到公园的长凳旁便停下脚步,听出这句话是对她说的,她缓缓地转过身去,有些疑惑。
半小时前,程淇坐在理发店,不顾造型师讲得口干舌燥告诉她有多么适合烫个小波浪,她淡淡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剪成寸头吧。”坦然得仿佛接下来要剪发的不是自己。
只要想到每天清晨醒来头发都被睡得乱糟糟,程淇心里就觉得无奈。木梳卡在打结的头发中,她总是没有耐心一点一点地扯开发结,只好用力继续梳下去。结是梳开了,头发却掉了一把,梳子也弄断。
造型师疑惑地盯着镜子里的她,双手握住她的一头黑长发:“发质看来还不错,听我的烫卷多好,可以给你免费多做几次护理。”
程淇眼前闪过一个画面:早上醒来时发现烫卷的头发打的死结更大,梳子梳下去头皮被扯得生疼,大把的头发往地板上掉。程淇用力地摇摇头,伸出无名指揩眼角,扬了扬下巴示意造型师开始。
程淇的心里还打了一个算盘,剪成寸头就刚好会露出曾被长发盖住、几年前文在左耳下方的數字三,她的幸运数字,旁边还有一朵小小的蔷薇花。曾有个语文老师告诉她,以前的人在身上文身,其实是以此通过外在直观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所谓“权威”,伪装起自己,是一种安全感缺乏的表现。我只是单纯地想文而已,她心想。
造型师看她固执得只剪头发,便有些漫不经心,草草地给她修剪着。
“要买顶假发吗?”他仍不放过机会。程淇眯着眼睛,摆摆手。造型师手上的剪子快起来。
剪完头发后程淇没有丝毫悔意地走出理发店,径直走向不远处的公园。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秃头男人此时站在红枳木旁,双手抱胸望着她。他全身的支撑点似乎都放在右腿上,左腿不时还抖动着。风吹过,头上不多的发颇似掉落在水里的柳絮,有些飘。程淇轻哼了一声勾起嘴角,转过头,真是多事。
程淇脱下外套坐在长凳上。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下午,趴在大树顶端的知了似乎叫得更加欢快,细听起来,欢快里又夹杂着几分刺耳。它们本来就是聒噪的。阳光有些刺眼,她把外套拱在头上,背靠着椅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突然一下的放松让程淇有了些许困意,她闭上眼睛,又扭动了几下身子。
等程淇在公园的长木凳上醒来时,已是满头大汗。她坐起把蒙在头上的外套扯下搭在腿上,张开五指伸入头发中来回耙梳。指甲留得太长了,她的头皮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头发一下变得这么短,有些扎手,她突然觉得些许不适应。
她的背上现在湿漉漉的,像刚从一桶暖水里爬出来,还没来得及擦干就套上衣服。人语车声朝她的耳朵奔涌过来,不远处好些年轻的女孩拿着话筒大喊泡面促销的声音格外起劲,程淇呆呆望着她们,突然间感到一阵猛烈的恶心。
她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手机瞟了一眼,一点半。该回家了。她起身把外套披在肩上,这才发现开始对她说话的男人坐在旁边的长凳上看杂志。程淇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弯弯身就看到了杂志封面,“成熟男人的读者文摘”,程淇心里默念,几年前她就是因为这句话才开始关注这本杂志的,有些恍惚了。她捏捏自己的耳垂转身快步离去。
2.
程淇回到出租房照镜子时才发现后边脖子上粘着好些碎发,她找来毛巾擦了半天都没用,便脱光衣服走进浴室。
镜子里的女人皮肤不白,甚至有些发黄。额头饱满,左边的眉毛比右边稍高一些,眼睛倒是挺大,双眼皮,唯一的瑕疵是右眼皮上有条半厘米的伤疤。脸型是椭圆,有些小孩子气,但和寸头搭配在一起却显另类。身材一般,长相一般,这是大部分人对她的评价。
你好丑。程淇对着镜子小声嘟囔,随后大笑,做出一个个鬼脸。她准备打开花洒,触及龙头开关的那一刹,莫名有一股凉意涌上心头,就是小时候第一次吃蛋黄派牙齿触到蛋黄的那一瞬间的凉,吞下去后便会腻在心里。
她没管房间的窗帘是否拉上就冲出浴室,蹲在抽屉前找出linkin park的碟,放在DVD里,一瞬间节奏感强烈的英文歌安抚住她。程淇放心地走进浴室,锁好门,憋住气脸朝着花洒,直到消耗尽肺里最后一丝氧气才将头转开。她把浑身涂满沐浴露,如往常一样,皮肤被自己搓得通红,热水流过,隐隐有些刺痛。
“没办法。”洗完澡后程淇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边伸懒腰边对自己说了一句。被子卷成一个团被她枕在头下,枕边是一本虹影的《英国情人》。她突然放下腿坐起来,拿起书翻到有折痕做标记的一页,定了定神,不禁对着书读出声音来:幼小时,如果哭声无用,未引起母亲的注意,那他就只得停止哭泣,双眼绝望地看着空空荡荡的星顶,忘记所有家具的形态,窗外天空的色彩。
读完后程淇长叹一口气发呆,牙齿在唇上寻找死皮,咬住撕扯再直接舔进嘴里嚼烂吞咽。程淇觉得自己没心思看书了,把书丢在床下,起身走到电脑桌前坐下。房租这个月底就到期,她要是不能赚到一些稿费交给隔壁的房东,她是能做出把程淇的东西全都丢在门外的举动。
这个下午就在敲击键盘声中过去。看了好些遍即将完成的小说,程淇有些忐忑,该怎么结局?程淇在她的小说里把自己的很多感情都倾注在了主人公身上,她知道这样也许不好,太过生活,太过啰唆,可是她忍不住,一个个有感情的人物只有从一开始的不存在,才有可能存在。要不要一稿多投?万一投稿没中,没有收入,她该怎么办?留宿街头?反正不回家。可能又要找工作了。她无力地捶捶有些发昏的头,走到床边蹲下来找菜谱。
程淇会做菜,多数空闲时间里,就算不饿,她也会在打开冰箱的那一瞬间,拿出让她眼前一亮的食材,把它们洗干净后再慢悠悠地在砧板上切着,一刀又一刀,切得整整齐齐。蔬菜绿色的汁液沾在菜刀上,程淇总会不自觉地伸出舌头去舔干净,却从来没有割伤过舌头。
多数情况下,做好的食物都会被她倒进下水道,有时候也会逼着自己吃下,过几分钟她再用力反复按压自己的肚子,把手指探进喉咙,去厕所吐掉。吐之前,程淇用水杯装好一杯水,好在吐完后漱口,吐的时候她会闭着眼睛不去看被自己嚼碎的残渣,吐完立马旋转冲水的龙头,憋气走出厕所。
今天做一道日式炖肉。程淇从床下的一堆书里找到菜谱,盘腿坐在地上,细细地看了几遍做法:将肉、土豆切成块状,洋葱切丝,胡萝卜切碎……加入高汤煮至沸腾,加入酱油、料酒、砂糖,文火煮20分钟即可出锅。她起身,腿有些发麻,一瘸一拐地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找出需要的食材,抱着它们走进厨房。
有些饿了。程淇哼着《清平调》,洗菜、切菜、倒油,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3.
“咚咚咚”,传来敲门声,不急不缓的声音让程淇生疑,除了房东好久没有人来找她。她匆匆在抹布上擦擦手,一路小跑去开门。
理发店门口看到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她的面前,左腿还在抖着,频率比上次见他快了不少。还没等程淇反应过来,他挤进屋带关上门顺势坐在沙发上,身体往后一靠,眼睛一闭,似乎惬意得不得了。
“程淇是吧?”男人睁开眼直勾勾地望着她,“今天理发店门口见过。”他笑了笑。
程淇愣了几秒,她确定不认识这个男人,便把门打开,做出手势请他出去:“我不认识你,请你离开。”
男人当做没听到的样子依然靠着不动,几秒后,他的屁股稍稍离开沙发,手从裤子口袋拿出一包烟,双手又在身上摸索了半天才摸到打火机。
程淇定睛一看是爱喜,忍不住说:“哟,女士烟。”这个牌子的烟是她最喜爱的,尤其是薄荷味。因为是女士烟,所以烟身细小,夹在手指间有说不出的韵味,吸一口进去不似其他烟那般浓烈,反而觉得清爽、干净。
男人抽出一根烟放进嘴里,打火机点上,他猛吸了一口吐出来:“老手啊。”他翘起二郎腿,左手搭在大腿上有节奏地敲击。
她没回应,看他的无赖样,走近扯住他的领带,手稍稍用力,他的领带一紧,男人像是有些恼,他的左手对着程淇的手一砍,嘴里又吐出烟来。
她吃痛放手,瞪着他:“你再不走,我喊人了。”他扭头不做声,又吸了几口烟:“苗子要我带你回去。”
程淇立在那里,有些晕眩,她好像能够感到有些飘渺的东西从眼睛里、鼻孔里、嘴里、耳朵里溜出来,她伸手扶住沙发。
“郑、苗?”程淇小声说出这个名字,眉头一紧,她的呼吸急促起来,心脏突然跳动得很快,她的眼睛睁大死死盯着沙发上的男人。男人看她的样子不太对劲赶紧起身。程淇的眼睛有些发红,她伸出脚对着男人的大腿用力一踹:“走!”她指着门。
“你!”男人把烟仍在地上,双手捂着大腿,气得右手往上一扬,作势打她的样子,程淇把右脸对着他,因为呼吸急促胸脯起伏有些大,她没有闪躲的意思。男人最终没有打下来,望着程淇,眼里闪着怒火,他拖着腿朝门口走去,又转头:“老子看你活该过不好!鬼才带你回去!”接着把门重重地关上。
程淇望着门站着愣了许久,最后蹲下身,手抱着头扯着自己的头发,心脏狠狠地抽痛了一阵,顿时五指都没有力气握紧,一阵莫名奇妙的悲哀罩在她的头顶,久久不肯散去。
不知过了多久,屋里充斥着食物烧糊的气味才把程淇拉回现实,她站起来走进厨房,把烧得黄黑的锅用水泡好,关好火,把窗子打开,房东怕是明早冲过来又要来骂了。
程淇从床头柜翻出一包有些受潮的烟,又四处翻找打火机,好久没抽。她跌坐在地上,机械地一根又一根点燃夹在食指与中指间,她突然想起很久前自己写的几句诗:
青烟袅袅升起,跳跃、聚拢、分散/昏黄的灯光,把它们拉扯成一个个怪异的鬼魅/ 它咬住它的耳朵,輕轻诉说/我们都有秘密,交换后/从此天各一方,永不相见
程淇眼睛望向窗外,那就永不相见吧。窗外天色渐渐变黑,她的身旁十几个烟头,喉咙有些干涩,她开始忍不住地咳起来,一声又一声。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房内没有开灯,程淇站起来摸黑走向床边,整个人扑在床上,把被子蒙在头上,风从窗户缝吹进来,她躲在被子里缩成一团,闭眼沉沉地睡去。这个夏天,终于要过去了。
4.
“他是先钳着你的双手,把你从浴室拖出来再逼到角落吗?不对,他来前要看四周有没有人,对吗?”男人慢慢靠近女人,女人向后退,直到碰到冰冷的墙壁。
老巷里只有他们两人,昏黄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本是柔和的色彩,此时因为气氛的压抑显得有些多余。“别说了,别说了。”她带着哭腔哀求,闭着眼颤抖,拳头放在身体两侧握紧又松开,反反复复。
“没什么啊,你不也晓得报警吗?呵,你说你丢不丢脸,这种事还闹得大家都晓得。”男人脸沉闷,眼睛出奇地亮,他瞪着女人,“那时,你如果不反抗,试试也不屈辱,和做爱差不多了。”
女人把头埋得低低的,想找机会逃走,男人看出她的想法,一把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头靠在女人的肩上。“对不起,我、我太爱你了,太爱你了。”他又不停地对她道歉,“我们结婚好不好,那样我就不会再这样了。”
男人时常沉浸在那个与他不相干的夜晚,逼着她又说一次故事,他在自己幻想的画面里无法自拔,亦真亦假。女人推开他,用力推开他,朝着巷口奔走,正跑出来就听一声巨响,眼前一道刺眼的白光。
程淇惊醒,心狂跳,她在床上摸到自己的手机,凌晨四点。不,程淇坐起,对着暗夜缓缓吐出这个字,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有点痒,她没有用手去擦掉它们,打开了房内的灯。
又做梦了。
有次梦里,她站在远处看到十岁的自己,穿着一身素白,衣袖很长很宽,幼小的她哭着往刚堆好的坟堆上扑去,衣服却未被弄脏,随后被人拉走。
“她”突然向她走来,对她说:“你是在做梦,那你醒来后,是醒着在做梦,还是现在在做梦呢?”后来,程淇惊醒,用力抱着枕头止不住地流泪,幻想已经年老的母亲在她的旁边搂着她。母亲长着老茧的手在她的腰上轻轻抚摸,或是温柔地在她的背上一遍遍滑过,轻声说:“不要怕,乖。”
程淇半躺在床上,她挽起左手臂上的衣服,一条五厘米长的疤露出来。她把手臂凑到唇边,舌头抵到长疤,慢慢地吮吸,直到手臂发痛,再看时那块皮肤已经成了青紫色。这是十八年前母亲离开后,自己和父亲出去找她,摔跤后被石头划伤的。
她掀开被子,光着脚走到窗边,脚底感受到的凉意让她清醒了更多。此时的马路上只是偶尔驶过几辆出租车,穿着橘黄色工作服的清洁工已经在街边清扫着垃圾,大扫帚扫地时的刷刷声在夜里显得有些冷清。或许,他们扫进的垃圾里有一张她丢失的照片:长发,大眼,忧郁。
程淇把额头靠在窗户玻璃上,紧闭着眼睛,双手紧紧地在胸前抱着自己,她咽了咽口水,任思绪飘远。
“你爸承受能力太弱了。”男人的食指一遍遍地滑过程淇左手臂上的长疤,似乎看得心疼了,不时还吹几口气。“再找一个不就得了,还大费力气地去找干嘛!”
程淇抽出手臂,有些生气,一巴掌拍在男人的背上:“我爸那是爱我妈。”五个手指印顿时红肿起来。男人似乎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举动,皱着眉看了看程淇,舔舔有些发干的嘴唇,没有说话,背过身睡下。“我爸也挺可怜的。”她小声地说。
男人迟疑了一会儿,冷哼一声:“你爸眼光不行,遇到你妈那种眼皮子浅的女人,跟别人跑了。”程淇的鼻头顿时有些发酸。
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低地说:“也许,我妈跟别人走,是身不由己。”男人又哼了一声:“当年村里分地的时候,你爸没本事去争,你家就那么两亩地,种来种去也收不了多少钱,你爸诊猪诊牛能赚几个钱,日子过得苦,你妈怎么待得住。”
程淇不再答话,闭上眼吸了吸鼻子。
男人似乎有些得意,没有放过说话的机会:“唉,谁愿意穷呢。你说你们家亲戚也够狠心的,你妈不见都怪你爸,都把你爸折磨成什么样啊!”他突然重重地叹了口气,“还有你,你爸过世,连一个什么姨妈舅舅都不愿意养你,直接把你给送到别人家。”
见程淇没反应,男人继续说道:“不是我说,你也是幸运遇到了我。”
过了一会儿,程淇推了推男人的肩:“周末陪我回去给我爸扫墓。”男人转过身来,把她抱在怀里,顿了顿:“可能工作推不掉,你自己去吧。”程淇在他的怀里睁大眼睛,不想再说什么。
额头靠在窗上久了,有些生痛。程淇睁开眼,窗外的天空渐渐亮起来,蓝色开始寻找存在感,黑蓝之间又有一场恶战。程淇就这么呆呆地站着直到天明,脚已经冻得有些麻木。她又回忆了一次和郑苗的相识,两人一起生活,像所有情侣一样,吵架、和好、吵架,直到她离开。
所有的都不公平。程淇最后想到了这句话。
5.
房东女人来敲门时,程淇靠着墙,右手抚在饿得平平的肚子上,正想着出门买点什么。房东在门外骂骂咧咧。程淇的胃突然痛起来,她弓下身子,实在受不了,她伸出右手狠狠地咬下去,顿时口中充满血腥味。她松口慢慢靠着墙滑坐在地,双手撑在地板上,唾液混着血液沿着她的嘴角落在地板上,散成一朵花的形状。
给老子开门!昨晚怕是要把老子房子都给烧了,你出来!房东女人用脚踹了几脚门,程淇不想理她,却又晓得不给她开门的话,她是不会死心的。
程淇站起来扶着墙慢慢地挪动步子走到门口,开门。房东显然是被她的模样吓到,一手抓着门把,探进半个身子朝屋内看看,发现没有异样时仿佛有些失望。
她眯着狭长的眼睛打量她,扁塌的鼻子泛着油光,嘴唇干得层层死皮,她双手抱胸冷哼了一声,侧过身去:“要交房租了,交不起就滚。从没见你干什么正经事。”说完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程淇没有答话,转身把门关上,房东叫了一声,又敲了几下门,见程淇不理她,自知无趣地走开没了声响。
走就走,程淇心里暗想。要带走的只有几件衣服,還有书。程淇忍痛把墙角积灰的大行李箱擦干净摆在地上,从柜子里拿出衣服滚成圆条状放进去,还有很多空间可以放书。东西不多,整理好后,她拖着箱子走出门。
程淇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摁住肚子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些慢悠悠走的人手里都拿着手机,耳朵里塞着耳机,正低头对着屏幕傻笑。
她停下来把行李箱拖到自己的身前,身子半倚在提杆上,胃痛又加重了几分。旁边传来一阵嬉笑声,她转过头瞟了一眼,看起来是一对情侣,男孩把一只耳机正要塞进女孩的耳朵,女孩因为怕痒吓得后退踩空。程淇回过头来,抿抿嘴角,她低下头来依旧站着没动。
“程淇,你真的不打算带我回去见见你的父母?好歹我们也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男人手握着程淇的手走在街上,两人的耳朵各塞着一只耳机。程淇装作没听见的样子,嘴里小声地哼着曲调。
男人又重复了一次话,程淇继续不回答他。初夏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程淇突然甩开男人的手摘下耳机独自走在前边。走出几步远,她回过头有些严肃地说道:“我觉得我们不应该把爱情最后都浓缩在一张纸上,说不定那张纸还会限制我们更多。”
男人的嘴巴微微张开似乎想反驳什么,但他没有说话,右手把耳朵上的耳机扯下来,快步走到程淇身边又牵起她的手。
程淇低下头看自己的脚尖,小声说道:“我想纯粹一点,就像第一次和你见面,第一次和你拥抱,第一次和你讲我的故事,第一次觉得原来温暖是如此让人依赖。我害怕,有一天不再依赖,我就会离开。”她抬起头,定定地望着男人的眼睛,带着商量的口吻,“我们不结婚了好不好?”
男人什么也没说,甩开程淇的手转身离去。
不远处一辆小车撞上一辆电动车,发出的声响惊动了程淇,莫大的渺小感和空虚感突然一下涌来,实实地压在她的心头。程淇的心脏跳动得很快,它是要噗噗噗地往外跳,让她亲眼见到它上面有多少倒塌的城墙。她的双眼有些发虚,现在该去哪里。胃还是在抽痛,程淇向四周望望,挪着步子走进前面一家小面馆。
6.
面馆的名字很特别,叫“后面”。程淇点了一碗素面,一人坐在角落吃起来。桌子上有一个装满辣椒的小碗,她不敢放辣椒,只把小碗端起来凑在鼻子下闻了几次。来湖南十几年,还是没改过不吃辣的习惯,程淇叹了口气。
在旁边拿着抹布清理桌子的服务员看了好几眼程淇:“美女发型有个性啊。”程淇抬头看看她,礼貌地笑了笑:“怎么面馆取个这样的名字?”服务员立起腰,对着门口结账的台子后的女人扬了扬下巴:“老板说她以前读大学时就想好这名字了,说什么人不管走得多远,再回头看时,后面都有那么一个人会煮着一碗热腾腾的面等他。”
程淇嗯了一声,盯着柜台后的女人发呆。女人看上去三十出头,保养得很好,此时她正握着鼠标专注地盯着电脑。
吃完面,胃痛缓解了很多,程淇又坐了一会儿才走向柜台。
“请问,店里缺人手吗?”程淇付完钱后,试探地问女人,刚吃完面,她的后背微微冒出了些汗,现在她的手心也有些润了。小说就算投出去发表,稿费也一时半会儿不会有,她得想办法找个工作,至少能吃上饭,有个可以住的地方。她剩的钱不多了。
柜台后的女人看着程淇,有些疑惑:“你看起来好像很憔悴。”程淇摇摇头,站直身子:“我现在很需要一份工作,能让我先试试吗?”
听到女人说的话,她的心里有些失落,她好像怀疑她不能做事的样子,但她还是要尽力去争取。她的手垂在身前,十指交叉在一起,右手的大拇指抠着左手的大拇指,发出的细小声音被门外汽车驶过的声音盖过。
女人打量着程淇,问了句:“之前做过什么?”程淇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咬咬嘴唇:“当过三年幼师,还发过几篇小说。”女人嗯了一声点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一张材料纸递给程淇:“你把你的基本信息写上面,身份证给我复印一份。”
程淇有些惊讶,这就答应让她留在这了?这么好说话?她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女人,又赶忙从行李箱翻出身份证。
“刚好我要离开长沙一阵,你就先帮着收银吧。”女人拿着程淇的身份证看了看,“程淇是吧,我叫郑涵。开始工资不会太高,包吃包住一个月给你1900,行吗?”程淇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女人带她走进里屋。
“你,你怎么突然愿意让我留下了?”程淇走在她的身后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女人停住脚,转过身,扬起嘴角看着程淇:“你看起来像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听过宋东野的《董小姐》吧。”程淇扑哧一声笑起来,感觉和郑涵距离一下拉近了许多,她又抿着嘴巴,眼睛向下看,点了几下头:“好,哪天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几天后,郑涵离开长沙,程淇也慢慢适应了收银的工作,生活被说着要接她回郑苗那的男子打乱后又步入了正轨。
会好起来的,每晚睡前程淇都会心里默念一遍。
“程汉老婆都没了,剩一个女儿,你要她怎么过?”“这些年读书要的钱总要赔吧?”“把她送去哪个亲戚家都是个负担啊!”“真是作孽。”卧室里好些个平时见不到影的家人围着一个中年男人吵个不停,像夏日里水田旁的青蛙,嘴巴一張一合,来来往往。
女孩呆呆地站在旁边,动了好几次嘴却说不出一个字。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那堆人才注意到他,被围在中间的男人冲出来,握着女孩的手。
几分钟前,女孩看到了父亲。他躺在堂屋的左边,一身泥土,鞋子只穿了一只,裤腿一上一下,双手像是要握住什么似的,僵成了爪子状。他头枕着一个白色的枕头。
女孩被带进堂屋时心里有些发慌,一个中年女人带着她走近父亲,只见枕头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块,如果下一秒女孩拿起枕头拧一把,定能滴下一摊血。
女孩有些不知所措,死死地抱着女人的腰,女人拍拍她的背摁着她跪下,对着父亲磕下三个头。女孩看父亲的脸上也是灰土,她伸手要替他擦掉,女人扯住她,拖着她走进卧室。
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女孩听出来了。父亲在工地上挑水泥桶,上到三楼时脚踩空,摔在底下一堆红砖里,还没来得及送去医院就落气。他们在争论该怎么赔偿。
眼泪滑过脸颊的瞬间,女孩才真正地意识到那个在深夜背着她去卫生院处理伤口的男人再也不见了,那个让她坐在自行车后座允许她把一双冰凉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的男人再也不见了,那个总是板着一副脸却总是爱她在无声里的男人再也不见了。
长沙的天气变化无常,深夜外边开始下暴雨,不久又电闪雷鸣,程淇躺在床上,双手伸在被子外搭在肚子上。小时候母亲对她说把手放在肚子上睡觉容易做噩梦。好像是真的,程淇的额头冒汗,她紧闭双眼,呼吸有些急促,双手用力地扯着被子,像是要醒又醒不来的样子。
我是不是在做梦?程淇心想,她好像要清醒过来了。那会不会梦醒后睁开眼,她还是年幼的她。她看到母亲和父亲都在厨房忙活,父亲坐在灶前把棉花秆折断塞进灶里,火光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汗珠从额头滑落下来,父亲用手擦一把,脸上便有一条黑印子。母亲正揭开锅盖,拿着小勺在锅里慢慢地舀起多余的米汤放在盆里,这是最天然的清洗剂,母亲小声地对着父亲抱怨一句火太大。
梦境画面一转,女孩跪在父亲的坟前久久不肯离去。土堆很高,尖尖的头。她低头看着自己卷起的衣服里有一堆白米,她把它们拍下来掉落在泥土里,又用食指去把它们抠起来,新挖出的土还有些润,女孩的指甲缝里黑乎乎的,抠出来的米又被她弹远。
女孩看着土堆,眼睛被风吹得干痛,她伸手背蹭了蹭眼角,感觉被搓去了一块皮,有些刺痛。她的心里想着父亲躺在棺材里,虽倒了石灰在身上,还穿了几件衣服,他会不会觉得冷,过几天会不会有虫蚁钻到他的衣服里,会不会吃掉父亲的肉,又把他的血吸光。女孩用力地摇摇头不敢再往下想,身子往前一扑,趴在土堆上抽噎起来。
送葬的人大多早已离去,现在只剩父亲生前工地上的老板和女孩的姨妈站在旁边看着她。女人走过来要把她扶起,女孩甩开她的手大叫,随手抓了地上一把土丢在他们身上。她抬头看天,天灰蒙蒙的,像要压下来。也好,这样就可以把她和父亲压到一起,再也不分开。女孩大笑了一声,姨妈赶紧走来抱住她,拍拍她的头,牵着她的手走回家,工地老板跟在后头。
程淇呼吸更加急促起来,身体有些颤抖。终于,窗外一声响雷把程淇惊醒。
又梦到父亲了。做梦醒来的人总是脆弱的,程淇缩在被子里流泪,不一会儿鼻子就堵了。她从被子里钻出头来,窗外的闪电不时闪着,照得屋内通亮,程淇知道自己不会再睡了,她坐起来,用被子紧紧地包着自己,夏尾巴也要走了,秋天来了,父亲离开她也是临近秋天的时候。
长沙到宜春的距离,不过两百公里,对程淇来说,却是隔着两个世界。
7.
半个月后郑涵回店里,见到程淇便给她递过一张请帖。程淇疑惑地打开,印入眼帘的是郑涵和一个男人的婚纱照。程淇咬着嘴角笑:“恭喜啊,大老板。”郑涵双手捂住脸又放开,深吸一口气:“转眼大学毕业十多年,跌跌撞撞地把这家面馆开起来,玩够了,就安定下来算了。”
程淇不做声,低头忙活自己手头上的事。郑涵拍拍她的肩:“我把酒备好,晚上聊会儿。”程淇点头答应。
桌上一碟花生米、一碟萝卜干、桌角一箱百威。两人相对而坐。
“你老家在哪?”郑涵先开口,问完她捻起一粒花生米,在食指和大拇指间搓了搓,红皮落下来,她把花生米放进嘴里。程淇没有马上回答,望着郑涵深深地吸了口气又呼出来,端起倒满啤酒的杯子喝了一口,清清嗓子:“江西宜春,来长沙14年了。”
郑涵嗯了一声,伸手捏了捏自己的右耳垂,又问:“读大学了吗?怎么好好的幼师不当了?”程淇拿筷子夹了几块萝卜干放进嘴里,嚼了几口含糊不清地回答:“读了一个三本学校,没意思。我说当幼师没意思。”郑涵点头:“不喜欢小孩子?”“他们太单纯了,太天真了。”程淇身子往椅背上靠去,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郑涵端起酒杯,碰了碰程淇的杯子:“单纯天真不好吗?和他们在一起自己都会变得干净。”她喝了一口酒,也学着程淇靠在椅背上,“我大学读的小学教育,学什么课程论、心理学、班级管理,学了才晓得孩子没那么容易对付。”
程淇笑了笑。喝了酒的原因,她的脸有些红,眼睛亮亮的。
程淇把两手的袖子挽上去,郑涵眼尖,伸手抓住她的手臂看了看:“像是老疤啊。”程淇拿下她的手:“小时候摔的。”“你父母呢?”郑涵喝了口酒,用力睁了几下眼睛,“唉,电脑用久了,眼睛难受。”
程淇吸了吸鼻子:“我妈在我七岁的时候丢下我和我爸走了。我爸,我十岁的时候出意外死了。”“对不起,我不晓得。抱歉。”郑涵有些尴尬,眼睛盯着桌上的碟子。“没事。”程淇又夹了几块萝卜放进嘴里,“我十一岁被送到长沙来的,青山铺。”
房间空调开得有些低,郑涵起身找遥控器,程淇突然开口:“你爱你未婚夫吗?”郑涵愣住,她没想到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她调好温度坐下:“不管有多爱,爱情有天也会随着茶米油盐慢慢变成亲情。可能,凭心来说,我不是那么爱他。”
程淇又问:“为什么要结婚?”郑涵哼了一声:“挑挑拣拣的,到了这个年纪,家里也念得紧,小女孩幻想的那一套,不管用。”她又开了一瓶酒,“三十岁好啊,二十岁的脸蛋,四十岁的智慧。”
程淇默默把杯子推过去,倒满酒喝起来。“也说不定,感情可以在婚后好好培养,他待我还不错,顺其自然算了。”郑涵摊摊手。
“你呢?二十五的姑娘的爱情?”郑涵盯着程淇。程淇笑道,心里有些慌,她拍拍自己的左脸,“我蛮庆幸活到今天。”“嗯?”郑涵疑惑。“认识我几天,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程淇问。郑涵低头想了想:“话时多时少,感觉有些孤僻,但又能和人合群。”程淇把头歪在右边,似乎做了很大的决定一样:“我其实还很矫情。”
两人笑。程淇喝下一整杯酒,又倒上一杯喝完。“别一个人干喝,来,碰个杯。”郑涵把手里的杯子举起来。“我来店里的前一天,前男友找人带我回去,我不肯,房租刚好也快到期,我就走了。”
程淇放下杯子,开始抠自己的指甲缝。“他太,我说不上是什么,就是仗着似乎我离不开他,把我当做一个物品,当一个宠物,好的时候就宠着,不好的时候就丢弃。”
郑涵听完,伸了个懒腰:“很多女孩在爱情里,只有被伤得遍体鳞伤才会退出,唉!”她重重地叹了口气,“来,再碰一个。”
“我,我。”程淇欲言又止,她重新开了一瓶酒站起来,背对着郑涵,喝了一大口:“我很感谢他出现,至少给过我温暖。你说是不是一张白纸沾上墨痕就毁了?”程淇说的时候,声音低低的。“或是一块玉,被磕坏了一角就没有价值。”郑涵没有反应过来,没有做声。
程淇继续说道:“爱又算什么,情到浓时两具肉体交缠,完了是无止境的厌烦,就是,就是那种极度满足后的空虚和无奈,还有觉得不配。”
“说不清。”郑涵不胜酒力头有些晕,趴在桌上数花生米,程淇重新走到她的面前坐下。“十五岁的时候你在干嘛?”郑涵呵呵笑了几声,“十五岁啊,好像在读高一,喜欢隔壁班的男孩子,年少轻狂,想想挺美好的。”郑涵又说:“那都不算暗恋,就是大大方方的喜欢,人家男孩被我的主动吓得不轻。“
程淇也趴在桌上,望着在傻笑的郑涵,顿了顿:“十五岁,我在医院心理治疗。”程淇打了个哈欠,用手揩眼角:“那时,整日整夜地失眠,墙壁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药片是白色的,医生护士全是穿着白色的,全是白色的。”程淇的眼睛红了,声音大起来。郑涵被她嚇到,清醒了几分,双手握住她有些冰凉的手:“不怕。”
“受到伤害报警有错吗?他们怎么说是我错了?”程淇低下头慢慢说道,摇了摇嘴唇,“我有那么丢他们的脸么?如果我是他们亲生的,那他们还会觉得我丢脸吗?”她的情绪突然有些激动,眼泪说来就来,吧嗒吧嗒地落在桌上:“那时我只想逃走,越远越好。”
郑涵惊出一身冷汗,似乎知道了什么,她抽出一只手去擦程淇的眼泪,眼泪是烫的。
“不哭了,不喝了,不说了,去睡觉。”郑涵起身走到程淇身边抱着她,手在她的背上抚过。程淇还在啜泣,渐渐声音小下来。“对不起,我有些失控了。“
程淇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小声说。郑涵不说话,轻轻地拍着她的背,过了一会儿,她松开程淇:“休息吧。”程淇点点头。
8.
一周后,郑涵的婚礼如期举行。新娘丢捧花的环节,郑涵直接把花递给了程淇,彼此没有说一句话,可能两个女人心里都知道对方想表达的意思。郑涵的婚姻若是幸福,便可以两人一起努力,把难得的激情保持得更久一些;若是难受,到时自有办法可以解决,实在不行,那就分开吧,不是不当回事,只是更加认清了自己。
程淇依旧待在“后面”工作,夜晚来临噩梦偶尔还是会出现,她只能一点点接受。她的小说投出去变成了铅字。在程淇的世界,有过的伤痛,她终究用了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
突然想到了很多年前读到的一句话:“孤单也好,寂寞也罢,也要笑着,按时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