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俊仁星目一挑,道:“田大哥,我爹只身犯险,我比谁都急,可是现在不是冲动的时候。你也知道我爹的脾气,他既然撂了话,咱就是去了他也不能让咱找着他。另外,姓方的对咱太了解了,咱要是进城的人多了,找着我爹的可能性很小,被他发现的可能性很大,有可能打草惊蛇,让姓方的有了防备,给我爹帮了倒忙。还有最坏的可能就是咱出不来了。要是杀不了姓方的,再折损了兄弟,我爹就是活着回来,也会一辈子不安的。所以,咱们可派三五人悄悄摸进城里,偷偷找找看,找到了就做个接应,但大部队决不能动。”
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众人虽觉无奈,但也只能如此。
铁山屯城。
戒备森严的警备团团部坐落在西街口。
这一日,少有人行走的街上远远走来了一个老汉,这老汉肩上扛着类似锨铲一类的东西,好像是个拾粪的。团部门口的两个哨兵看了一他眼,没稀搭理他。不经意地又扫了一眼,妈呀,才一眨眼的工夫老头到跟前了。他咋走这么快?俩哨兵定睛一看,我的天,这老汉肩上扛的不是锨铲,竟然是一杆枪!
一杆老枪!
罗洪哲伪装成卖皮货的老猎户,只身潜入县城,先找了一家不起眼儿的鸡毛小店住了下来,然后每天留心打探方汉超的行踪。果如俊仁所料,他因为不想连累别人,在城里没留下任何联络暗记。“钻天鹞子”和“翻山豹子”带着两名弟兄在城里大海捞针般寻他,根本找不到,急得四个人的嗓子都哑了。而此时的罗洪哲也在着急,原来方汉超本来就精细过人,又深知罗洪哲和抗联必不能饶他。因此早有防备,除了双枪从不离身外,更是深居简出。如此一来,罗洪哲精心算计好的盘子便全部落了空,根本见不着他影儿啊!
咋办?出其不易,攻其不备!方汉超当然知道“老枪”行事与众不同,但以他的逻辑,自然不会想到罗洪哲大白天就来闯戒备森严的警备团。
俩哨兵连惊呼都未能出口,就已死在“老枪”的枪托下。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根本没惊动院子里的警卫,罗洪哲掠过大门里侧的警卫房时,透过玻璃窗看见四个警卫正闷着脑袋往一个大碗里掷骰子。警备团的团部是一所前后两进的大套院儿,前院儿是兵营,从营房里的嘈杂声中可以听出当兵的是在吃早饭。凭经验,罗洪哲料定方汉超一般是住在后院,因此,进了大门之后,罗洪哲脚下没做任何耽搁,径直扑向后院。
后院比前院可热闹多了,花枝招展的女人,荷枪实弹的马弁,提壶拎桶的随从,一个个跑马灯似的穿梭走动。罗洪哲挺起胸膛,大摇大摆往前走,像是老熟人一样。大概是众人认为他既然能够进入内宅,那就一定是哪个乔装打扮的特务,因此没有人阻拦和过问。
直到罗洪哲的两脚已踏上了正房的前台阶,方汉超的两个贴身保镖才发觉情况不对。两人同时出手,前面的保镖挺身挡住门口,左拳一引罗洪哲的眼神,右拳“黑蟒出洞”,直捣罗洪哲的心窝。后面的保镖不声不响贴近罗洪哲,两臂一分,使出“双峰贯耳”,双拳对击罗洪哲的左右太阳穴。很可惜他们的对手是“老枪”,罗洪哲突然沉腰塌胯,扎了一个渊停岳峙的骑马蹲裆步,右手持的老枪竖着一挺,左臂一个肘锤向后撞去,只听见几乎同时响起的两声“咔嚓”,一前一后两名保镖滚下了台阶。罗洪哲紧接着腾身一跃,推门进了屋。屋里的厨子冷丁见冲进一个拎着枪的人,吓了一大跳,捧着的大汤盆失手掉在地上,“咔嚓”摔成七八瓣儿。
罗洪哲哪能容空儿,一个箭步抢先冲进里屋,手中的老枪刚要端起,却见两只黑洞洞的枪口,机头大张,枪口对着他的前胸。从屋门外台阶上的打斗,到屋内的汤盆落地,对一般人而言,可能只是短暂的一瞬,但对于方汉超来说,已足够。
方汉超没料到来杀自己的竟然是岳父,双手一抖,怯生生地叫了一声:“爹——”
功亏一篑的罗洪哲恼怒交加,恨恨地骂道:“畜生,亏得你有脸叫爹。”臂膀一振,杀气倏然间胀满全身,两手欲将有所动作。
方汉超嘴里叫着爹,眼睛可一眨也没敢眨,他知道,这老爷子全身都藏着带尖儿带刺的小零碎儿,哪样儿飞出来都能让他横着躺下再也起不来。所以,方汉超见罗洪哲的肩头一抖,立马将枪口一指,恶恶地喝道:“别动!这时候可别怪我不认亲。”
方汉超之所以迟迟不敢开枪,可不是念着旧情,而是因为他同罗洪哲一样,都是杀人的行家。他担心,在他射出子弹的同时,罗洪哲会在中弹毙命之前的刹那间发出至少三五种暗器。
他怕死,罗洪哲可不怕。但罗洪哲没把握,他怕自己在身中两梭子枪弹的情况下,未必能用暗器置方汉超于死地,不然他早就动手了。此时罗洪哲哈哈大笑:“好你个背祖叛宗的小畜生,你还知道认亲?呸!没羞臊、没廉耻的东西。开枪吧,手别晃,朝这儿打。”说着,用手里捏着的一样东西往左胸口一点:“看准,别打歪了。”
果然,方汉超一愣:“袖锥!俊花的袖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