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叫周志明的书生,饱读诗书,满腹文才,志向远大,立志报国。一年春节后,到京城去赶考,住在汴梁城的兴隆客店里,日夜温习功课,迎接秋考。他与一个叫张贵生的南方商人同住一个房间,平日里二人互相照顾,天长日久,成了情同手足的朋友。
后来这商人生了重病,周志明帮他请来郎中诊治,郎中开出药方,周志明为其抓药煎药,精心侍候。服药多日,可不但不见好转,反而日益加重。郎中见此情景,说他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还是及早给他准备后事吧。商人知道自己的病已无药可救了,就对周志明说:“我知道我的病是看不好了,已不久人世了。按照我们家乡的习俗,人死了,要买棺安葬。我死后请你帮我个忙,让我入土为安。”周志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商人说:“我有一颗祖传的宝珠,价值万贯,我将它赠送给你,给你作个纪念,也作为半年多来我们之间深厚友谊的见证。”周志明为了不让他失望,又出于好奇,就接受了下来。
商人死后,周志明东奔西跑,尽心竭力,为他料理后事。当周志明为商人买了棺材准备入殓时,想到自己与他虽然情深义重,但自己毕竟不是他的亲属,收下如此贵重的礼物觉得不妥,于是不露声色地把宝珠藏在棺材里,然后请人将棺材埋于城外的荒地里,并筑坟立碑以记之。料理好后事,周志明根据张贵生生前告诉他的地址,给他家中写了一封信,报告张贵生的不幸。
张贵生的妻子王玉娟得到消息,急忙千里迢迢赶到汴梁,来到客店,找到了周志明,对他料理丈夫后事深表感谢,随即追问宝珠下落。周志明说:“张兄临终前是赠给我一颗宝珠,但我在为他入殓时,将宝珠放到棺材里了。如果坟墓没有被盗的话,宝珠一定还在棺材里。”于是,他带了王氏一起赶到商人的坟墓前。令周志明大吃一惊的是,坟墓已被盗掘,打开棺材一看,里面只有尸体,却没有了宝珠。王玉娟认为这宝珠价值昂贵,一定是周志明拿了不肯归还。于是立刻赶到官府,状告周志明“见财起意,谋财害命”,要求官府严惩凶手,并要他归还宝珠。
知县老爷一听这宝珠价值连城,顿时来了兴趣。立刻派人把周志明抓到县衙进行审问,说:“周志明,现在有人告你见财起意,谋财害命,赶快把宝珠交出来,否则将严惩不贷。”周志明说:“张贵生临死时的确赠送给我一颗宝珠。但在殡殓时我把宝珠放到棺材里了,自己没有拿。现在坟墓被盗,宝珠肯定被盗贼偷去了。”王玉娟却一口咬定说:“这么贵重的宝珠,人家求之不得,你会把它放到棺材里去?谁会相信呢?老爷,您会相信么?肯定是他藏起来了。他为了掩盖真相,故意造成坟墓被盗的假象,来迷惑人。”知县一听,认为王氏言之有理,就一拍惊堂木说:“周志明,赶快老老实实将宝珠交出来,万事皆休。否则判你谋财害命,斩首示众!”周志明口口声声说宝珠的确放在棺材里了,但却拿不出证据。知县说:“按常理,见到这么贵重的宝珠,想方设法趁机拿走,如今既然你已经拿到手了,还会放到棺材里去?你以为本官是三岁小孩好随便糊弄的?”这时周志明百口莫辩,一时无言以对。知县掷下一签,下令动刑。周志明被打得皮开肉绽,但仍坚持说把宝珠放棺材里了。知县命人到客店里查抄他的财物,不见宝珠;对他用了许多刑,还是问不出结果,又怕把他整死,反而得不到宝珠。只得暂时把他关入牢中,准备慢慢再行审问,一定要弄出宝珠,好去巴结上司,以求得到提拔升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