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达现场后,开始沿城门河流域找寻尸体的其余部分,直到傍晚5时,在距离发现人头处约百米的浅滩,警员找到一个相机店的黄色大胶袋,拆开后,发现是一双齐口切断的人腿,警方将人头和腿带回去化验。
翌日,警方再次沿城门河搜寻。中午时分,在河道内,找到一个胶袋,胶袋内是一只齐口切断的手臂,左手臂近肩处有文身图案,那是一把蓝色的小刀,贯穿着一个红心,红心旁有一只飞翔的燕子。
法医此时已证实了头骨和大腿是同属一人的,头骨和双腿并无伤痕,但断口处明显是被如电锯一类的利器割开,头骨口腔有三只假门牙。事后,法医再次证实那有文身的手臂也是同属一死者的。
当电视播出这则新闻后,陈凤兰的父亲陈石山就主动与警方联系,警方立即安排他认尸。13日,陈石山找到陈凤兰的丈夫,再和自己的儿子、女儿一起到殓房,结果凭尸体上假牙的牙托,右臂上的刀疤痕,手臂上的文身图案,肯定了这就是陈凤兰。
碎尸的身份获得证实,但破案却毫无线索。警方最初怀疑是黑社会行凶,也怀疑是国际贩毒集团间的斗争,但经过调查,都没有相关的迹象。警方查问过陈凤兰的亲友和舞客,一样找不到可疑之处。
陈凤兰的父亲相信女儿是被人有计划地谋杀,他对这个12岁离家,17岁就误堕风尘的女儿惨遭如此下场感到痛心。陈凤兰的姐姐在事后忆述,在陈凤兰失踪后的第二晚,她梦中见到陈凤兰对她说,要买海藻煮汤去骨火。陈凤兰的尸骨被沉于海底,这与海藻的“海”和去骨火的“骨”是不谋而合。
不过,这一切对破案都没有帮助,只是为市民增添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香港人忙碌的生活很快也会把事情冲淡,碎尸案只轰动了几天,又归于沉寂。警方在毫无头绪中,于3月17日宣布悬赏25000元,给予能提供线索的破案人。
4.再次犯罪
林过云则仿佛未发生过任何事一般,每日上班、下班、睡觉。不过他开始购进更多更好的摄影器材,参看人体解剖的书籍和模型,又买了两副手铐,并将电线和一把利刀用纸袋包好,藏在车上,为第二次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回想起杀陈凤兰的事,他发觉似乎对她并不憎恨,而对于这件事,他还有点害怕,但当动手杀她时,自己有点像处于梦幻中,觉得只是精神上坏的一面在活动。
1982年的5月29日,31岁的陈云洁成了第二个遇害者。
陈云洁是名已婚妇人,已有两子,在遇害前的半个月,她到油麻地某康乐中心当收银员帮补家计。
5月29日凌晨5时,她下班后发觉正下着倾盆大雨,一心想回家照看孩子的她拒绝了朋友的麻将邀请,坐上了林过云的的士。
林过云驾车到了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眼见滂沱大雨,周围漆黑一片,就把车停下,谎称汽车出了毛病要下车看看。
林过云查看过周围情况后,开了后边座位的车门,俯身到司机位太阳挡板处,取出了利刃恐吓陈云洁,然后取出手铐要她戴上。
陈云洁还以为遇上劫匪,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她只有自己戴上手铐,等见到林过云把电线绕到她的颈上时,一切已经迟了。
趁着家人已外出,林过云又一次把尸体带回了家中。他把她的衣物全部脱去,拍摄裸体的特写。拍完了照,他架好活动摄影机,开始第一次“解剖”,并进行录影。他割下了陈云洁的一些内脏,放进一个棕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泡防腐。
这一次又该怎样处理尸体?抛下城门河的办法已行不通了。
很快,他就想到了。港岛铜锣湾的一处山坡,是一个理想的弃尸地点,他曾驾车经过那里,发现山坡上乱草丛生,很多人把垃圾往山坡下一丢了事。这次,他将尸体留在了那里。
处理完尸体,他将车交给白班的司机,然后回到了家。林过云在月历上5月29日那天旁写着:“第二次行动,早上5时15分”。写完后,他记起第一次行动时忘了写下,于是把月历翻回年初处,在2月4日旁补记:“第一次行动,早上6点20分”。由于相隔了4个月,因此林过云记错了,在错误的日子旁补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