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张景奇说,“如果计划好的,二人说法就会一致,而现在明显有区别。马祖耀‘没事找事’地和妻子吵架,明显是为自己离家设计借口。这小子可真够狡猾的。”
“现在能抓了吧?”
助手拿出手铐晃动两下。
“早着呢。”张景奇说,“还缺少证据啊。”
“还缺少证据?”助手不解,“79号车有他千斤顶的痕迹,虽然停车场老板没有看清开车人是谁,但是开出去的轿车是白色,而且尾数为97号,这些还不够吗?”
“马祖耀进出停车场之前和之后,都有人进出过停车场。你能确定就是马祖耀更换的79号车胎吗?不会有人打开97号车的后备箱拿出千斤顶更换的车胎吗?这人可以在马祖耀进入停车场之前拿走千斤顶,在马祖耀离开停车场之后放回千斤顶。至于白色轿车,停车场里有几十辆,凭什么确定就是97号车?至于停车场管理者的记录,轿车开出时速度比较快,出入口灯光又有些昏暗,管理者会不会看错?会不会出现笔误?既然有人更换了车胎,会不会有人更换了车牌子?马祖耀因为和妻子吵架来这里睡觉,心情不好没有发现自己的车牌被人卸掉……如果是马祖耀向你提出这些问题,或者这样解释,你怎么回答?”
助手一时间张口结舌,一个字也没有回答出来。
“再有,”张景奇又说,“进出李草根画室的是一双小脚印,而马祖耀身高将近一米八○,那双脚我早已仔细观察过,至少要穿42码的鞋……”
“难道另有其人?”
“不会,疑犯就是马祖耀。他根本不认识大学教授,这样做并不是要嫁祸给教授,而是‘97’和‘79’两组数字容易混淆。”张景奇说,“现在,我们缺少的只是足够的证据,缺少让马祖耀无法反驳并让他低头认罪的证据。”
“那,那,那双小脚印会不会是马祖耀儿子留下的?”
张景奇见过马祖耀的儿子马向南,十三四岁的样子,脚上的鞋子和现场脚印的大小差不多,于是对他进行了秘密调查。马向南学习过武术,这一点倒是符合作案条件,然而,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老师、同学和邻居对他反应都特别好。这样的孩子怎能做犯法的事情呢?而且,马向南是在一家封闭式教学的私立学校,从周一到周五不能离开学校,案发时间他还在学校寝室内睡觉,有值班老师和同寝室同学可以作证,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案子到此,又让张景奇一筹莫展了。
他们再次来到咖啡馆,一边喝着咖啡一边欣赏外面景色一边思考案子,突然,张景奇灵机一动:“你说,疑犯故意选择那个时间作案,是为了清晰地留下车胎印,转移我们的视线,李草根家窗前的那些脚印似乎被故意破坏过,院墙的墙脚处疑犯的脚印也遭到了破坏,那么,那些清晰可见的小脚印会不会也是故布疑阵,为了转移我们的视线呢?”
“很有可能!”助手激动得一拍桌子,惊得满屋子的人都转过头来向这边看,“只是,只是,马祖耀的脚怎么能穿上这么小的鞋,而且还能走路呢?”
“我们两个只是这样猜想,肯定解不开谜团,应该去接触与马祖耀接触频繁的人,一定能发现什么。”
与马祖耀接触最频繁的,应该是他的妻子和儿子,于是,他们再次来到马祖耀的家。刚走进楼道,就见一个小孩在楼梯上练习倒立走路:两只手伸进鞋子里,头下脚上,双手做脚,一步步走上楼梯,再一步步走下楼梯,几乎和正常人走路差不多。
仔细看这个小孩,正是马向南。
今天是星期六,马向南正好在家。
张景奇停下来,给孩子鼓掌:“马向南,你太厉害了!你这样倒立着走路能走多远?”
马向南认出了两位警察,只是他还不知警察叔叔多次光顾自己的家为了什么,停下来,站好之后说:“一百多米吧。”他有些自豪,“不过不算什么,和我爸爸相比差远了。我爸爸倒立着走路,能走300多米呢。”
案子顿时真相大白,就是马祖耀偷走的古画:他将79号车的车胎换到自己车上,来到李草根家院墙外,双手穿着一双小鞋倒立着走路,故意留下清晰的车胎印和脚印,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警察的视线。但是,他在翻越院墙和从窗户进屋时,不得不双脚着地,所以将这两处的脚印有意地破坏了。偷走古画回到停车场,再将轮胎换过来,然后大摇大摆地从停车场管理人面前走过……
好精妙的设计,只是百密一疏,两部车体底部留下了相同的千斤顶印痕,加上他有意混淆的车牌号,聪明反被聪明误,留下了致命的线索。
两名警察不忍心让马向南目睹父亲被逮捕的一幕,悄然离去。周日晚,在马祖耀将儿子送去学校回来的路上,被张景奇和助手拦住了。审讯室内,面对张景奇严密的分析和推理,马祖耀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一念之差做出了一件连自己都无法原谅的丑事,然而,此时后悔,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