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才回来啊?我等你半天了,又不敢打电话过来,怕你妈会接。”高竞像小孩子一样抱怨道。
“还不是为了诊所的事!我爸妈跟他们的同学聊得起劲,我也不好提前退场啊。”莫兰笑着打了个哈欠,问道,“你那边有什么新消息?”
“我现在可以肯定,当年刘玉如参与了火车上的失踪案。她可能把陈东方和雷海琼藏在一个装货的大箱子里,带回了S市。”
“大箱子,那不会把人闷死吗?”莫兰随口问道。
“货车车厢里如果没专人看管的话,就算他们钻出箱子应该也没人会知道吧。”高竞的嘴巴里唧唧呱呱在嚼着什么,“对了,你那边呢?有没有去找过王雪?她怎么说?”
“嗨,我的收获可大了,可我不想说了,快累死了。”莫兰仰天躺倒在自己的床上,一顿饭吃得她精疲力竭,她此生最讨厌吃应酬饭了,更何况还有坏消息,“你不知道,我待会儿还得出门呢。”
“都快十点了,你上哪儿去啊?”他问道。
“姨妈病了。刚才表姐打电话来,说十五分钟前姨妈让救护车接走了,所以等会儿我们马上就得去医院。姨妈有乳腺癌,前两个月一直在做化疗。”
“你爸不是神医吗?”高竞没心没肺地说。
这算什么话?
“我爸是神医可不是神仙!你说什么呢?不理你了!”莫兰说完这句就想挂电话,但犹豫了一下,又没挂上,“明天有空吗?明天我妈应该会在医院陪我姨妈。”她不太情愿地问。
“哈哈,好啊。几点?在哪儿?”高竞兴高采烈地问。
这时,莫兰听到母亲在门外叫她,连忙答应:“知道了,马上就来。”她把电话移到嘴边,悄声道:“明天上午九点半,我们在青风中学门口碰头。记住,别吃早饭。”
“好,我不吃,到时候我们一起吃。可是,为什么要在那里碰头?”
“这地点是凌珑定的,她约了一个人来见我。我觉得她对这案子好积极哦!”莫兰还想说说她对凌珑的整体印象,就听到母亲的外屋尖叫起来:“中玉!中玉!这是……”
莫兰顾不上高竞了,赶紧挂上电话,奔了出去。
一个陌生人在客厅的门口正跟父亲说话。他手里牵着一根绳子,莫兰顺着那根绳子朝后望,立刻眼睛一亮——那里有一条黑色的大狗。
“警长!是警长!”她兴奋地叫起来。
警长精神不济,但还是抬起眼睛忧郁地瞅了她一眼。一定是父亲的药起了作用。她想冲上去摸摸它,母亲却惊惶失措地拉住了她。
“别碰,当心它咬你,万一它有狂犬病……”
父亲转过身来朝母女俩瞥了一眼,笑道:“它什么病也没有,健康得很!今后它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从明天起我会负责教育它。”
“它……它……”母亲似乎还没法接受这个现实,“不是说它下星期才来吗?”
父亲没理会她的诘问,说道:“你们两个不是要去医院吗?你们先去,我安顿好它就来。”接着,他热情地跟那个男人握手,“谢谢你,这么快就把那家伙搞定了。你给他挑了条什么狗?是不是叫阿雷的?”
“没错,就是阿雷。”
“阿雷怎能跟警长比?”
“那当然。呵呵,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怎么也得把最好的狗留给你!”那人眉开眼笑地说,“放心吧,警长到了你家,就算是给你家上了三保险了。”
“那碧青到你家呢……”老爸揶揄道。
呀!难道这就是暗恋王碧青的人?莫兰禁不住多看了这人两眼。
46
陈牧野顺着墙根走到他最初爬进来的地方,身子向上一跃,双手正好攀到围墙的上方。他熟练地向上一撑,等整个身子翻过墙头后,便纵身向下一跳,正好稳稳站在地上。
他是听从了王雪的劝告,等女佣走后才离开的。他可以肯定院子里没人,王家除了王雪也没有其他人,所以,当他在墙外立稳时,完全没料到有人会站在他的背后。那个人拍了下他的肩,他刚回头,就看见几个男人像黑夜里的影子一样从四面八方朝他扑来,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瞬间被按倒在地。
接着,有人抓着他的头发,迫使他本来低着的头朝上仰起,一道手电光照在他脸上,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是陈牧野吗?”其中一个问道。
“是他,是他。”有人答道。
“再问问。”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有人狠狠推了下他的头。
“是不是陈牧野?”
“是。”他低声答道。
“到底是不是?”有人又大声问了一遍。
“是。”他又回答了一遍。
这似乎终于说服了其他人。手电光消失了,他被从地上揪了起来,推推搡搡地朝前走去,一辆警车已经等在路口了。他的头脑异常清醒,知道自己的处境,在经历过短暂的逃亡之后,警察终于还是抓住了他。只是他想不明白,警察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王雪虽然不是他的朋友,也不喜欢他,但应该还不至于会告发他。那又会是谁告的密?他绝对不相信警方会从音像店附近的小街一直跟踪他到这里。如果是这样,他们怎会容忍他在王雪家待这么久?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冲进来抓他?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躲在墙角候着他?
“陈牧野!”一个声音在他脑门前响起。这已经是在十几分钟之后了。
他在审讯室里慢慢抬起了头,在经过刚才的手电照射之后,他现在仍觉得眼前泛着一片片白光,压根儿看不清面前坐着的是谁。
“嗯。”他答应了一声。他知道身处一个四面写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字样的地方时,至少在态度上应该表现出坦白的诚意。
“你叫陈牧野吗?”
“嗯。”
“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他当然知道,不过,他宁愿等着对方先开口。
“不知道。”
“你刚才去哪里了?”
“刚才?”
“陈牧野!老实点!”对方擂了下桌子。
他故意抖了下肩膀。
“我去了一个有钱人家。”
“那是谁家?”
“不知道。只是以前送快递时去过。”
“你今晚干吗去那里?”
“没什么,就是去看看……我对他们家挺好奇。他们家有钱。”他改变了一下坐姿,好让自己感觉舒服点。他明白警方希望他谈什么,但是俗话说,太容易上嘴的肉不香,怎么也得先绕几个弯才是。
“去看看?你去看什么?”对方的声音很严厉。
“看看就是看看呗。看看有钱人跟我们这些穷人有什么不同。看了之后,觉得还真的不一样,人跟人的区别真不是一般的大。”他笑了,看见对方似乎有再次拍桌子的欲望,便立刻又接上了口,“其实我认识那女的。我是说那个漂亮的小姑娘。”
对方的怒气被他的新信息压了下去。
“接着说。”
“我八成是有点喜欢她吧,所以每次送完快递,就多看她一眼,她真的是美若天仙,所以今晚我也是想看看她……我在她房间待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