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纸刊载,临渝警察学院教授犯罪心理学的资深教官陈子明不啻是现代的福尔莫斯,他不但拥有明晰的逻辑推理能力,而且还具有极其深邃的洞察力,近些年来,本市多少疑难案件看似山穷水尽、迷雾重重,但在子明老师的剖析之下,立刻变得柳暗花明、简单明晰起来!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看似毫无头绪,但他一旦介入,就会立刻轻易化解。
王志伟思忖道,能不能请陈子明出手来侦破此案呢?
但他立刻又想到,陈子明是一个名人,各地警方找他协助破案的事情势必很多,他还有空闲时间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吗?可是,本公司的这起失窃案所涉金额巨大,况且案情蹊跷而离奇,说不定会引起他的兴趣也未可知呢!
王志伟突然想到,自己的一个高中同学刘尚明就在临渝警察学院工作,好像是在总务处担任科长,为什么不找那同学代为介绍呢?
想到这里,王志伟突然来了信心!
已经是晚上Il点半左右了,位于西郊外蜀山脚下的临渝警察学院宿舍大院内早已是一片漆黑,唯有陈子明的宿舍窗户仍然亮着灯光。陈子明斜靠在客厅的长沙发上,一边抽着烟,一边在闭目沉思,他面前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早已经盛满了烟头。
陈子明现在正在思考的,乃是临渝市伟富医药品贸易公司最近发生的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盗窃案。
李毅然悄悄从厨房端来一杯热茶,轻手轻脚地放在老师面前的茶几上,但陈子明好像完全不曾理会,此刻,他的全部神志似乎完全沉浸在那离奇的案情之中。
李毅然又重新回到办公桌前,继续阅读该案的案卷。
今天上午,警院总务科的刘科长特地来找陈子明,说是受一位老同学之托,央求子明老师抽出一些时间,参与该案的侦破。陈子明近来一直较忙,对于一般的盗窃案,他是根本就不会接手的。可是当他听取了该案那离奇的案情后,却突然来了兴趣,当即应承了下来。
刘科长喜滋滋地离开后,陈子明立即打电话给李毅然,要她前往北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调取该案的所有案卷资料。刑警大队长罗志刚虽然并非陈子明的学生,但他对于这位名闻遐迩的警界前辈已是仰慕已久。此时听说子明老师愿意介入此案调查,他顿时倍感振奋!因为他明白,能够有幸在这位前辈身边聆听教诲,岂不是难得的机遇?于是他立即携带所确‘案卷资料,随着李毅然一同来到陈子明的宿舍。
听了罗志刚对案情的大致叙述后,今天下午,陈子明对该案的所有案卷进行了仔细的阅读和研究。经过弭三思考,他总结出以下几个要点:
9月12日晚上6点半以后离开公司的人只有陈玉才与王志伟,而他们都不曾携带任何可疑的东西出门。由于公司围墙上端安装有红外对射防盗报警系统,而且整个围墙并未发现任何被破坏的痕迹,所以窃贼夜间翻越围墙或是在围墙上打洞将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传递出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公司南面的大铁门9月13日上午7点30分打开,而根据公司办公楼门口的监控录像,从9月13日上午7点半到下午4点20分为止,离开公司的人员共有26人,其中18人为公司员工,另外8人似为客户,其具体身份尚未加以调查。但是,根据监控录像资料,他们每一个人在走出公司大铁门时都不曾带有足以装得下那玉壶春瓶的提包。
9月13日下午4时半开始,警方对公司的每一个房间都进行了详细的搜查,包括所有的仓库和各部门的办公室,甚至于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以及财务部办公室也都被彻底搜查,但是那神秘的玉壶春瓶仍然不见踪影。
根据以上几点,9月12日晚6时30分至9月13日下午4时30分,并没有任何人将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带出公司院外,可是公司内部的彻底搜查也并未发现那玉壶春瓶的踪影。因此,从表面迹象看来,那玉壶春瓶似乎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可是,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又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除了王志伟与陈玉才之外,公司财务部的赵经理与徐会计9月12日下午5时左右曾来到总经理办公室,将600万元的现金支票亲手交予德云古玩轩的刘德云,他们俩也曾亲眼看着那玉壶春瓶就放在王志伟的办公桌上,而且还着实观赏、赞叹了一番!因此,那玉壶春瓶的存在应该是不容置疑的!可是,那宝物到底到哪儿去了呢?
另外,昨夜12点半有人在公司附近燃放爆竹也的确令人感到蹊跷,陈子明的直觉告诉自己,此事必然与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的失窃有关。照此推理,当时窃贼理应还在公司之内,而外面燃放爆竹的人只是与他配合行动。但当时那窃贼究竟在于些什么事情呢?依然不得而知。陈子明不由得有些儿焦躁起来。
案情似乎陷入了一个无法解释的悖论: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已经不见了踪影,但它又似乎无处可去!
那么,那宝物究竟到哪儿去了呢?
陈子明明白,越是疑难的案件,越是不能心焦,必须静下心来,逐一理清思绪。他索性掐灭了烟蒂,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起步来。
陈子明思忖道,这起案件应该存在着两条主线:其一是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的具体下落,其二则是那窃贼的行动踪迹。既然那玉壶春瓶的下落目前似乎无迹可寻,为什么不改弦易辙、另辟蹊径,转而探讨那诡异窃贼的行动踪迹呢?
陈子明开始研究推敲那窃贼的具体行动轨迹。
第一个问题是,那窃贼首先必须从总经理办公室的铁皮外文件柜里盗取那玉壶春瓶。那么,他究竟是何时进入总经理办公室、实施盗窃的呢?
倘若王志伟和陈玉才并非监守自盗,而且他们俩也都不曾说谎,那么,窃贼进入总经理办公室盗取那宝物的具体时间就应该是9月12日下午6点‘40至7点10分之间。那时候,陈玉才曾外出就餐,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第二个问题是,窃贼是何时离开公司大院的?
难道是等到夜里12点半,院外燃放爆竹之时,他试图乘机逃脱?可是,警方对现场进行的多次勘察结果表明,由于公司安装了非常完备的报警系统,窃贼在夜间是根本不可能翻越围墙或是大铁门的上端而安全离开公司大院的。因此;窃贼很可能是在翌日,也就是9月13日上午,当公司大铁门被打开之后,假装成客户,堂而皇之地离开公司的!
陈子明终于获得了一个重要结论:9月12日下午6时之前,窃贼已经进入到公司里面,然后悄悄地藏在某个秘密地方。在晚上6点40分至7点10分趁陈玉才出门吃晚饭之际,他偷偷进入总经理办公室,盗出那元青花龙纹玉壶春瓶,又重新回到他原先藏身的那个秘密地方。而等到翌日天亮之后,他很可能假装成普通客户模样,悄悄混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