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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术学校以全校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毕业后,我并没有如想象中那样顺利地进入梦寐以求的警队。我除恶惩奸的理想,在父母亲一次又一次求爷爷告奶奶般的奔走无果后,宣告破灭。
那段时间我很彷徨,找不到出路,只能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家里乱转,我觉得很没劲。
有一晚我睡到半夜醒来,感觉很无聊,便趿着拖鞋想下楼去买两罐冰啤酒,有冰啤酒卖的便利店在我们小区的后面,为了省时间我从旁边一条小巷子里穿过去。
走了不到100米,我就听到前面有尖叫声,是女声,听得出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之后发出的。我下意识地快步走过去,就看见昏暗的路灯不远处,一个男人握着一把半臂长的尖刀架在一个女人脖子上,我马上意识到遇上劫匪了。
打量了那个男人两眼,我就知道他不是我的对手。我一记漂亮的飞毛腿准确无误地将男人手上的刀踢落在地,再使出一个擒拿手,对方就被我压住动弹不得。
女人感激万分地夺回被男人抢过去的包包,不停地向我道谢,口口声声叫我英雄,当她知道我是睡不着出来买啤酒时,立即从钱包里掏出三张百元大钞塞进我手里,我推搪不过只好收下了。
女人告别的时候一路走一路回头,频频向我挥手示意,她那种无限膜拜的眼神极大地满足了我想做英雄的成就感。
那晚我一边喝啤酒一边回味,原来进不了警队,也可以有机会做英雄的。
做了一次英雄,我似乎上了瘾。接着我连续几晚都故意半夜抄近路去买啤酒,可惜再没遇见过意外发生。
我不甘心无功而返,有一晚,我另辟蹊径,找了一条也是我们家小区附近人迹较为稀少的小道。这个城市布满了很多类似这样的小道小巷,这些都是罪案频生的最佳地点。
我在那条小道上潜伏了两晚,都没遇到什么意外。第三晚接近凌晨的时候,终于有状况了。我发现了一个男人,他不远不近地跟着前面一个女人。根据我的直觉,我肯定男人对那个女人是有企图的。
走了约200米,男人左右看看,大概觉得周围没人经过是动手的好时机,便把手伸进兜里,摸出了一把尖刀。尖刀闪电般地抵在女人腰中间,女人啊的一声,男人怕她的叫声惹来警察,伸手捂住了她的嘴。
我冲了出来,赤手空拳就制伏了歹徒。打斗的过程中,我的T恤衫不小心被对方的刀划破了一道小口,渗出一点点血水。
歹徒自知不敌,被我踢掉手中的尖刀后就仓皇而逃。
惊魂未定的女人扑通一声就跪在我的脚下,拉着我的衣角大声哭泣,似乎是受惊过度了。她的情绪恢复正常后,看见我受伤了,马上就从钱包里翻出一叠钱说要给我看医生。
其实这点皮外伤,只需上点红药水就可以了。但不知为何,我没有拒绝。
那叠钱很有温度地躺在我手掌心里,粉红的色泽给了我极其强烈的视觉冲击,电视上不也常有这种情节吗,被绑架或被抢劫的人总在心里不停地祈祷,祈求出现一个英雄将自己搭救,就算付出全部身家都在所不惜。
对于一个能将你从危难之中解救出来的人,给他一点报酬,没人会拒绝吧
就这样,我在有意无意之间,接受了这样一种现实:做一个既能赚钱又能守护别人的英雄,既不为难自己,也有益于他人。
从那天起,我便开始了自己昼伏夜出的英雄生涯。但我这个英雄是有偿的。
我每晚天黑后就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小巷子,人烟越稀少的地方我就越容易出现。我用警犬一样的眼神注视着那些黑暗的角落,等待着罪案的发生。
我这么说你可能会觉得我很残忍,事实上我无力阻止别人犯罪,但我可以帮助那些受伤害的人,在他们遇难的时候,我就会“挺身而出”,救了受害者,我就会得到报酬。
但我可以说,每一次行动,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我是拿命去拼的,我认为被我救的人都应该理解我。
可有时候,并不是所有被救过的人都愿意投桃报李,有一次我就遇到过那样一个吝啬的男人。当时我刚好经过那片荒废的工地,看见他和另外一个穿黑衫的男人抢夺着一个包包。包包的形状一看就知道里面装有手提电脑。我断定黑衫的男人是贼,他的脸上有种凶神恶煞的戾气。
这种不怕死的贼最难对付,我费了好一阵功夫才把他给摆平了。男人见贼走了松了口气,很没诚意地随口说了声“我赶时间”就想走。我当时很生气,就算他不打算报恩,最起码也应该说声多谢吧。
我伸臂拦住他,假意开口说我没钱坐车了。他竟然不屑地说,你都没钱坐车了还逞什么英雄?
我气得肺都要炸开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恩将仇报的贱男,我冷冷地威胁道:不给点坐车钱,那我之前的力气不是白使了?信不信我把那贼叫回来?
他吓得打了个哆嗦,手脚极不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50块的钞票递给我。
他走的时候嘟囔了一句:这跟打劫有什么两样
我很想捶他,这当然跟打劫有分别。打劫的人会谋财害命,我是救了人后才拿钱,这两者之间有本质上的不同。
在那两年里,我用我矫健敏捷的身手救过无数的人,也见过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漂亮时尚的女孩子最容易成为歹徒下手的目标。
有些女孩子被我救后很崇拜我,向我要了联系电话,有几次我还遇到主动投怀送抱的,可我从来不为所动。
从来没有拍过拖的我,在内心深处,为爱情留着一片圣洁之地。
直至我遇上小芸。
我也弄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迷上小芸的,说漂亮吧,我见过漂亮的女孩儿也不少;论身材,她也没有特别火辣性感,可是她的眼睛很有味道,像会发电似的,她只瞟了我一眼,我就麻酥了,没意识了。
所以我替小芸把包包从那个贼人手上夺回来后,破例地第一次拒绝了她给我的报酬。我将她递过来的两张100块人民币推回给了她。
小芸马上展开甜美的笑容,眼睛发亮地盯着我说,你一定是便衣警察吧?怪不得你身手这么好,又这么正直。
出于一种虚荣心,我没有否认。我对小芸说这段路最近不太平,如果她不反对的话,我可以护送她回家。
小芸再次向我露出感激的笑容。
一路上,我问了小芸很多话,她有问必答,我便知道了她的真名,她工作的公司,还有她住的地方。她说她是杭州人,在这里工作了两年,和同事合租一个两房一厅的套间。她母亲数次让她辞职回去相亲,说男方的条件都很不错,可她都推辞了,因为她有自己的理想。
我听得热血沸腾,想不到喧嚣的都市里还有着和我一样坚持理想的人。同时在我的内心缱生出一丝希望:这么坚持原则的女孩子,一定是视爱情如生命的纯洁女孩儿。这种女孩儿,不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对象吗?
依依不舍地在小芸楼下与她告别,那晚,我被体内奔腾不停的荷尔蒙给折磨得失眠了。
受不了相思的折磨,一个星期后,我去了小芸的公司楼下等她下班。
我看见小芸出来了,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个衣着很光鲜的女孩子,应该是她的同事。她们一路走一路说笑,我走近她,发现她看了我一眼,却装出一副不认识我的样子。
我心里是不舒服的,隐隐作痛的,她摆明了是过河拆桥的那种类型,这种都市小白领的白眼病是很严重的。
我很清楚自己和她之间的距离,可要命的是我偏偏忘不了她,我怀念那晚送她回家的路上,和她月下漫步的浪漫,我很想重温那种感觉。
但我也知道,如无意外,小芸是不会理睬我的。
单恋的冲动,让我做了一件极为疯狂的事。我打电话联络了以前武术学校的一个师弟,我打听到最近小芸公司频频要加班,让他到时假装抢劫小芸,然后我英雄救美。到时小芸一定会加深对我的好感,说不定还会改变她的观念。
师弟很爽快地一口答应了。
我按照和师弟约好的时间,埋伏在小芸必经的那段小路转弯的阴暗处。晚上11点多钟,小芸出现了,高跟鞋快速地踩在水泥地上,由远至近,发出尖锐的哐哐声。我很紧张,屏息等待,一秒、两秒、三秒……在我数到一百多秒的时候,一个蒙面的男人突然出现,将她堵住了。
我一阵惊喜,但并没有随即跳出来,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但是我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妥,那男人似乎很猴急,两只手一直不停地进攻小芸的胸部。没几秒钟,小芸的内衣就被扯出了半截,我发现事情不对劲儿了。这男人不像是我师弟,因为我只叫师弟假扮劫匪,但眼前这个男人明显就是个色狼。
在他把小芸扑倒在地并压了上去后,我跳了出来,很有气概地大喝一声:住手!
男人回头看我一眼,很镇静地摸了摸腰间:要管闲事还是要命啊?
我以为他恐吓我,不屑地看了一眼他腰间鼓起的地方,但我马上就疲软了下来。因为他的上衣和裤子中间露出一截形状可疑的东西,是一把枪的枪管。我在武术学校的时候也偷偷玩过一阵子枪,我一眼就看出这把枪不是假枪。
我迟疑了,小芸见我停手,不停地用眼神示意我救她,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楚楚可怜的眼神让我不忍心去看,我别过头夺命而逃。
这是我将自己当成英雄后的第一次受挫,那种落败感让我很难过,我后来才知道师弟那晚没空,想打我电话通知我却打不通。
事发后第三天早上,我还在床上酣睡,就被人从床上拎了起来。
是警察。
原来小芸在我逃走后被那个色狼给强奸了,她报了警,我的弃之而去让她气愤不过,因为从头到尾,她都以为我是便衣警察。她还在她的微博上发了一个题为“便衣警察见死不救,枉为人民英雄”的帖子。
这张帖子在一天内引来了很多博友的关注,不断有人在后面跟帖。
这张帖子同时也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注意,因为如果真有人冒充人民警察,后果是很严重的。警方经过调查后,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于是我,作为这个城市的第一个有偿英雄,被捕了。虽然事后发现强奸案与我无关,并且我也没有亲口承认过我是便衣警察,于是他们放了我。但我做英雄的理想,已经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
最最滑稽的是,直到很久之后我才偶尔得知,小芸所谓的理想,原来是嫁个有钱人。
真让人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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