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三曾是天水市关西一带的老大,可是因为打架伤人,被判了7年徒刑。
出狱后,廖三决定不再过那种打打杀杀的日子,他找到一个在旅游杂志当主编的同学,在同学的杂志社当起了摄影记者。
这天,廖三接到了主编同学的电话,让他去一趟云南,拍一组以景颇族风情为主题的照片。当他收拾行囊,准备启程的时候,他的发小邱子明突然拿着一张银行卡找上门来,说让他帮忙干掉自己出轨的老婆马丽丽和奸夫王成鑫。
廖三坐牢时,邱子明经常去监狱看他,并给他存钱送物,廖三对他十分感激。如今邱子明来向他求助,廖三哪能推辞?但他觉得邱子明太冲动,决定先劝劝他。可他劝了半天,邱子明仍是油盐不进。
廖三没有办法,只得接过了邱子明的银行卡,说:“杀人不像杀鸡,你得有耐心才成!”
根据邱子明提供的消息,马丽丽离家出走后,便和王成鑫一起回了老家滨城市,廖三在滨城市有朋友,找到他们两个人的行踪,首先需要一段时间,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两个人干掉,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廖三想请邱子明陪自己去一趟云南,完成景颇族风情的系列摄影。要知道,杀人的事情一旦暴露,廖三很有可能去吃枪子,他就完不成杂志社交派的任务,对不起朋友的事廖三不能干。
廖三杀人都帮着邱子明干了,若邱子明不陪廖三去云南完成任务,这就显得不近人情了,邱子明和马丽丽有一个2岁的女儿,邱子明将女儿送到了自己父亲的家里,随后买了一张车票,跟着廖三坐火车来到了西双版纳。
这期杂志要做的专题是景颇族的八大名菜,舂菜、焖菜、拌菜、烧烤、鬼鸡、比撒、竹筒菜和煮杂菜。
廖三对这八大名菜一路拍下来,邱子明也是一路吃了下来,可是邱子明心里有事,完全是一副食不甘味的样子。
这天廖三拍完了鬼鸡的制作过程,端着一盘鬼鸡,来到了餐桌前,对邱子明说:“这道菜爽口开胃,你一定要慢慢吃!”
鬼鸡这道菜源于景颇族杀鸡祭鬼的习俗,该民族在每年放水、撒种、栽秧,以至稻谷进仓库的一系列农事活动中,都有祭祀活动。
鬼鸡被当作供品献祭后,当地人就会将煮熟的鸡晾凉后撕碎,佐以剁碎的姜、蒜、缅香菜、柠檬汁等配料制成美味佳肴。后来,这道美味的“鬼鸡”端上了饭桌,成为款待客人的上好佳肴。
邱子明本是个白领,生活条件优越,祭祀的鸡他根本就不想吃,可是架不住廖三一再撺掇,他就拿筷子吃了一口,这鸡丝鲜香脆劲,又辣又酸,竟让邱子明舌尖的味蕾一下子苏醒了过来。
邱子明的老婆留下一封信,然后跟人私奔了,他咽不下这口气,决定雇凶杀人。邱子明心头有火,他一天到晚,连饿的感觉都没有,谁知,鬼鸡的味道竟如此之好,竟让他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邱子明一口气吃下了三碗白米饭,当他打着饱嗝的时候,廖三摄影的工作也完成了。廖三放下照相机,拿起了手机,让邱子明看刚刚接到的一条彩信,这条彩信是一张模糊的照片,照片显示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正手拉着手在逛夜市。
邱子明瞧着那个模糊的女人身影,有些像自己的妻子马丽丽,但由于太模糊,让人不敢确定。廖三说:“我那个滨城市的朋友正在调查,估计过几天就有准信了,一旦有准信……”廖三讲到这里,手掌一挥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廖三完成摄影任务后,他在网上将拍来的照片传给了杂志社,然后和邱子明坐火车回到了天水市。
两天后,邱子明接到了廖三的电话,说他已经确定了马丽丽和王成鑫在滨城市的住处,廖三要过去干掉这两个人。邱子明也要一路随行,亲眼看着马王二人是如何毙命的。可是廖三却一瞪眼睛说:“杀人不是看戏,你要不怕被警方抓住了小辫子,尽管跟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