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得从李伟民因盗抢犯罪,刑满出狱时说起。他的那位在某区机关当干部的母亲急于为他“恢复”合法身份。以解决婚姻、就业等问题,就托关系为他“办”了个身份证。但是,办证时没有按李伟民的实际情况申报,而是作了篡改。李伟民生于1953年5月23日,却篡改为生于1957年8月4日;李伟民从未在小南街二段模范里13号居住过,却硬是在身份证上编造了那个住址。这样,身份证虽然是真的,但其内容却是假的实质上还是个假身份证。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能说李伟民的长辈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好好做人,但他们的这一错误做法确实坑害了他。有了这个假身份证,李伟民可以怀着侥幸的心理,像“隐身人”似的一次又一次实施犯罪,作案后又隐藏得很深,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设置了障碍,逃避打击。
毫不夸张地说,那张假身份证成了他实施犯罪的工具。试想:如果没有这样一张假身份证,他敢在杀害于婕的同时,大着胆子拿着身份证到银行取回“一卡通”吗?而今,李伟民重罪在身,面临着法律最严厉的惩处,那位当初为他办了假身份证的母亲悔不悔呢?
案件转到案审科,由老预审员粱忠学主审,郭来增配合。案审科科长李跃群、副科长李恒志与两位预审员认真分析了李伟民的人生经历和犯罪心理,以及他被抓后的表现,认为:虽然他对杀害于婕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由一只“雷达”牌手表为线索,被迫交代了杀害按摩小姐吴月的犯罪事实;但是,他的交代还是不够彻底的,很可能尚有隐藏更深的余罪需要攻心斗智,下苦功夫深挖。
梁忠学是位很有经验的预审员,他在对李伟民讯问中,善于观察和分析,耐心地做说服开导工作,打消他“反正再怎么交代也是死罪了”的消极抵触情绪,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彻底交代罪行,以求对社会有个交代,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安宁。
预审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梁忠学等预审员并未到此止步,他们乘胜追击,继续深挖,又迫使李伟民交代了女司机刘莹和邵小兰及在昆明的三叶饭店、武汉解放公园玩的四起凶杀大案。
1994年12月,正在经商的李伟民到云南昭通联系天麻花生乳的业务,在从昭通开往昆明的大客车上,他认识了结伴而行的一男一女。男的40来岁,女的二十五六岁。李伟民胡侃神吹,对那个年轻女人大献殷勤,建议他们和他一起住进昆明的三叶饭店。在后来的交往中,李伟民使出浑身解数,讨得那个女人的欢心,居然把她的那个男友气走了。李伟民把自己的房间退掉,与那个女人住在一起。第四天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