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结果出来了,邓子谦死于4月27日晚上9点半至11点半之间。警方调查了邓文宣、寇思琪、刘俊三人在案发时间的去向,得知:邓文宣从晚上8点多开始就和朋友在酒吧喝酒,一直喝到11点多才离开,他的朋友和酒吧服务员都可以为他作证;寇思琪当晚在她的新男朋友家留宿,据她男朋友说,他们一整晚都在一起,寇思琪没有离开过,但她男朋友睡熟后她有没有偷偷离开,还不能确定;刘俊那天晚饭后出去散步,回家时10点多一点,散步期间曾经在学校附近的马路边看人下了一会儿象棋,当时是晚上9点左右,之后的时间一直在散步,没有人证。
林琅打着哥哥的名义去见了给邓子谦做尸检的法医。据法医说,检测尸温时,是4月28日上午9点半,当时测得直肠温度是28。5度,室温是18度,根据牛顿冷却定律推算死亡时间为11小时,也就是27日晚上10点半左右;邓子谦胃内仅残存少量青菜纤维,十二指肠内含有食物残渣,据此推测为进食后4-5小时后死亡。据邓子谦的前妻说,邓子谦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晚上6点左右进餐,前后误差不会超过半小时。那么他的死亡时间应该在10点到11点之间,这和尸温的检测结果一致,所以最后断定邓子谦的死亡时间为4月27日晚上9点半至11点半之间。
“能确定他胃里的青菜是哪种蔬菜吗?”
“可以确定,是芹菜。”
林琅提出再去邓子谦的家里看一看。到了邓子谦家,林琅径直走到厨房,发现垃圾桶那张超市的购物小票还在,便把它收进衣兜。
林琅又走到书房,在书架旁边的一个置物盒内找到一个遥控器,因为置物盒没有盖子,遥控器上已经落了一层灰尘,但是有几处的灰尘却被蹭掉了。林琅用纸巾垫着,把那个遥控器装进证物袋,交给哥哥,说道:“你把这个带回去检查一下上面的指纹。”
当天下午,林琛就打电话给林琅,说在遥控器上发现了两个人的指纹,其中一个是邓子谦,另一个人目前还不能确定,他已经派人把几个涉案人员都请到公安局验证指纹,结果很快就能出来。
林琅听完哥哥的话,兴奋地说:“谜团马上就要解开了。”
林琛放下电话,派人到林琅就读的医学院,把林琅接到公安局。
涉案人员都到齐了,林琅扫了一眼众人,清了清嗓子,说道:“勘察现场时,我在邓教授书桌上发现一首咏花的诗。砚台里墨迹未干,明显刚写不久。可是邓教授家里根本没有花草。而隔壁黄教授家的阳台上就有一盆昙花在那天夜里开放,所以邓教授应该是看到邻居家的昙花之后才诗兴大发,写下了那首诗。花开的时间是午夜12点左右。他写这首诗的时间,应该已经过了午夜12点钟。”林琅此言一出,大家都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难道尸检结果会出错?
林琅看出了众人的疑问,说:“那天我在厨房里发现了一些青翠的芹菜叶和一张超市的购物小票。购物小票上的结账时间是4月27日晚上7点15分。那家超市距离邓教授家并不远,步行的话,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骑自行车则需要5、6分钟,做饭大概需要半个小时。由此可以推断那天邓教授吃晚饭的时间是在晚上8点钟左右,比平常推迟了两个小时。如果按照消化食物来判断,他的死亡时间也应该顺延两个小时。”
“可是尸温呢?你怎么解释尸温?”问话的是林琛。
“法医推算死亡时间是按照室温18度算的,没有考虑到温度改变的情况。如果凶手杀人后,用空调将室温调至13度,第二天一早只要再回到案发现场把空调关掉,让室内恢复到18度。这样一来,即使死者只死亡了9个小时,测算结果却是11个小时。”
说到这里,林琅在各人脸上扫了一眼,其中一人神情有些紧张。林琅微微一笑,冲那人说道:“空调遥控器上的指纹是你的,邓文宣先生。那晚你故意去找邓教授,拖延了他吃饭的时间,之后又去了酒吧,借此制造不在场证明。”邓文宣脸色苍白地辩驳道:“我经常去叔叔家,在遥控器上留下指纹并不奇怪啊!”
林琅咯咯一笑,说道:“在本市,一般只有夏季才会使用空调,春秋季节气候宜人,不需要开空调,冬天则使用暖气取暖,所以空调遥控器才会被邓教授收入隐蔽的置物盒里,并且上面已经落了一层灰。你是去年11月份从美国回来的,到现在为止,在正常情况下都不会用到空调遥控器,上面却留下了你的指纹,请问,你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空调遥控器的呢?”
邓文宣无奈地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