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凶案
弗兰克是个惯偷,假释出狱后仍旧没改掉恶习,每回钱不够用的时候便出远门偷点财物。
这回,他瞄上了杰斐逊镇购物中心里的一家酒品商店。趁着午夜时分,四处无人,他悄悄溜到了后门,开始撬锁。突然间,他听到远处传来汽车驶来的声音,以为是巡逻的警车来了,立马猫腰躲进阴暗地带,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汽车拐弯开进酒品商店后面的小巷,缓缓驶过商店的后门。弗兰克见到这辆车不是警车,这才松了口气。
汽车继续向前驶出二十来英尺,突然停下,右前车门被人推开。弗兰克听见车内传来吵架声和扭打声,很快一名男子滚下车。男子刚要起身,一记枪声响起,男子中枪后倒在地上,接着,汽车内伸出一只手,将车门拉上。当这辆车扬长而去时,弗兰克发觉自己下意识地盯住了车尾的车牌。
等到汽车开远后,他冲向男子倒地的地方,拿手电筒照着察看,男子大概三十来岁,前胸中弹,已经没救了。
弗兰克竟然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可是他不能去警局报警。他已经有两年多没见过假释官,如果报了警,让假释官知道他在哪儿,弗兰克一定会被送回监狱。思量之下,弗兰克觉得忘掉整件事、赶紧离开这个小镇才是明智之举。
回到市区里的公寓后,弗兰克喝了杯烈酒,上床睡觉,可怎么也睡不着。那名死者的模样和那串车牌号码似乎已经牢牢地烙印在他的脑海里。他使劲想忘记,但怎么也忘记不了。
尽管弗兰克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多了去了,但杀人还是头一次见着。假如就这样让杀人凶手逍遥法外,他的良心会十分不安。
最终,他爬下床,戴上手套,写了封信:
敬爱的警长:
昨夜,我在杰斐逊镇目睹了一名男子被人枪杀。具体地点在购物中心那家酒品商店的后门小巷里。
出于个人原因,我不能直接报警。但我记下了凶手所驾驶车辆的车牌号码,可供警方破案时用。号码为C45-871。
一个公民
弗兰克填好信封后,出门寄出了这封给杰斐逊镇警长的举报信。他心想,现在就看警长怎么处理了,反正他已经尽了身为公民的义务。
再访小镇
一个月之后,弗兰克手头又有点紧,决定再去趟杰斐逊镇,从那家酒品商店里偷些值钱的玩意。
清早时分,他开车抵达了小镇,饥肠辘辘之下,走进了街边的一家餐馆,在柜台旁坐下,点了份早餐。
弗兰克忽然想知道上次的那宗命案警方调查得怎么样了,于是向女服务员搭话:“你们这个小镇真宁静,不过我听说前阵子不怎么太平?”
这会儿餐馆生意不忙,女服务员正愁没人说话呢,立刻接过话茬:“可不是嘛,就在一个月前,开修车行的鲍勃·詹森被人枪杀了。警方到现在还没破案呢!”
弗兰克蹙起眉头:“没破案?警方没抓到什么嫌疑人吗?”
“警方把镇子里半数居民都问遍了,什么线索都没有。也不知道是本地人干的,还是外地人作案呢。”女服务员说道。
弗兰克沉思起来,难道说那串车牌号码属于某辆被盗失车,警方的侦破进入了死胡同?还是当地警方压根没收到举报信?弗兰克觉得多半是信件被邮局寄丢了,他决定把好事做到底,再写一封举报信。
吃完早餐之后,弗兰克找了家文具店,购买了信封信纸和邮票,又借了支圆珠笔,当即写下第二封举报信:
敬爱的警长:
大约一个月前,我在杰斐逊镇上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给你写来一封信,说了有关事宜。信中包括那名开枪杀人的凶手驾驶的汽车的车牌号码。
可能,你没有收到我的上一封信。因此我再次写了封信给你。凶手的车牌号码是C4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