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凌薇不是凶手,主要有以下4个理由:第一,凌薇说她杀刘耀强的时候,是双手握着刀柄拼尽全力刺出的。而事实上,刘耀强被杀的时候,凶手是左手拉住了刘耀强右肩,右手持刀刺向刘耀强心口的,因此才在刘耀强右肩留下了抓痕;
第二,真正的凶手并没有清理现场的血迹,而凌薇却说她用刘耀强的衣服将天桥上下的血迹清除干净了,这说明她根本不了解现场的细节;
第三,大多数人家的大鱼缸都是在门厅中央摆的,能起到屏风的作用,凌薇想当然地认为张利军家的鱼缸也是摆在门厅正中央的,但事实上张利军家的鱼缸是摆在靠墙位置的,这说明凌薇当时根本没有到过现场,才会对这么明显的事情作出如此错误的描述;
第四,凌薇说她杀朱博文的时候,下手非常迅速,以避免朱博文遭受额外的痛苦,因为她是深爱朱博文的。可是经过法医检验,朱博文下体遭受了严重的殴打,几乎都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深爱朱博文的凌薇是绝不会如此对待朱博文的,显然伤害朱博文的另有他人。”
“可是既然凶手不是凌薇,那她为什么还要来自首?这可是杀人的大罪,一旦认定肯定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