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凑上去一看,吓了一跳。那是茴香酒吧的火柴盒。
“我,我不知道!”我开始语无伦次。
“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和他一起在茴香酒吧喝过酒?”高毅问我。他的眼光很冷很冷,仿佛狼眼在夜里放出的两道寒光。
“你,你怎么知道我昨天晚上去过茴香酒吧?”
“这盒火柴是我们从他的衣兜里发现的。我们的人因此询问了这家酒吧。俄罗斯酒保说看见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用英语谈得很投机。”
我想起来了,当时酒正酣时,这个男子要抽烟,却找不到打火机,我顺手拿起吧台上的火柴盒,抽出一根,替他点燃了香烟,然后把火柴盒塞进了他的口袋。之后,我还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口袋。我当时自以为这一套动作十分妩媚。
“酒保怎么知道是我?”我开始耍赖。
高毅向前一步,逼近我说:“俄罗斯酒保当然认识你。他还有你的名片。”
是的,我确实给过那个俄罗斯酒保名片。茴香酒吧里经常搞洋酒打折的促销活动。我给过俄罗斯酒保我的名片,告诉他,一有打折,马上用报火警的速度给我打电话。
高毅接着说:“他不但有你的名片,他还会说英语。昨天晚上,他断断续续听到了你们的谈话。你们在讨论如何杀死你的老板。”
“我,我……”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些回忆的画面迅速闪过我的脑海。也许,就是我和他一起杀死了老板宋达。对,他就是我的帮凶,否则,我一个人是无法处理尸体的。可是,这个男人又是被谁杀死的呢?难道是我和他一起先杀死了老板,并把老板的尸体转移到这里后,我再把他骗进办公室,把他推下了阳台灭口?
“但是,但是有这间办公室钥匙的人,不止我一个。”我的声音有些嘶哑,我还想辩解。
“我调查过了,根本没有人来推销印泥。你在撒谎。你为什么撒谎?”高毅冷冷地问。
“我,我不知道。”
“请把你的包给我。”高毅未等我同意就从我的手里拿走了包。
就在我庆幸已经把酒壶上血手印擦掉时,我想起了那枚戒指。可是,已经晚了。高毅已经把我的包递给了技术科的警察。
很快,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
在看守所里,我的酒劲一点点散去,可是在案发之夜发生的一切,仍旧像一场被剪辑得一塌糊涂的蒙太奇电影,在我的脑袋里断断续续地播放。我就算绞尽脑汁,也只能想起几小个破碎的画面。
第一个是我穿在房间里穿雨衣的画面。我逐渐记得,当时我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穿雨衣戴手套。他回答说这样才能避免留下痕迹。
然后是我从老板的手上摘取戒指的画面。是的。原因我此时也推断出来了:我想留个纪念。我真是愚蠢。
那个杀人的场面费了我很大劲儿。在我被关进看守所之前,我听到技术科的人向高毅汇报说,老板宋达的后脑曾被重物击中过,但不是致命伤。他是在被击中昏迷后,续而被窒息致死。他的身上,没有其他伤口。
那么,我怎么会有带血的手指?那又是谁的血?
我端详着我的双手,忽然看见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一个小创口。也许,酒瓶上本来就是我自己的血。可是,这个创口是怎么造成的,我却根本想不起来了。
那一夜,在看守所里,我通宵未眠。我越来越肯定,是我和酒吧里的男子一起在酒精的作用下,合谋杀死了老板。然后,我们把尸体转移到公司,替代了石膏像,制造第二天的轰动。后来,我把那个男子诱骗到我办公室的阳台,把他推了下去,杀人灭口。
是的,这一切都是我干的。我脑海中的记忆就是证据。我抱住头,觉得被警察抓住了,简直是罪有应得。
第二天上午一早,一名警员来抽取了我的血样。
中午,高毅和另一名女警察对我进行了审问。我当时已经彻底绝望。我决定无论法庭判我多少年徒刑,即使是死刑,我都愿意认命了。
审问很简捷,没有半句不相干的话。最后,高毅向我展示了一下几个证据:
证据一:他们在我的挎包里发现了老板的结婚戒指。
证据二:他们在悬挂尸体的T型铁架末端的一枚钉子上发现了血迹。钉子上的血迹和我的血型相符。
当时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酒瓶上会有我的血指印了。我一定是在将尸体架上铁架的时候,戳破了手指,后来又用受伤的手掏酒喝。铁证如山。
证据三:警方把我的照片拿给枫叶酒店的前台服务员看。因为我是熟客,她一下子就认出了我。我就是在宋达被害当晚入住顶楼6046房间的“梅艳芳”。和我一起入住的,还有我在酒吧认识的男子。当时我们大声地讲英语,所以服务员印象很深。
证据四:警方在6046的房间内发现用来击打宋达后脑勺的椅子。椅子上有他的头发。还有,在我房间的枕头上,他们也发现了宋达的DNA。我们先用椅子把他打晕,然后再用枕头闷死了他。
证据五:警方在我的手机里发现几个我拨出的电话记录。一个是凶杀前凌晨一点三十分,我打给我们老板的。我就是拨通这个电话让我们老板到枫叶酒店来的,然后行凶。
警方问我是以何种理由让老板立刻在深更半夜前往枫叶酒店的?我摇摇头。对于这个细节,我当时对老板说了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另外几个电话是我在尸体被众人发现后,偷偷打给茴香酒吧和枫叶酒店的。这表明,事发后,我做贼心虚。
“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女警员问我。
是的,不但证据确凿,而且对有些细节我还记忆犹新。这些证据把我所有零散的记忆都连贯起来了。我就是谋杀凶手。在我协助警方破案的时候,我蓄意隐瞒了凶杀的事实。
我无颜以答,只好根据自己的记忆片断老实交待,争取宽大处理。大约十分钟后,我交待完毕。
“哎,你怎么会这样愚蠢?”我突然听见高毅这样说。我想,他一定是指我酒后杀人。我把头低下来,沉默不语。
“你知道吗,你并不是凶手。”他的话,好像一个炸雷,在我的脑袋上空炸开。
“你说什么?”我急了,从椅子上蹿起来。
“坐下!”女警员对我一声令喝。
等我冷静下来后,高毅才说我也是受害者。真正的凶手设计了这场戏。他说:“凶手雇用了你在酒吧认识的那个男子,让他逗你喝酒,把你灌醉,引你上钩。凶手对你的行为习惯了如指掌。在你喝醉后,让那个男子提议一起入住枫叶酒店。然后,凶手用你的手机给你们老板宋达打电话,把他骗到枫叶酒店,随即将其杀害了。
“杀害宋达后,凶手摘下了宋达的戒指,放进了你的挎包。割破了你的手指,采下你的血样。接下来,凶手和其雇用的男子再把尸体运到公司,挂到展示厅,并把你的血样抹在铁钉上,栽赃于你。此后,凶手把那名男子推下阳台灭口,自始至终,你都在旅馆床上睡觉。”
“既然我不是凶手,我脑海中怎么会有那些栩栩如生的,关于谋杀的记忆?”我不明白,如果我没有参与行凶,我怎么会知道谋杀的细节。
“凶手用自己的手做模特,用摄像机录制了摘取戒指的片断。另外还录制了穿雨衣戴手套,用带血的手指拿酒喝的片断。凶手在你醉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把这几个片断用酒店的影碟机反复播放给你看,就是为了让你留下印象。”
听到高毅的解释,我仿佛在听天书一般。我不敢相信,我并不是凶手。我半信半疑地问:“这些,你又是怎么发现的?凶手是谁?”
“当一切证据指向你后,有几个细节让我十分困惑。首先,是谁替换了公司的监控录像?不是你。那时候你还没有喝醉,应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其次,你为什么要把戒指留在包里?还有,你留下的其他痕迹也过于明显,这里面有贼喊捉贼的味道。是谁在利用你?这个人,必须清楚公司的监控程序,必须知道你有酗酒的习惯,熟知你在茴香酒吧喝醉后一定会去枫叶酒店过夜。”
“凶手是一个了解我的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我喃喃自语,感到不寒而栗。
“对。凶手是一个熟悉你的心态和生活的人。我在公司里了解了一下,很抱歉,大家都说你平时毛手毛脚,很一般。但是,你们老板的太太却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最优秀,让你协助我们调查。”
“难道是她?范琳?”我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正是她。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把范琳的照片出示给枫叶酒店的服务员看。他当即确认范琳案发当晚也住在枫叶酒店,就住在6042。”
“我的隔壁?”
“是的。我们刚刚对她进行了审讯。她一开始拒不承认,后来,我们说枫叶酒店的服务员认出了她,她才全线崩溃。
“她说,别人都以为她红杏出墙,其实是宋达四下散布的谣言。真正乱来的人,是宋达。他和很多女人不明不白。他用她父亲所有的积蓄创办了这家公司。她也在公司的创立过程中和宋达一起打拼。可等到公司发展稳定了,他却提出离婚。他要甩掉她。
“当时创办公司的时候,她和她的父亲都十分信任宋达,就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加入股份。如果离婚,范琳只能得到一部分经济补偿,其他的,她一分钱也拿不到。公司是用她父亲一生的积蓄创办的。范琳咽不下这口气,才冒出了杀死宋达的主意。
“酒吧里的男人,是她在社会上雇用的。她观察了公司里所有的职员,偶然发现你有酗酒的毛病,就精心设计了这个谋杀计划,并且在凶杀过程中拍摄了部分细节,以便反复播放给你看,目的是把这些片断印入你的脑海,变成你自己的记忆,让你确信自己就是杀人犯。
“在你们入住6026房间后,她住进了隔壁。那时候,你已经烂醉如泥。她用你的手机拨通了宋达的电话,装出有点酒醉的声音,告知他,她已经同意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让他现在就到酒店来取。如果他现在不来,说不定她立刻反悔,撕毁协议。宋达中计,开车及时赶到。凶杀地点是在她登记的房间,也就是你的房间隔壁。她和她雇用的那名男子一起实施了谋杀。行凶后,他们调换了用来杀死宋达的椅子和枕头,把他的戒指放进了你的包。之后,他们反复播放录像给你看。就算你第二天没有录像上的记忆,你也被设计进了她设的局。警方只要按照她留下的线索侦查,最后都会把矛头指向你。
“因为她是老板太太,所以轻而易举地搞到了公司所有房间的钥匙。他们一起把尸体搬进公司。当时监控录像已经被她替换掉,所以保安们什么也看不到。她在酒店里就戳破你的手指,摘取了你的血样,然后把你的血抹到铁架的钉子上,留下证据。事成后,她把那个男子诱骗到你的办公室,把他推下阳台灭口。整个过程,你都没有离开过酒店,你在睡觉。”
4.后来呢
“后来呢?”你一直安静地听我讲述,这时才又发问。
“后来,我被释放了,并且参加了范琳的开庭审讯。范琳在走下法庭经过我身边时,把一个揉成团的小纸条扔到我的脚边。我悄悄捡起纸条,躲到僻静处摊开看,上面写着:你以为那一夜,你真的全然酒醉没有参与谋杀吗?我放过你,是因为社会需要你这样的细菌。
我掏出打火机,愤怒地点燃了纸条。几天后,我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寄出的时间是举行庆典当天清晨八点半,也就是宋达死后六小时。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包裹里面有三件雨衣和三双塑胶手套。这可能是范琳开的另一个恶意玩笑。但我却没有勇气把这些东西交给警方证实。我将其焚之一炬了,因为我一直怀疑我可能也参与了谋杀,高毅的解释无法将我说服。
当然,我离开了那家公司,并且开始强迫自己戒酒。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愚蠢的酒鬼。酒不但乱性,还会丧智。要不是警方的细致,我恐怕正在坐牢,也就无法对你讲述这个故事了。关于那夜的真实记忆,始终没有重返我的脑海。在我脑海中留下的,只有实施谋杀的片断。”
“你对真相真的一点都无法确定吗?”你问。
“是的,无法确定。那一夜,我烂醉如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些记忆片断,成为梦魇,不断地将我拉回到那个迷乱的夜晚。我此刻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些噩梦将纠缠我一生。”
你不说话了,两只眼睛专注地看着我。好像这样,你就能看透我的灵魂。
其实,我也在叩问我的灵魂,我是凶手吗?范琳不会告诉我,而我自己,也永远无法找到正确的答案。
我的故事讲完了。
此时,我正透过书页看着你,问你:“你说,我到底是不是凶手?”